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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孙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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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雅诗见陆煜城被董健等人刁难,愤怒地提起裙摆正要上前解围。

    却被一旁的哥哥孙正康拉住胳膊,苦口婆心道:

    “诗诗,你忘了老爸的话了吗?你一个小姑娘家,不懂商场如战场的道理。再说了,陆煜城还没弱到需要你去保护他的地步。我们再等等看。”

    孙雅诗跺脚,气道:“孙正康,你放开我!”

    妹妹自小就这脾气。

    孙正康无奈苦笑,却依旧不肯撒手。

    孙雅诗一边观察陆煜城那边的情形,一边同自己的亲哥哥纠缠。

    哥哥说的话不无道理。

    孙雅诗是关心则乱,一时冲动之后,也没那么不过脑子了。

    只见那边陆煜城俯身在董秘书耳边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董秘书脸色大变,接着愤然离场。

    “呵,真稀罕,董叔儿也有吃亏的时候?”

    “我说过了,陆煜城不需要你担心,还还是担心担心你自己的老爸和哥哥吧。”

    孙雅诗笑的阴阳怪气,孙正康望向陆煜城的方向却紧锁眉头,满脸担忧。

    有些人,明明屋子里站满了人,你还是能第一眼就看见他。

    陆煜城就属于这一类人。

    刚才的一幕,孙正康也看到了,妹妹喜欢他,而他却是惧怕他。

    孙正康见妹妹没有再过去搅局的意思,慢慢松开了手。

    到底男人手劲儿大,孙雅诗细嫩的胳膊上隐约有些红,她却丝毫没有在意,朝着陆煜城的方向走去。

    陆煜城自己把自己的围给解了。

    刚刚还虎视眈眈的海市各界名流们,纷纷换了一张脸,见风使舵的本领不是一般的强。

    明明只喝了两杯酒,就有些胸闷,背上的皮肤也开始阵阵发痒。

    陆煜城天生对酒精过敏,但因为不上脸,所以很少人知道。

    陆煜城只是微皱了一下眉,陆明哲马上上前想要扶他,却被轻轻推开,

    “各位,”

    陆煜城出声。

    众人停止恭维的话,和不断探过来想要跟他碰杯的高脚杯认真聆听。

    眼前的年轻男人,少年老成,温文尔雅,一副翩翩贵公子的形象。

    宴会上的太太小姐们,哪个不想钓到这样的金龟婿?

    陆煜城笑容和煦,款款致歉,

    “抱歉各位,在下昨日凌晨才到达贵宝地,长途跋涉,不胜酒力,就不陪各位了,我厚颜借花献佛,最后一杯敬今晚的东道主孙董事长。”

    说完,高举酒杯,仰脖一饮而尽。

    “诸位请自便!”

    孙永年摆下的这场鸿门宴,自从头号人物董健败退离场就已经宣告破产。

    之所以还跟那些虚情假意,得陇望蜀地小喽喽们周旋,陆煜城自有他的深意。

    这群人势力最弱小,却也最没有原则,谁给骨头就朝谁摇尾巴。

    墙头草随风倒。

    说的就是这么一类人。

    但闯荡商界,需要参透的第一准则就是: 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收买,渗透这群弱小的力量,聚沙成塔,集腋成裘,不怕他孙永年不跳脚。

    见惯了商场的尔虞我诈,陆煜城就更渴望简单纯洁的关系,亲情,爱情,友情皆是如此。

    陆煜城找到一个没人打扰的房间打算休息一下,安静的环境使体感更加敏感清晰。

    不用看他也知道,后背一定起了一大片的红斑。

    严重的时候,还需要到医院输液,才能缓解症状。

    陆氏家族的成员,大多会在成年后进入自家企业工作。

    陆煜城第一次知道自己对酒精过敏,正是他进入陆氏集团工作的第一年。

    父亲陆震霆为了打通首都上层人脉圈子,为陆氏集团再铺一条通天路,决定北上进京求见权贵。

    刚刚二十出头的陆煜城随同。

    酒桌上,权贵神情倨傲,对于陆震霆刻意的献殷勤和慷慨的承诺不置一词。

    却指着硕大的分酒器,对已经年过半百的陆震霆道:

    “明人不说暗话,喝完六杯酒,我就答应你。”

    权贵太客气了,那哪里是“杯”,那明明就是“壶”。

    权贵故意刁难的要求,让在场陪酒的人都倒吸一口冷气。

    一个分酒器是3两,喝掉六个,就是要整整喝一斤八两的白酒。

    陆震霆才显露出稍微的迟疑,权贵就冷哼一声,准备起身就走。

    “世伯稍等,父亲年事已高,去年又刚刚做了手术,实在不是有意要扫世伯的兴。世伯要是不嫌弃,这六杯酒晚辈替父亲代劳。”

    陆煜城从来没沾过一滴酒,那天端起分酒器一饮而尽。

    最后,他被送进了医院。

    陆氏家族也顺利得到权贵赏识,登上了一条青云梯。

    “我去给你拿杯水。”

    陆明哲见他似乎呼吸有些困难,出门找水去了。

    陆煜城斜靠着椅背,微微闭眼休息。

    门很快又开了。

    陆煜城以为是陆明哲这么快就找到水回来了,下一秒,鼻息间嗅到一阵玫瑰般的芬芳。

    陆煜城睁眼。

    孙雅诗犹如一朵楚楚动人的黄玫瑰,出现在他眼前。

    陆煜城从来不主动说话,更不会主动跟女人说话。

    “听说你结婚了?”

    “嗯。”

    陆煜城惜字如金。

    他的私事,没必要跟其他女人解释。

    明明已经知道了,而且他也从来没有说过喜欢自己,但听到他亲口说出已婚的事实,孙雅诗还是莫名觉得被背叛了。

    出身名门如何?千金大小姐又如何?到头来还不是比不过一个无父无母,出身低微的无名丫头。

    一向心高气傲的孙雅诗神情有些哀怨,言辞更加激烈道:

    “我喜欢你,我从大学时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喜欢上了你。你也不用装不知道,也不要说什么把我当妹妹这样骗人的鬼话。陆煜城,我孙雅诗就是喜欢你,是一个女人对男人的那种喜欢,你听见了吗?”

    陆煜城听见了,但没有回应。

    “我跟你才是天生的一对。我们都是名门之后,都接受过国外的高等教育,将来也都是要接手家族生意的,我们明明更般配!”

    “阿城,现在的女孩子都很虚荣的,特别是对我们这样出身豪门的人来说,你都不知道他看上的是你的人,还是你能带来的荣华富贵。阿城,你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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