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李伯
有毒药威胁。
肃清王府这些背主的奴才,一个个的交代自己背后的主人。
管家是皇后的人,这点明非绾知晓。
管厨房的管事,是贵妃安排的人。
花匠管事是太子的人。
门房管事和马厩的管事,是宁王府的人。
宁王府明非绾知晓,十年后的新帝便是他。
此时的众人,以为太子肯定会继承大典,却不想被宁王给抢了皇位。
皇后他们的精力全都落在肃清王府,不知道宁王府已经韬光养晦,暗度陈仓,积蓄力量。
且,宁王府也安插了人在肃清王府。
肃清王年少轻狂,惊才绝艳,早成了众矢之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说的就是他。
若不是三年前,他打了败仗,十万将士埋于雪崩,自己被暗算中了蛊毒,成为一个痴傻王爷,怕是现在是京城炙手可热的王爷。
太子都要黯淡无光。
就是因为肃清王太出众,才会被多方忌惮。
太子平庸,王爷优秀,谁能不防着?
这不,皇后便盯上了痴傻的肃清王。
在王府安插了自己的人。
这三年,从他们这些管事口中,明非绾才知道,他们没少给傻王使绊子,好几次傻王差点淹死,烧死,亦或是饿死,病死。
明非绾猜想,之所以差一点,是因为肃清王安排了人护着他的命。
可以欺辱,不可要命。
毕竟,傻王一个月只有一天清醒的。
得知肃清王中了蛊毒,明非绾从他昨晚清醒如正常人来看,猜测傻王每个月十五这日,会恢复清明,其余时间痴痴傻傻,宛若智障。
“以后你们的主子是我,你们可以和你们背后的人阳奉阴违,有什么事必须告知本王妃,否则,你们就等着肝肠寸断而亡。”明非绾给他们吃的是烈性毒药。
若是每个月不按时服用解药,就会毒发身亡。
明非绾没那么多心思收买他们。
不如下猛药,手握他们狗命,贪生怕死的他们,还能不听话?
四人怕死,跪在明非绾面前表忠心。
至于那个没吃上解药的厨房管事,直接被毒哑,眼睛也瞎了。
看着只剩下一条小命苟延残喘的管事,其他人暗暗心惊,头皮发麻。
他们算是看出来了,这位王妃不是软柿子,是毒蛇。
若是不乖,下一个被毒哑,被毒瞎,甚至丢掉小命的就是他们。
明非绾并不打算把他们提拔成管家,他们的位置明非绾不打算动。
想到上辈子给她送药的老仆人,明非绾叹息一声:“静月,让李伯来一趟。”
静月大喜:“奴婢这就去。”
这次冲喜,李伯也跟着来了。
李伯是忠心的,值得她重用。
上辈子嫁给傅砚川三年后,病重被霍烟磋磨不给请太傅看病,静月跑出去抓药,遇到同样抓药的李伯,得知她在府上过得不好,偷偷的抓了药托人送入国公府。
也是那时,明非绾才知道,她忠心的李伯被发卖后,被一个秀才买下。
李伯是明非绾母亲的人。
跟着她去了国公府,最后没能护着,被傅砚川做主卖了。
说起来,也是她自己没出息,为了讨好傅砚川,任由他发卖自己的陪嫁奴仆。
李伯很快来了,和重生前最后一次见面不一样,此时的李伯依然康健,头发并未全白,只有鬓边几根银发,背脊也未佝偻。
腿脚还是好的,并未被傅砚川打断右腿,后来一直瘸着右腿。
看见健康的李伯,明非绾眼眶微湿。
李伯恭敬行礼:“老奴拜见王妃娘娘,王妃万福。”
“李伯起来吧!”压下内心愧疚情绪,明非绾道:“李伯也知道,管家瘫痪了,王爷身体又不好,这个王府本王妃一个人管不过来,以后你就是王府管家。”
“这”李伯震惊的飞快看了明非绾一眼,确定她不是开玩笑,从她明亮耀眼的眸中看出几分信任,李伯心头一热,差点落泪:“奴才一定不会辜负王妃。”
夫人啊,小姐这是长大了。
看样子,冲喜也不是一无是处。
前几日得知国公府退婚,就知道小姐受不了。
果真差点出了大事。
好在小姐还好好活着。
嫁个一个傻王守活寡,也好比寻短见的好。
夫人开眼啊!
“起来吧,以后王府交给你,若是有那些不听话的,尽管告知本王妃,该卖的卖了。”明非绾冷哼:“仆人多得是,这个不乖,再卖就是。”
李伯赞同的点点头:“这次陪嫁的婆子,有几个瞧着就不大好。”
“若是觉得不好,卖了。”明非绾当然知道李伯说的是谁,那都是继母宋氏安排的人。
上辈子嫁入国公府,那几个人就没少给自己惹麻烦,害得她被霍烟磋磨。
这辈子,都卖了。
谁也别想挨边。
有了明非绾这话,天黑之前,宋氏安插的那些婆子婢女,被人牙子拿着卖身契带走,还是贱卖,十两银子打包价卖了。
王府这边,明非绾不怕李伯收服不了那些地刁奴。
四个管事被她拿捏住了,他们手下的人还能翻天不成?
剩下的,就是李伯的本事。
能收服收服,收不服卖了。
如此一天下来,晚膳时,桌上不是烧鸡,就是酱肘子,还有烤鸭,红烧狮子头,都是傻王喜欢吃的。
瞧着一桌子肉肉,傻王大喜:“肉肉,好多肉肉,哧溜!”
吞着口水,傻王迫不及待的抓着酱肘子咬了一口:“娘子吃。”
看着怼嘴边的肥而不腻,软烂好吃的酱肘子,上面一大口月牙儿,是傻王迫不及待留下的。
他居然没吃独食,自己咬了一口解馋,还知道给她吃。
明非绾微笑摇头,可不想吃他的口水:“王爷自己吃,我吃鸡腿就行。”
傻王亮晶晶的眼黯淡不少,突然觉得手里的酱肘子都不香了:“娘子是不是不喜欢本王?”
明非绾:“?”
他怎么看出来的?
就在她疑惑之际,傻王说:“大黄大黑感情好,大黄喜欢大黑,它们最喜欢吃一根骨头。”
明非绾挑眉:“大黄大黑是什么?”
“是本王最喜欢的狗狗,它们好乖好可爱的,还会汪汪叫。”说起大黄大黑,傻王脸上笑眯眯的,还学着狗叫了两声。
明非绾:“”
堂堂王爷学狗叫真的好吗?
不过,他学的可真像。
面对傻王的疑问,明非绾肯定不会承认,她哄道:“没有,我很喜欢王爷。”
“真的?”傻王不敢置信。
明非绾为了力证,在他咬过的猪肘子另一边咬了一口:“好吃。”
傻王这才咧嘴笑:“嗯嗯,肉肉香着呢!”
看着憨憨啃着酱肘子,啃完还不忘把骨头留起来,说是要喂大黄大黑。
他对狗倒是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