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银镯子
第一条银手镯。到她死前几年,她给三个女儿一人买了条银手镯,然后她死的时候,真是犯了糊涂,非得女儿们把好东西给她陪葬,也就老二兰珍说读书头脑聪明呢却又是个实心眼儿,就她当真把那一条银镯子撸下来戴亲妈手上让杨妙华带进棺材里去了。你说她为啥记得这么清楚?因为兰珍也是个小心眼的糊涂蛋,之后那几年,时不时就得把这事儿拿出来提两句嘴,惹得老大老小都不高兴,连带看着的杨妙华都不高兴。她承认,上辈子的她就是虚荣就是偏心,老大赡养她,老三进城打工买房做了城里人哪怕跟她这个亲妈不亲,她也觉得倍儿有面子,再加上那是从小就偏心惯了的幺女,哪能不继续偏心的?只有老二让她希望落空,男人也没出息,一辈子窝在农村甚至一度还要她这个亲妈接济,她能喜欢得起来才怪了。再加上她这性子,这碎嘴子,一天到晚抱怨个不停的,你就说说,谁能喜欢的起来啊?想着这些,杨妙华看着躺床上的小婴儿,神情难得复杂。却也暗暗提醒自己,不能再用上辈子的老眼光来看人,而且,哪怕她一直推卸责任死鸭子嘴硬不肯认错,可犟得过别人难道还真能骗了自己吗?她很清楚,上辈子老二为什么不出息?还不是她自己不愿意让老二读高中,逼着老二复读再考中专,就复读那一年的学杂费一切开支,都是老二自己借的钱后来也是她出去打工自己还的。就连她怪老二嫁的男人不出息给她丢脸,可要算起来,那也是她给老二选的人,甚至是她逼着嫁过去的。老二过得鸡飞狗跳穷困潦倒甚至闹到离婚她这个当妈的都要负责任的。不,这辈子,她一定要好好教老二,让她读高中考大学,再不会总是忽略她逼迫她,也再不会让她养成上辈子那种不讨喜的性格。杨妙华心中暗暗发誓,都没注意到于书彬已经直接进了房间,把银镯子直接往床上一放:“二姐你跟我客气什么?这镯子也不值当什么,没你想的那么金贵,这东西我家里多着呢。再说我这是给孩子的,你是当妈的也不能这么帮她拒绝啊~”他说着放下东西就跑,杨妙华拉不住他,又跑不过他,稍微犹豫一下,跑到床边拿出镯子想追出来,他已经塞了把糖给赵兰珍,自己一溜烟儿跑出去了。嘴里还在说:“兰珍要好好学习,以后要给叔叔写信。”
“要得。”
兰珍脆生生应道。因为说了要低调,杨妙华也没去送,只是拿着那婴儿银手镯放在手心,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真是不一样了,要换了上辈子的她,不,别说是她,就说这村里头,两辈子如今这年代就是生了儿子的,有哪家能给婴儿打银手镯的?可这辈子,她这生的还是一个女娃娃,竟然就自己挣到了一个银手镯,要说的话也真是好命。她看着小婴孩儿,因为她月子里补得好,奶水足,小婴孩儿也没受过饿,刚生下来的皱皱巴巴早就给抚平了,白白嫩嫩软软乎乎的一团,谁看了能不心生喜欢呢?“妈妈,这是什么?”
兰珍再懂事毕竟人小,主要也没见过镯子这玩意儿,看着杨妙华把玩,便十分好奇。“这个呀,是于叔叔给你妹妹的礼物,她是小婴儿,不能吃糖,也吃不了好吃的,你于叔叔就给她这个。”
“哦~对哦,妹妹真可怜。”
兰珍抬起手,摊开掌心,“那我给她留着,以后吃。”
杨妙华笑了:“那妈妈给你收起来,慢慢吃。妹妹嘛,等她长大了会有的。”
“这个,妈妈也给妹妹收起来。”
虽然是婴儿小手镯,但她不可能真就这么给小娃儿戴上,安不安全的另说,这也太招摇了。杨妙华说着把手镯连带帕子一起拿起来。于书彬不是只给的一个光秃秃的手镯,还用一方小小的帕子包着的。她将就着打算直接给收起来。但马上她就发现了不对,她猛地把帕子扯开,才发现下面帕子里竟然还裹了一个小镯子。“哇,有两个!”
