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浮沉不堪往事
龙马其实是一个非常可悲的物种,它既不是龙,也不完全是马。想要成龙,却偏偏只能做马。只要是龙马,从出生起目标就是化龙,这是龙马一生的追求。哪怕是飞蛾扑火,也在所不惜、无怨无悔。
“你这么大的个子,又开智成了妖,怎么胆子如此之小,竟会惧怕一只黑猫?”
张秀才边说边抱起云裳,把云裳丢到了屋里的炕上,白马这才松了口气,站起身道:“主人有所不知,我族子弟在开智成妖时,会得到一种甚至两到三种特殊的能力,本龙得到的能力就是感知危险,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能力,可帮助主人躲过灾祸。这黑猫体内有一股十分可怖的气息,本龙能感觉到,这黑猫一定吃过龙肉。”
张秀才皱了皱眉头道:“一派胡言,简直胡说八道,以后这种无稽之谈不许再提,否则定不饶你。倒是你,既然早已有了神智,为何却屡次伤人,甚至将人踢死?”
白马听到张秀才的话,两滴硕大的泪珠,哗的流了下来。
说起白马的遭遇,那是一言难尽,只能说世事无常,难得糊涂。倘若白马没有神智,说不定能无忧无虑的安稳过一生。可世事难料,白马出生于龙马族,虽不是妖兽,但由于智魄尚存了一些残影,所以远比一般的野兽聪慧许多。假以时日,即使没有人帮忙,亦可自行修炼开智,无非是时间问题。
可龙马属于杂交品种,龙族不愿意接纳它们,马族又视它们为耻,无奈下,龙马一族只能寻觅人迹罕稀的山林,暂时作为栖身之地。
可是,马无害人意,人有害马心。人类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个体,自私自利、邪恶残忍、唯利是图。那些所谓的内门弟子,拥有庞大的师门资源,自然看不上龙马。可外门弟子每月能领到的元石有限,还要打点一些人际关系,并没有想象中的富裕。
龙马可日行千里,而且只需短暂休息补充水分食物后,即可继续奔跑,连续多日不眠不休,可谓凡尘俗世中第一宝马,价值连城。
许多达官贵人,世家子弟,无不以拥有一匹龙马为荣,这造成一匹龙马的价格,足足达到了上万金。如此重利之下,龙马想要躲避人类的追捕,安心繁衍生息,根本不可能。
白马所在的族群,遭到了人类毁灭性的破坏、抓捕,白马也落入到了马贩子手中。
倘若这些马贩子把白马高价售卖给那些大户人家,那白马虽不幸,但也是不幸中的大幸。每日吃香的喝辣的,有专人伺候洗刷毛发,待开智成妖后逃走即可,根本不必伤人。
可白马的尊荣,即使在龙马当中,也是数一数二。加上白马正值壮年,体格又特别强壮,这些马贩子灵机一动,决定用白马做种公,大量繁殖龙马。
做生意格局很重要,马贩子的想法不能说是错,一锤子买卖毕竟不是长久之计。用白马做种,繁衍出后代,再从其后代中挑选品相较好的公马母马,继续和普通马匹繁衍,那就可以拥有大量龙马贩卖,可谓是一本万利。
当然,这种方式繁衍出的龙马,拥有的龙之血脉会更加稀薄,但即使再稀薄,也远比普通马匹强壮百倍,依然价值连城。
只是马贩子的想法固然美好,可并没问过白马自己同不同意,也并没想过,为什么以前没有人这么做,难道说所有商人都没他们聪明?
