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往事暗沉
在庭芳的笔记里写了那个出事女孩的名字,以及她家当年的住址。因为事发之后庭芳一直在跟进,在案发现场附近徘徊很长一段时间,直到看到警察带女孩的父亲来认现场。
后来庭芳去调查,知道女孩叫林莹,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如今父母因为这件事重又凑在一起,气氛也很尴尬,在她家附近都能听见争吵声。庭芳跟周围人打听过,说林莹妈妈离婚时没带她,她跟爸爸过,爸爸后来又娶了后妈,虽然没有再生孩子,对她也很冷淡。
是个寡言少语,性情温和的女孩,身体不好,看着总是有点虚。十六岁就进了工厂,做流水线上的一环。经常上夜班,也经常半夜才回家。
庭芳能掌握的信息有限,之后就没再跟进,案子应该是没有破。如果没有破,那么是同个凶手的可能性又增加了。这个小县城里如果真的潜藏着连环凶手,总也不会有那么多。
知道名字和住址算是帮了施逸大忙,虽然说他自己也能打听到,难免又要和警察打交道,一来二去容易被关注。现在他可以先去接触林莹的父母,普通人没有警察那么敏感,很好找到话题的切入点。
换作往常施逸想做就去做了,只是现在医院那儿还有个人绊着他,时间也绊着他,让他进退两难。
脑梗的前二十四小时很重要,施逸也不好在家里多待,把信封又放回原位,一切恢复如常后,他又收拾了一点日用品,准备回医院。
往门口走时施逸余光扫见了茶几上的收音机,脚步停了停。那个收音机是砖红色的壳子,很大很笨重,信号也不好,杂音极多。施逸出生时这个收音机就在,已经三十多年,每次坏了爸爸就自己修,始终不让它退休。如今它的按钮都已经褪了色,壳子上一层反复触碰累积的污垢,喇叭的孔洞里都已经是黑色。
施逸都懒得碰它,可是他也知道这是爸爸唯一的娱乐项目,就算有电视,也还是更喜欢听它。想了想施逸重又回到房间,翻箱倒柜找到一根没有坏,但自己替换掉的耳机,试了一下跟收音机插孔倒是吻合,就把收音机也放进了袋子,带出了门。
看到施逸真把收音机拿来了,爸爸高兴得很,施逸把耳机甩给他,告诉他:“拿耳机听。”
“我戴不惯这玩意,脑瓜子疼。”
“你脑袋疼跟耳机没关系。要听就戴,不听我就拿回去。”
“听听听,评书正听一半呢。”
在施逸面前,爸爸其实一直都是慈父。从来不对他大呼小喝,尽可能满足他的要求,尤其在他上了大学,开始工作之后,爸爸在他面前甚至有点卑微。施逸知道,那是因为自己是爸爸唯一的倚仗。
可他又为什么非要逼着妈妈再生一个孩子呢,如果妈妈没有死,是不是还会继续生。假如生下来的不是妹妹,又是一个男孩呢,那施逸就不再是唯一的,也许一切都会不一样。
所以从很早施逸就知道,爸爸的心里根本没有爱,一个不会爱人的人自然也很难获得别人的爱,施逸试图这样宽慰自己。
施逸在医院陪了爸爸两天,情况很稳定,梗塞面积控制在了最小,后遗症还是有一点,走路变得不太利索,说话也稍微有点吞字,不过基本不影响生活。两天后爸爸知道自己没事了,就开始抱怨起医院的伙食太差,闹着要回家。
“你想吃什么,我给你买。”施逸说。
“烧鸡!就咱家门口那家,这么多年,就他家最好吃。再给我买瓶小酒。”
施逸翻了个白眼:“还喝?再喝你就出不了院了。”
“不让我喝酒,不是要我命吗!”