兰珍比她还激动:“妈妈妈妈,这是戴手上的吗?”
她现在胆子也挺大的,主要也不知道这银手镯的价值,伸手拿起来就往妹妹的小手上比划:“这边一个,那边一个,哇~”“不是。”
杨妙华却摇头。虽然说送礼送双数更吉祥,但这可是七十年代,没有人会直接给一个小婴儿送一对镯子,而且给她看到的还只有一个。另一个是藏在下面的,是刚刚她准备把镯子都收捡起来才发现的。毫无疑问,这个镯子并不是一起给兰珠的,而是给姐妹俩一人一个的。几乎是一瞬间,杨妙华就想明白了这点。而这也是她打住脚步,没有立刻追出去的原因。她把两个镯子都拿出来,这是两个一模一样的婴儿手镯,小小的,但分量却不算很轻,至少,上辈子戴过银手镯的杨妙华还是能分辨出来,这俩都是实心而非空心的。“这是兰珍和妹妹的,你们姐妹俩一人一个。”
“是吗?可是好小哦!我都戴不上啊!”
兰珍拿起了一个在自己手腕上比划着,小眉头都皱了起来。杨妙华好笑:“所以不能戴啊,这是礼物,得好好珍藏着。妈妈给你也放起来好不好?”
“哦……”兰珍把手镯放下,好一会儿还一脸疑惑,“可是我已经有糖了啊!”
“所以说小于叔叔稀奇你呢!你看妹妹有的你也有。你呀,得好好学习,以后要给小于叔叔写信,要好好长大,以后才能回报小于叔叔,知不知道?”
小孩儿其实并不大懂什么回不回报的问题,但她知道听话就够了,看妈妈说得这么认真,当下也是重重点头:“嗯,我会的。好好学习,认好多好多字!我要自己写信!”
赵福安掰苞谷回来就看到自家来娣眼睛红红的,像是哭过了一般:“你咋了?这还没出月子呢,可不能哭啊!伤眼睛的。兰珍,是不是你又惹妈妈生气了?”
“没有,没有,你小声点!”
杨妙华拉着他走到柜子前,把放好的银手镯给他看。“这哪儿来的?是银的?!”
最后俩字赵福安说得又惊又喜,又忍不住压低了声音,还往外看,生怕有人在外面经过,“快收起来,收起来!”
杨妙华就把之前的事说了,赵福安先是激动,最后也慢慢沉默:“嗳,嗳!这个小于……真的是我们的贵人。”
临走都还不忘拉拔他们一把。说真的,就连杨妙华这样要强的人都因为于书彬要走而感到恐慌,只不过她没说而已——越是重生她越是清楚自家这好日子怎么来的,除了孙家的帮衬,更是少不了于知青的慷慨相助,别的不说,就说最近的这次抓猪分肉,他们是按照人头按照出力多少来分的,因为参与的人少,其实算下来每个人分的都不少,而于书彬那份几乎大头都给了他们家。之前说让他们帮忙熬猪油,后头也说自己要走了把这些猪油啥的都直接给了他们。杨妙华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或多或少也产生了一定的依赖心理,所以当知道于书彬要离开,她哪怕理智上知道这是好事,情感上也为他高兴,但内心深处也难免感到一丝丝的慌乱和失落,也就坐月子这段时间慢慢减轻了一些,因为与亲戚们的走动,渐渐弥补了这种隐约的依赖感。只是没想到,于书彬竟然还能做到这一步。是的,他并没有直接拿钱,可银手镯并不比钱差,如若真有哪一天日子过不下去了,或者说又回到以前那种食不果腹的生活,这么两个银手镯,至少能弄到两个女儿小学的学费——特别是老大。上辈子她就是没能供养得起老大读书,因为七几年真的太难了。哪怕重来一次如今日子好过了,她其实也仍旧有担心的:如今看着还行,谁知道能持续多久呢?这两个银镯子却给了她底气,或者说让她吃了定心丸:“小于走的时候反复说让老大好好学习,我看啊,这镯子咱们就好好收着,万一以后日子不行,就把这镯子拿去换钱给兰珍交学费。”
“那哪能行?兰珍读书是我们当爹妈的事儿,这镯子收起来,给娃娃们留个纪念。”
“对啊,说不一定以后她们姐妹读书真能有个出息,还能进城去,到时候再去报答小于……”“你这想的也太远了。还想得多美,真有那天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