其实,这种想法并非这些马贩子独有,但从未有人成功。只因这白马有了神智后,对于那些没有开智的普通母马,没有半点兴趣。反而极其迷恋那些已经开智,甚至可以化成人形,成为人类美女的龙马。说直白一点,白马可能已经不喜欢同类,而是喜欢人类的身体。许多妖兽在开智后,都会产生这种变化,倒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奈何这种事,普通马贩子哪里会知晓。马贩子找来大量精心挑选,自认为美若天仙的母马,想要逼良为娼,霸王硬上弓,白马自然不从,奋起反抗。这种事又勉强不得,反抗的结果就是踹伤了不少人,换了不少马场和马贩子,均告繁衍失败。所幸龙马价值万金,马贩子舍不得宰杀,不然白马早就成马肠子拌面了。
至于白马最后的主人,不单是大户人家,还是皇亲国戚。按理说白马也算是苦尽甘来,终于可以享福了,可事实并非如此。
白马这最后一任的主人,乃是当朝大学士秦莫苒的小儿子。当朝大学士秦莫苒本姓阮,因深得当今皇上赏识,所以赐下皇姓,改名姓秦。
这秦莫苒才子风流,一生娶了十七房夫人,儿女众多,这种家族出生的子弟,从小极难享受到父爱,难免会养出一些薄情寡义,心理扭曲之辈。
秦莫苒的小儿子名秦墨阳,长的是面如冠玉,仪表堂堂,为人处世更是彬彬有礼。看似是一标准的正人君子,谁知背地里,却是一心理扭曲之辈。
这秦墨阳并非正室所生,从小到大只有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才能远远看到父亲,想说上两句话都难。至于平常日子,母子两人都受正室的压迫,连个下人都敢侮辱他,所以心中一肚子怨气无处发泄。久而久之就养成了虐待家畜的习惯,把自己的不满转嫁发泄到更弱的动物身上。
这种做法很卑劣,很可耻,也很隐秘。因为没有人在意家畜的死活。开始秦墨阳只是借此发泄自己的不满,可时间久了,心理越来越扭曲,逐渐把自己的魔爪,伸向了那些瞧不起他的下人身上。
开始,秦墨阳欺辱了一个丫鬟后,把尸体丢进了井里,伪装成自尽。因大胤朝的律法,家奴卖身给大户人家后,生死皆由家主决定,所以主人杀死了奴婢,在大胤朝是合法的。
既然如此,那就不存在报官的可能。而不报官的话,非专业人士,想要断案,没想象中那么容易。反正死的不过是个丫鬟,也没人在乎,拖出去埋了就好。
第一次杀人就轻易得手,秦墨阳的胆子不免变得大了起来。在接连杀了几个下人后,他盯上了自己的大哥,也就是正室家的儿子。
当时的秦墨阳有些入魔,他把自己的不幸,都怪罪于大房一家人。不过,他这想法虽然有些片面,但也并不是没有一点道理。
可惜,大房家的子女,有贴身护卫保护,秦墨阳并未得手,反而因此被大房抓到,想要交给官府。
秦莫苒贵为当朝大学士,朝上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他,就等着看他出笑话,好落井下石,哪里会允许这种家丑外扬。
于是,秦墨阳被提前分了一块封地,赶出了家族,离开了京城。
这对秦墨阳来讲倒也不算是坏事,逃脱了正室的压迫,离开了那个不快乐的地方,在自己的封地上自由飞翔,人生如此何其乐哉。
可皇帝突然做媒,让秦家同王爷和亲,迎娶王爷家的乡公主。这皇帝金口玉言,说是做媒,其实等同于死命令,娶也要娶,不娶也要娶。
只是这位乡公主名声可不是一般的差,长得一言难尽也就罢了,还是出名的任性霸道,刁蛮跋扈,光丫鬟都活活打死好几个了。皇帝也是无奈,被自己兄弟实在烦的受不了,多次在朝上暗示,硬是没有大臣家的子女愿意迎娶,只能厚着脸皮下旨。
皇帝的想法不尽可知,但想来是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考虑,才把自己侄女嫁给秦家。谁叫你是朕的心腹,朕被烦的受不了,你不替朕分忧,谁替朕分忧。况且,有了这一层关系,以后你和朕就是一家人,这可是莫大的荣耀。
至于何为乡公主呢,大胤朝皇室等级森严,一般皇帝的姑姑被称为大长公主,皇叔的女儿和皇帝自己的姐妹,则被称为长公主。而皇帝和王爷的女儿,则统称为公主。
不过,大家虽然都是公主,毕竟尊卑有别,封邑有差,称号也就有差别。皇帝女儿的封地一般是一个县或一个郡,故称县公主或郡公主。王爷之女由于封地只有一个乡或一个亭,故被称为乡公主或亭公主。
婚姻大事,岂是儿戏。虽然娶了乡公主,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可问题是大学士的子女也不差钱啊,为啥遭这罪?娶个姑奶奶回去贡着,每日对一个女子言听计从,连个花酒都不敢喝,这不是没事找罪受吗?
