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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红绫餤与过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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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宋清欢一时间未曾反应过来,“不用,这种事情,怎好让周行哥哥来帮忙呢,我和半夏两个人,就足够了。”

    她向来觉得,像他这般的男子,是不应该踏足厨房这样的地方的。

    “我为何不能帮忙?”周行那骨节分明的手指,捏着白瓷小勺,一双桃花眼,却是直勾勾瞧着宋清欢。

    “那什么,常言道:君子远庖厨嘛。”宋清欢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她可以去调戏别人,却会对别人看着自己而害羞。

    看着她眼神躲闪,耳尖微红的模样,周行垂眸,片刻之后,才说道:“君子远庖厨,是指君子不要造杀孽,但凡有血气的东西,都不要去杀它,并不是君子要远离厨房。”

    他说话的声音,清清冷冷,恰似滴水入江,又似寒冰乍破,听着分明不带任何感情,可就是让人觉着好听得紧。

    认识他这样久,很难听到他说出这样多的话,不疾不徐。

    不知何时,宋清欢已经双手支着下巴,看着他,静静的听他说着这番话。

    哪怕,这话是在指出她的错误之处。

    等周行说完,宋清欢立马捧着脸,又凑到他面前,感叹道:“哇,周行哥哥真厉害,懂得这样多,简直就是博古通今,满腹经纶,阿欢受教了。”

    “……”

    周行很想告诉她,其实这句话,不过只是个常识,但转念一想,还是闭嘴了。

    这位宋娘子,与别的小娘子不同。

    与她说得越多,越容易引她说出一些奇怪的话来。

    那些话,竟比一些男子所言,还要大胆。

    “好了,周行哥哥,我先去忙,你喝完粥之后,就去歇着吧。”宋清欢也不再和他多说笑,转身回了厨房去。

    看着宋清欢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周行又拿着勺子,继续喝着碗里的三仙粥。

    那酸酸甜甜的滋味,盖过了焦神曲本身的药味,引得人胃口大开。

    他似乎,越来越习惯待在河广客栈的日子了。

    即便这些日子,是偷来的短暂的闲适,可他还是一步一步的沦陷在了这样的生活里。

    烛台上,半截蜡烛还在燃烧着,烛泪顺着蜡烛淌下,最终又凝结。

    偶有不知从何处吹来的风,轻轻拂过烛火,照得人影轻晃。

    孤影未成双。

    ……

    清明时节,杨花满天,恰似春日飞雪。

    一大早,河广客栈还没有开门,门口,便等了许多客人。

    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听说今日,河广客栈有青团售卖。

    对于这位宋娘子的厨艺,如今众人已然是心服口服,昨日知她已然去采了艾草,便知她是要做青团的,所以抢了个大早,就怕又买不到。

    周行本就住在临街的房间,听到外头的声音,推开窗户,瞧着楼下的场面,皱眉沉吟了片刻,还是转身,开门下了楼。

    “周行哥哥。”

    他刚到大堂,正好碰上从厨房里出来的宋清欢。

    身形娇小的小娘子,手里端着两屉青团,眉眼含笑。

    “我帮你。”

    周行上前,要从她手里将笼屉接过去,却被宋清欢躲开了。

    “周行哥哥,这个可重,还是我自己来。”她说道。

    就周行这小模样,分明就是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柔弱书生,还让他搬笼屉?

    让他拿两本书还差不多。

    闻言,周行微微挑了挑眉头,这小娘子,究竟将他想得多没用了?

    先前不让他做重活儿,可以理解为小娘子担心他手臂上的伤口,可已经过去了那样久,他手臂上的伤口早已痊愈,他这才品出了些许不对劲儿。

    难道在她看来,自己还不如她一个弱女子?

    心里陡然冒出这样的想法,周行上前,不由分说的从宋清欢的手里,接过了那两屉青团。

    “周行哥哥……”宋清欢手里猛然一空,吓得她极为担忧的喊了一声。

    她好不容易才做出来的青团啊,撒了的话都是钱啊!

    “我不是那般没用。”周行手里端着笼屉,看着她,缓缓说道。

    听了这话,宋清欢有一种心思被人戳穿的感觉,眼神一转,又双手合十,轻轻的拍了拍,笑靥如花,“我知道,周行哥哥最厉害了。”

    外头,姜半夏已经先打开门,摆好了桌子。

    两张八仙桌拼接在一起,将笼屉置于桌上,就是最为简易的摊位。

    众人都知道河广客栈的规矩,买东西必须排队,所以众人早已自觉的排成了两条长龙。

    “各位客官,今日,河广客栈所售青团,分为艾草和清明菜两种大类,然后,又分为豆沙、咸蛋黄肉松、花生芝麻三种口味,所以,若是想要每样口味都来一个,就恰好是六个。大家可以根据自己喜欢的口味来进行购买。”

