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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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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社里,文如心处心积虑地要和临轩比历史知识,尽管临轩怀疑他是为了给成匪缘出气,但临轩还是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史书,临轩看过不少,但都隔了好久了,记忆已经死得差不多了,可纵便如此,文如心都占不了上风,和漫不经心的临轩半斤八两。

    二人比了好久,觉得有些无聊。

    好比两个侏儒比个子,赢的人也高不到哪里去。

    文如心乘兴而来,败兴而归,没能扳倒对方,还险些被对方扳倒,文如心像一个小偷一样缩手缩脑地回去了。

    不如意的事,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这天,临轩去公园玩儿,在一个背人的地方,他找了个角落小便。小便刚结束,忽然两个人捉住临轩的两条胳膊,临轩还没来得及叫,他的嘴便被人捂住了。

    二人把他带到犄角旮旯儿里,死死摁住他的双臂,然后向远处的打了个口哨,唤来一条凶狗。

    其中一个陌生的声音道:“你不是自称姓帅名哥字美男,我今天就要这只狗毁了你的容。”

    看着凶狗前来,临轩使出了老大的力气,企图挣脱两只胳膊,可都以失败而告终。

    看着凶狗离自己不过几厘米,临轩的眼睛睁得铜铃一也似大小。

    我的容貌就要被毁掉了吗,我将变成丑八怪了吗?

    林淑文的样子浮现在眼前,林妹妹,我毁了容,你还会喜欢我吗?

    啊……

    令所有人都惊诧的是,不是凶狗咬着临轩,而是临轩的大嘴咬住了凶狗的脖子。任凭凶狗怎么动弹,临轩就是不放,咬得死死的。

    血,如雨一般滴下。

    此刻的临轩,如一只嗜血的野兽,只为了求得一丝生存。

    凶狗抽搐了一下身体,终于不再动弹,倒在了血泊里。

    临轩的目光,仿佛恶魔一般,令那两个人感到不可思议。

    临轩张着沾满血的大口,朝着二人咬去。二人赶快送了手,这个家伙连狗都敢咬死,何况是人呢。

    两个人吓得面容失色,赶快离去。

    好险,好险,临轩来到一条小河里,把脸洗干净,把血渍抹掉。

    自己竟然会咬一条狗,脏死了,脏死了,临轩不住地吐口水,直到吐得口干舌燥了才停下来。

    这两个陌生人是谁呢,自己并没有和谁有深仇大恨啊。

    唉,也知不知道那条狗有没有狂犬病,要是有狂犬病,拿自己就惨了。

    回到家里,临轩不敢把今天发生的事告诉父母,因为太丢人了,狗咬人情有可原,人咬狗就说不过去了。

    “爸爸,你能不能给两百块?”临轩低声下气地问我。

    “你要钱干什么?”我不解地问。

    “今天我被狗咬了,我怕得狂犬病,所以我想明天去打狂犬疫苗。”临轩这样说着,如果那只狗泉下有知,肯定会埋怨临轩捡了便宜还卖乖。

    我知道,临轩是一个不会乱花钱的孩子,我便爽快地给了他两百块。

    第二天,临轩果真去打了狂犬疫苗。

    回到学校后,临轩才知道,自己的厄运还不止于此。

    校园的橱窗旁,贴了好几张照片,照片的内容恰恰是临轩咬死凶狗的画面,一时间,临轩咬死凶狗的事,像病毒一般传开了去。

    直到过了很久,有人发了疯一样地来到橱窗旁,把那些照片撕得干干净净。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一头马尾辫的林淑文。

    林淑文把那些照片撕得粉碎,扔进了垃圾桶里。

    林淑文找来临轩,问这是这么回事,临轩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林淑文埋怨道:“以后不要去背人的旮旯儿了,这是个警告,这次算你运气好,逃过了一劫。”顿了片刻,林淑文又道:“你跟人又没仇没怨的,谁会这样整你呢?”