于是乎这种千载难逢的好事就落到了秦墨阳头上,这秦墨阳好不容易熬到有了封地,自由飞翔,这才舒服了几天,结果自己老爹就给他找了个姑奶奶管着他,哪里受得了。
可受不了也要受,公主的嫁妆里就有这匹白马,可想而知,秦墨阳不敢对公主有任何不敬,可对于公主带过来的这匹马,那自然是百般虐待。他在公主那受了多少气,就要在这白马身上加倍找回来。
白马本就有一定的神智,并非凡马。哪里受得了这种折磨。找了个机会,趁其不备,直接把秦墨阳踹死了。
乡公主虽然刁蛮任性、野蛮跋扈,但肚子里的孩子尚未出生,自己就变成寡妇了,说不伤心是假的。
乡公主本想直接处死白马,但考虑到腹中的胎儿,难免心有顾虑。毕竟上天有好生之德,她并不在意白马的死活,可损了孩子的气运就不好了。
考虑再三,乡公主决定把价值万金的白马,直接几串铜钱卖给了屠夫,借屠夫的手宰杀。
只是这位乡公主实在不是什么善类,打从心底瞧不起,甚至鄙夷屠夫这种贱民,连被对方看到相貌都觉得是一种侮辱。所以蒙了头巾,压根不愿意暴露身份。
这造成了屠夫误以为这只是大户人家的女子,根本不知道对方是乡公主。
倘若知道,恐怕屠夫不敢为了几锭银子就失言,把白马卖给了张秀才。至于现在,乡公主出名的刁蛮霸道,屠夫自求多福吧。
至于乡公主为什么会居住在这里,那也很简单,嫁鸡随鸡,即使贵为公主,嫁给秦墨阳,那就要到秦墨阳的封地,这是大胤朝的规矩,哪怕就是公主也不能例外。否则,那就是在侮辱秦家。当然,若是一穷书生娶了公主,那侮辱你是你的福分。
听完了白马的讲述,张秀才沉默不语。他不赞同杀人,但既然人可以伤野兽,那野兽自然也可以反抗。虽然对方只是一匹马,但马也是一条生命。你可以吃猪肉,但你必须尊重生命,这并不矛盾。
“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但我还是不能赞同你杀人的做法。我无法向你承诺什么,但我可以向你保证,从今往后,只要我一息尚存,一定不会再让你受这种苦难。我师承鬼谷子,乃是鬼谷子的隔代传人。你既然称呼我为主人,那这本鬼谷子留下的无字天书,暂时借你一阅。你在月光下,即可看到独属于你的术法。究竟能从书中学到什么,就看你的造化了。”
张秀才边说边掏出无字天书,送到了白马面前。他为人善良,心思单纯。压根没考虑,这么重要的至宝,怎么可以轻易让人看到,甚至知道都不行。
龙马终生追求的目标就是化龙,这白马虽然刚刚能口吐人言,可记忆力却远超人类。它还记得小时候听族里的长老说过,龙马想要化龙,难于登天,除非有莫大的机遇。
比如能获得大胤皇室的不传之秘,九龙霸天诀。或得到鬼谷一派的镇派之宝,无字天书。否则,只剩下一条路可以化龙,那就是吞食大量的龙血龙肉,强化自己的龙之血脉。
但这条路危险至极,首先每一条龙的战斗力都非常可怖,再一个龙族极其难惹。除非像云裳那种盖世天骄,不然会给全族招来灾祸。
“谢主人赐书,谢主人赐书,主人犹如本龙的再造父母。今生今世,本龙都将忠于主人,万死不辞。”
白马边说边学人类般跪地磕头,张秀才摆了摆手道:“不必行如此大礼,我只是借你这本书一览,究竟能学到什么,还要看你自己的造化。日后你若有更好的归处,我不会拦你。你可有名字?”
白马摇了摇头。
张秀才略作思考道:“我见你通体雪白,又自称龙,白龙白龙,取一白字,你就叫小白吧。待日后你血脉觉醒,真的化成了龙,那时再叫你小白龙。”
“小白谢主人赐名。”
小白再次学人类般跪地磕头,张秀才将它扶起道:“你以后不要如此多礼,也不要再称呼我为主人,我不过一落魄书生,靠给人算命过活,受不起这种大礼,从今天起,你就称呼我为公子吧。”
“好的主人,小白记下了。”
张秀才苦笑不已,看来一时半会,小白很难改口,只能由得小白了。
他算了算时日,已经几天没有出摊,那些达官贵人,恐怕急到快要上门拜访了吧。这可不是好事,他可不希望有人发现一匹会说话的白马,那不是更坐实了他是神仙的说法。
自从一些纸人丫鬟护卫,经常出入他的住所,又莫名其妙的消失,诡异的变成新一批丫鬟护卫后,外面就在传他得到了神仙的传承,可以大变活人,这都哪跟哪啊。他有心想要解释,可许多事没法解释,也不能解释。你不解释还好,一解释更乱套。
如今,张秀才已经不敢轻易让纸人出门了。张秀才打算,待云裳也开智后,就到专门贩卖下人的集市上,买上几个真正的丫鬟护院,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张秀才的想法很美好,可这世上没有人能真正看透天道,即使鬼谷子再生都不可能。他可以推算出普通人的劫难,却未必能算出自己的一生。
张秀才安顿好了小白,招出四名纸人伺候小白洗漱,嘱咐小白不要出门后,决定到集市上走一遭,待回来后,再研究如何给云裳开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