    在开始售卖之前,宋清欢便站在人群里,先把这事给说明了。

    众人一听,顿时来了兴致。

    “宋娘子,无论是什么口味,只要是你河广客栈售卖的,自然不会差了去,我们啊,就是冲着你的手艺来的。”有人说道。

    “就是,宋娘子的手艺,那自然是没的说。”那人刚说完,有立马有人附和。

    “如此,清欢就在此谢过各位了。”宋清欢又站定了,左手握住右手,左拇指压在右手拇指之上,屈膝下蹲,颔首,双手下摆,给众人行了一个礼。

    三人配合有序,分工合作,周行负责收钱,宋清欢负责招揽客人,姜半夏负责将客人要的青团给用纸盒装起来,客人虽多,却也不至于显得手忙脚乱。

    就在三人都忙着的时候,谁也没有注意到,在街巷的拐角处,有个身影,盯着三人瞧了许久,才转身离开。

    宋清欢做的那些青团,只用了一上午的时间,便尽数卖了出去。

    虽说劳累,可当她看到一上午所赚的钱,顿时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

    那赚的,都是钱啊。

    钱是什么?是她所追求的安全感的来源。

    ……

    用过了午饭,宋清欢便吩咐姜半夏关了客栈,挂上了有事外出的牌子,备下香烛纸钱,还有青团,带着两人,去给宋远上坟。

    梨花风起,清明已至,游子寻春,纷纷出城。

    虽说已是午后,可镇外,还是少不得进出的行人。

    一路走来,人们知道宋清欢是去给宋远上坟,都忍不住唏嘘。

    那样好的人,却说走就走了。

    从众人的只言片语里,宋清欢反而越发的糊涂,实在猜不出那位宋远,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说他古道热肠的也有,说他邪气至极的也有,似乎在每个人的口中,听到的评论,都不一样。

    这样的人物,她却没有机会真正的认识,实在有些遗憾。

    仲春的太阳,带着暖意,照在人的身上,让人也变得懒散,宋清欢和周行,默默的跟在姜半夏的身后。

    三人先直接上了山。

    姜半夏知道宋远埋在何处,将两人带到了宋远的坟前。

    祭台上,摆放着一壶酒,红色的小笺边缘,已经微微有些褪色,但依旧可见上面写着的三个字——故人归。

    多少天涯未归客,清明时节尽数归。

    在那酒壶的旁边,一朵黑色山茶花,还正新鲜。

    角落里,还有几个小酒壶,没有贴着标签,不知是哪位故人所赠。

    甚至还有几包糖果。

    看到黑色山茶花时,谁也没有注意到,周行的眼神,明显的躲闪了一下。

    “老掌柜的故人,真的很懂他。”姜半夏看着祭台上摆放的那些祭品,唇角微微扬起。

    她跟了老掌柜好几年,知道老掌柜最喜欢的便是喝酒,也喜欢在高兴或者不高兴的时候,吃上一两颗糖。

    他总是对她说,只要尝到甜味,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了。

    在他走后,还有人记得他的习惯,应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在这些祭品中间,有一个小碟子,上面放着用红色绫罗包裹着的糕点,引起了宋清欢的注意。

    她蹲下身,将那盘糕点仔细打量了许久,才睁大了双眼,忽而惊呼道:“这是……红绫餤!”

    “红绫餤?”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周行,也有些惊讶,“宋前辈的坟前,为何会出现红绫餤?”

    反倒是姜半夏,似乎并没有听说过这种东西,又问道:“掌柜的,这红绫餤,是什么?”

    “红绫餤,其实就是一种饼饵,将红豆沙和着猪油,包裹进面粉里,再用模具压成各种形状,进行烘烤,最后用红绫包裹着,所以叫做红绫餤。这种糕点,一般是官家将其作为御赐的糕点,赏赐给新科进士,或者有功之臣。有诗云:莫欺零落残牙齿,曾啖红绫饼餤来。所以,人们向来都以能够吃上这种糕点为荣。”

    宋清欢看着那碟红绫餤,一字一句的解释道。

    听完宋清欢的话,姜半夏眉头微蹙,眸子半阖,似乎在思索什么,片刻之后,才听她开了口:“掌柜的,听你这样说,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或许与这红绫餤有关。”

    “什么事?”宋清欢回过头,看着她,满眼期待。

    “那是两年前的事情了,我记得,那天晚上的天气很冷,天上飘着大雪,整个桑野镇,全是白茫茫一片,老掌柜有事外出,还没有回来,我就在客栈里等他。

    后来,老掌柜回来的时候,带了一个冻得面色青紫的书生。他醒过来之后,才告诉老掌柜,他是进京赶考的考生。当时,老掌柜亲自给他做了饭,收留他住了一晚,还给了他一些盘缠。可第二天早上,那个书生却不告而别,从此再无音讯。

    因着这件事,老掌柜还唏嘘了许久,说不知那个书生究竟有没有到京城,有没有赶上考试。再后来,直到老掌柜离世,都不曾听过关于那个书生的消息。”

    “如此说来,那书生,应该是已经高中了,所以才会送来这红绫餤。”宋清欢听闻这样的结果,也很是高兴。

    不管怎么说,自打她参悟了河广客栈存在的意义之后,她是真的从心底里佩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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