“要酒还是要命,你自己选。”
“……要命、要命……”爸爸出声地叹了口气,“养儿有啥用,老了倒被他管着。”
施逸懒得理他,说:“我去问问大夫有没有什么忌口的,要是能吃就去给你买。酒就别想着,我把家里酒全扔了。”
“别扔啊!先放起来!都是钱买的!”
不听他说什么,施逸出了病房。
爸爸说的那家烧鸡店也开了三十多年了,施逸隐约记得是自己很小的时候开的,那时候家里每隔一段时间才舍得买一次。当时那个鸡真香啊,那种味道一直在记忆里挥之不散,比现实中还要深刻。
只是施逸已经很多年不吃烧鸡了。
此刻施逸提着那包仍然用纸包着的烧鸡,想起的都是小时候饭桌上的事。小小的妹妹,个子只能勉强够到桌子,要伸着脖子吃饭,眼睛闪闪亮地看着桌上的烧鸡。一只鸡只有两条腿,爸爸总是会利落地把两条腿揪掉全部放在他的碗里,理所当然地说:“儿子,吃。”
妹妹眼里的光一下就熄了,只敢闷头吃饭。
“我吃不了那么多。”施逸会把一只鸡腿放到妹妹碗里。
然而爸爸会再次把鸡腿从妹妹碗里夹走,说“小姑娘家家吃这么多肉干什么,长太胖了将来没人要”,想再放回施逸碗里。
施逸坚决不要,那一刻他觉得烧鸡一点也不好吃了,鸡腿在爸爸的筷子间夹来夹去,看起来那么恶心。
“你不吃,我吃。”最后爸爸会自己把那只鸡腿吃掉。
不想回忆起那些事,一点都不想,施逸只要想起小时候的事就会觉得自己是爸爸的帮凶,即使他不想不愿,却也没有真正反抗过。
如果可以,施逸真的想再也不回老家,否认过去,做个没有来路的人。在被庭芳找到之前,他确实是这样做的。他不是不知道这是逃避,可逃避真的最简单实用。
很多事情如果不选择逃避,麻烦是超乎想象的。就比如现在。
可是施逸也清楚知道,他此刻能为妹妹做的唯一的事,就是找到凶手。
之前不知道有多少次机会,多少次选择放在他面前,他都还是选择了维持现状,置之不理。他试图去谅解自己,他想那些时刻的他虽然没有做出决定,但不代表没有动摇,也许是那一次次动摇,才在冥冥之中促成了他如今的“一念”。
好在施逸有一个优点,那就是一件事他只要决定去做,就一定会坚持到最后。
提着烧鸡回到医院,爸爸还是像从前一样撕了鸡腿,想给他吃。施逸摇了摇头,说:“我从来就不爱吃鸡腿。”
“你小时候吃挺多啊,不然哪长得了这大高个!”
“妹妹喜欢吃鸡腿。”施逸注意到每次他提到妹妹,爸爸就低头做事,装没听到。爸爸对妹妹的事并不是毫不在乎,而是不愿意去想,“我记得有一次我把鸡腿藏起来,后来偷偷给她吃,她可高兴了。她一直等着你有一天会把好吃的东西先夹给她,哪怕就一次,可直到死也没等到。”
“她想吃啥不会自己夹啊!说得好像我虐待她一样!”爸爸用手把烧鸡撕得很难看,吧唧着嘴说。
“下一碗面就只有我的碗里有鸡蛋,你让她夹什么。”
“家里鸡蛋不多嘛,我也没吃,她挑个什么劲儿。”
“那如果他是个男孩呢?”施逸挑了挑眉毛,“如果我有个弟弟,我碗里的鸡蛋是不是就会变成他的?”
“那不会,一人一个嘛!”
施逸听到爸爸回答得如此理所当然,好像真的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多么矛盾,他终于死了心。让爸爸承认自己错了,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我有点急事要忙,之后几天可能不常过来,我跟隔壁的护工大姐说了,让她照应你一点,有事你就给我打电话。”施逸言归正传。
“你去忙,不用管我,我好得很!”
看他吃完,施逸提着垃圾,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