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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金主太爱耍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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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ubiubiu砰——欢迎来到光光光光之国……”

    叮——按掉。

    斯年被这奇怪突兀又沙雕的歌声吓得差点把手机给甩出去,要不是他反应快,这歌肯定还得再唱下去。

    他拍拍胸脯子,呼出两口气。

    什么破歌儿!

    一看手机,电话再次打了过来。

    “biubiu……”

    叮——

    他立马接通,心里被这首歌一下子吓出了神经反射。

    “斯年?你去哪儿了?”

    ?

    斯年看了眼备注——“陈静姐(经纪人)”

    “啊……陈静姐,我在……酒店。”

    他观察一下房间,又拥有了昨夜原主的记忆,猜测他跟着沈归来他的酒店套房了。

    “给你接了一个广告,晚上八点机场等你。”

    陈静说话算得上温柔,也隔着点距离,记忆里原主和这位刚刚签约的经纪人似乎有些性格不合,相处起来确实陌生。

    不过,好像原主连个朋友都没有。

    挂断电话,划了一遍通讯录,人不多,每个人的头像都是手机自动给配的头像,每个人备注也毫不偏袒,都是名字+关系。

    连个亲人都没有。

    而且这样的通讯录备注齐全的好像生怕自己得了痴呆,记不起人一样。

    小心谨慎又仔细。

    斯年拿过来床上的背包,拉开一看,里面塞了几套衣服,还有平板、有充电器、有零食、有化妆品。

    装备齐全得很。

    拿出一套白t和黑色短裤,还有内裤给自己换上,过程算得上艰难又痛苦。

    斯年觉着自己身体好着呢,也不休息,光着脚就准备下床,但他高估了自己的体力。

    他把此刻的狼狈样子归咎于上个位面遭的罪。

    从监控里可以完整的看到床上的人的一举一动,沈归在车里沉默看着他倔强,想笑,也想哭。

    后者似乎是生理反应,他难以解释这是为什么。

    已经是下午五点钟,他下了班拐过来一趟,自己给自己的理由是要签合同。

    放屁吧。

    什么合同需要沈老板亲自现身去签啊?

    他打扮的一身精致,专门往头上整了点发胶,梳了个发型,换了身正装,打了个领带,配了对袖口,还喷了点香水。

    跟个孔雀一样,极品孔雀,看不出在故意吸引意图的孔雀。

    藏的跟个人是的。

    一路上接受着“老板好”的沈大老板,第一次以发自内心的微笑来回应,钻到电梯里对着内壁照照镜子,还会深呼一口气。

    这不是去签合同,这是去相亲呢!

    哦,不对,合同里不是明明白白写着呢么?

    斯年是他对象。

    一想到这儿,沈大老板露出了深深的笑容。

    站在房门口,整理了一下领带,又轻咳两声,管理了下自己的表情,这才终于刷卡进屋。

    其实他今天一天身体上都不大舒服,但是被他兴奋的神经给屏蔽了。

    碰到一瘸一拐从浴室走出来的斯年时,浑身血液迅速涌动,体温瞬间飙升。

    那双淡漠的,此时与他对视时又突然浮上一层喜悦的眼睛,看在沈归心里直痒痒。

    他捡到宝儿了!

    “沈……老板?”

    “叫我名字就好,忘了自我介绍,你好,青城集团董事长,沈归。”他掩藏着心里突升的激动,用正经的外表装饰自己,然后走近一步,与他握手。

    肌肤接触肌肤,清醒着的两个人,在此时此刻,心跳默契的一起加速。

    “你好,斯年。”

    “嗯。我过来和你签一下合同,先坐吧。”

    沙发上,沈归认认真真的拆开文件袋,视线一点都不敢偏移。

    而一旁的斯年一直盯着他的侧脸,生生把大老板的脸看的红的滴血。

    “你脸好红。”

    “屋里有点热,你看看。”

    合同递到斯年手上,十来页纸,他随手一翻,就看到里面的条款之一——

    “合同期限五年,违约方若是沈归,则赔偿五亿违约金;违约方若是斯年,则合同作废。”

    他没有写什么甲方乙方,而是写名字。

    是个体与个体的协议。

    “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因为我是青城集团董事长,我是优势一方,我不会成为弱者,所以应该的。”

    我甘愿被你压榨,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甘愿。

    他这样在心里说。

    斯年盯着他盯了好久,心里隐隐被触动。

    他伸手去摸了摸他的额头,果真是有些烫。

    “你发烧了。”

    “无碍。”

    “发烧就得吃药。你怎么会发烧?”

    “你同意吗?”

    又躲避他的问题。

    “给我支笔。”

    他接过圆珠笔,潇洒的写下自己的名字。

    萧听寒,你还欠我一个婚礼。

    在你想起来之前,这个就当作结婚协议书。

    反正大差不差。

    “我陪你去打针。”

    沈归的脸色刷一下变得苍白,立马反驳,说:“不用。”

    斯年一下子就看出他的不愿,还能解读出一些恐惧。

    昨天小团子怎么说来着?

    做他不喜欢的事,就能恢复剩下的记忆。

    终于让他找着方向了。

    “你这么大的人,看起来这么强壮,越是发烧,就越会烧的严重。不打针怎么行?吃药没有打针效率快。”

    沈归有点尴尬的整理着合同,一式两份,一人五六张,把斯年的那一份装到档案袋里递给他。

    “我没事,你拿上先走吧,我还有点事。”

    “真的吗?我今晚还真的需要外出一趟,你烧的温度不低,真不用我陪你去打针吗?”

    斯年鲜有的话多,鲜有的体贴,鲜有的强迫和故纵。

    他是真的想让他都想起来。

    他还欠他好多,不能就这么算了,而且,好不容易他遇见一个很好很好的人,不能让陌生再把两人分开。

    他很难喜欢上什么,喜欢了也很少去争取。

    所以他如果一直不记起来的话,他可能就……。

    “你要去哪儿?”

    沈归似乎又有些害怕。

    “去拍广告,八点的飞机,你要是不想去打针,我就要走了。”

    “你一个人怎么走的了?有人来接吗?”

    “没有。”

    “我送你。”

    “你不让我陪你打针,那我也不需要你送我。”

    脱口而出的蛮横,话一落,斯年便也红了脸,万分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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