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
“当然,这个金簪,只是爱女菲菲的一点心意,而我,则是会在这个金簪的基础上,再追加一百万的奖金!亚军,50万!季军,30万,一百强,每人一万!参赛选手,每人500!”孙大海挥舞着双手,慷慨激昂地说道。
“我靠,我就随便报了个名,500块就到手了?”
“不是吧,孙伯你这是在发钱啊,做慈善啊。”
“只能说,孙伯太爱他的女儿了,为了给女儿一个与众不同的生日宴,玩这么大。”
“小庆,你能拿一万!咱们可以换手机了!”
“我的天,这是我赚的最轻松的一万块!”
在许愿旁边,阿郎也是用力的把赵宇搂在了怀里,“行啊你,你小子,一万块就这么到手了,晚上去天香楼!我请客,你掏钱!”
“你都不掏钱你也叫请客?”闪闪咧了咧嘴角,然后哈哈笑道,“不过,我喜欢,有谁会拒绝土豪请客呢?”
其他桌的人,也被孙伯的阔绰给惊到了,这就是个场镇歌曲大赛而已,用得着这么大的阵仗?
“接下来,我再补充一条比赛规则,这个比赛,百强选手在淘汰后,并不会直接出局,还可以参加一轮复活赛,这个复活赛,会在10强阶段进行,复活成功的一名选手,可以和10强一起角逐冠军。
好了,我该说的,我都说完了,我就不继续耽误大家的时间了,现在,大家可以自行离开,从明天开始,继续我们的歌曲大赛。”孙大海一边说着,一边对着台下的人挥了挥手,然后开始重新把那价值不菲的簪子装了回去。
“孙伯这是给女儿庆生吗?这是在嫁女儿吧。”旁边一位大妈在侃侃而谈,而她旁边的少女则是一脸羡慕的看着孙大海把金蝉玉叶簪重新装回了那个看起来价值不菲的盒子之中。
“倩倩啊,你可要争气一点,要是拿了第一,你就什么都有了!”大妈喜滋滋地说道。
而另一桌,一群打扮的很浮夸,像是街头小混混的人,纷纷对着桌中心那个穿着棒球服的光头摆笑脸,“狼狗哥,这一次比赛,你赢定了!到时候,把这簪子送给嫂子,嫂子估计高兴的要死!”
“那是,狼狗哥出马,肯定没问题,就算是崔凯参赛,也没用,绝对不是你的对手!”
被围在人群中的狼狗哥假装客气地摆了摆手,“哎哎哎,话别说的太满,在场还有不少的达人在,大家就各凭本事嘛!”
而最靠近舞台的一张桌子上,一个五官清秀,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看上去很健硕的男子正和一旁的人聊天。
那桌子人不多,就三五个人,其中,一个穿着白色长裙,头发高高盘起的女士比较引人注目。
因为,这个女人的气质比较特别,她的长相,算不上特别的出众,只能说是比较大众类型的长相,行为举止和表情看上去也比较得体,端庄,知性。
但是,许愿能够感觉得到,这个女人的骨子里有一股莫可名状的媚劲,比较勾人。
通俗的话来讲,这个女人看起来反差感很强,用不太礼貌的方式来形容,就是这个女人看上去很假正经。
“老许,你也注意到了?那个黑皮就是崔凯。”闪闪凑过来,打断了许愿的思绪,开口说道,“这家伙,自找和我们一起长大,不过走的不是很近,他是个比较自命不凡的人,不仅如此,还是个怪人,他在家里养了一堆的野猫野狗,现在啊,估计有二十多只了。
这些猫狗,就是他的命,连他爸妈都不能碰。
别人动了他的宠物,比杀了他还难受呢。”
“这也是他为什么不签约经纪公司的原因。”阿郎继续补充道,“他怕他工作忙没空照顾他的那些儿子,女儿,不然,以他的歌唱水平,当个歌手也问题不大。
你还别说啊, 这家伙异性缘不错,孙菲菲就是看上了他长得帅,有爱心这一点。”
“啊,原来是宠物爱好者。”许愿看着远处那个时不时和旁边那个反差感极强的女人聊天的崔凯,心里没什么波澜,对于他来说,爱狗人士爱猫人士这类人群离他太远,平时没什么交集,他也不感兴趣。
忽然,崔凯旁边的那个女人头微微一侧,目光直直的投了过来,刚好和许愿四目相对,两个人隔着十几桌的人遥遥相望,却谁也没有感觉到丝毫的尴尬,更没有挪开视线的样子。
许愿感觉,对方应该是认出了自己,虽然,自己戴着口罩,但对方的眼神里,明显露出了比较异样的光芒。
“老许,你看那个黑皮看那么投入干什么,走了。”闪闪一边说着,一边拍了拍许愿的肩膀。
许愿没有任何留恋,直接收回了目光,起身跟着闪闪离开。
这个女人既然和崔凯在一起,那有可能就是个网红机构的负责人之类的吧,也许是觉得自己的外形不错,想拉自己去他们公司也说不定。
许愿一边想着,一边离开了会场。
在回去的路上,赵宇一直在沉默,许愿知道,他心情不太好,心情不好的原因,他大概也知道,赵宇应该是琢磨出了什么味道来。
就是孙大海那个重金设置奖项的背后原因。
其实,孙大海的安排,很简单,他在帮助她的女儿助攻。
孙菲菲为什么会把这么名贵的簪子拿出来?孙大海又为什么同意?
只有一个原因,冠军是谁,他们心里有数。
那就是崔凯。
按照孙大海父女两个人的想法,崔凯的实力,肯定是能够到达总决赛的,一旦进入了总决赛,那么,按照规则,由孙菲菲宣布谁是冠军。
而孙菲菲宣布冠军后,那金簪自然就到了崔凯手里,这时,让人再一起哄,崔凯不管对孙菲菲动不动心,逢场作戏也好,骑虎难下也罢,又或者是被真的感动,多半会把金簪还给孙菲菲,并当众求爱,这不就是一段佳话了吗?
毕竟老话怎么说来的?
女追男,隔层纱。
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