    临轩摇了摇头,叹了口气:“我也在想这个呢。”

    临轩的事,得到了林淑文的谅解,可在同学中间,他成了一个笑柄,“狗”的外号成了这个帅气男孩的代名词。

    不过临轩不介意这个,只要林淑文原谅就可以了,别人怎么想他不在乎。

    看来,太帅也不是什么好事,太招人嫉妒了。可容貌是父母给的,自己想不要太帅,也无能为力啊。

    从这以后,临轩每次走到哪里,都有人笑话他是狗。

    过了不知道多久,人们对于这件事渐渐淡忘,人们发现这个男孩非但不是狗,还蛮善良的。

    学校要组织秋季运动会了,林淑文报了一千五百米。这让临轩觉得她是在逞能,一千五百米,可不是谁都敢尝试的。

    林淑文还劝临轩:“你报三千米吧。”

    “三千米耶,不是一个小数目,我平时跑八百米都已经累得够呛的了。”临轩泄了一口气,斜眼看着为她鼓气的林淑文。

    “人生就该挑战不可能的事情,挑战是一种冒险,是对未来的一种投资啊。你有勇气咬死一只狗,就没有勇气征服三千米吗?”林淑文睁着一双大大的美眸,可能在她眼中,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事情吧。

    “唉。”临轩驼着腰,双臂下垂,脑袋像个晒蔫了的花儿,下巴顶着前胸,宛如一堆行尸走肉。

    “哼!”林淑文瞪了他一眼,气得鼻孔有点儿大,“如果你连三千米都不敢尝试的话,以后就别叫我林妹妹了。”

    说着,林淑文迈着大步气愤地离开,孑然一身,如一朵孤独飘飞的蒲公英。

    临轩听着她细碎的脚步声,立马直起身,追了上去:“林妹妹,我报还不行吗,我报三千米还不行吗?”

    林淑文这才转过身来,嫣然一笑:“这还差不多!”

    对于这次运动会,林淑文可是花费了很多力气,到了中午放学和下午放学的时候,她都会拖着临轩和她一起去操场跑步。

    操场的一圈是四百米,一千五百米需要三圈多,三千米需要七圈半。

    为了照顾到临轩,林淑文把每次的跑步定为了八圈。

    起初,虽然两人都跑得气喘吁吁,跑到中途,都有要停下来歇一歇的欲望。但林淑文的意志力要比临轩强了许多,她咬着牙,不管像灌了铅的双腿,拼了命地跑下去。

    临轩见她如此卖力,自己堂堂一个须眉男儿,怎么能连一个女子都不如呢。临轩咬了咬牙,顶着疼得难受的嗓子,拼了命地跑完了八圈。

    到了终点,林淑文双腿一软,委顿在地。

    而临轩跑完之后,感觉身体和灵魂分了家,躺在了跑道上,成一个大字形。

    “呼……”二人长长地舒了口气,等呼吸亭匀之后,才站起身来,全身酸痛地往家赶。

    这一次,临轩第一次尝试了征服三千米的滋味,是那么的得意,那么的骄傲,比写了一篇绝美的文章的感觉还要好,能征服三千米,这是他想都不敢想的。

    小文子,我一定要比你跑得更快。为了跑过林淑文,临轩决定用跑步跑完从家到学校这一段距离。

    于是,从此以后,放学后的操场上都有两个拼命练习跑步的人。

    渐渐地,两人的身体体质强了许多,八圈跑下来,腿再也不会和从前一样像筛糠似的难受了。

    每一次到了跑道上,两个人都在比拼,你跑得快,我要跑得更快。一开始,临轩总体败给林淑文。可随着临轩的努力,他也慢慢能赶上林淑文,甚至超过她了。

    有一次,他们冒着中午的大太阳,跑着跑着,又有一个男孩也过来跑,和他们一起跑。

    临轩朝那个男孩看了看,原来是几何脸成匪缘啊,难不成,他也报了三千米。

    成匪缘来到了二人这里,朝着林淑文淡然一笑:“林同学,听说你报了一千五百米。我……报了三千米,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们一起跑吧。”

    临轩对这个人很是不爽,他怀疑上次两个陌生人用狗来咬自己,就是他支使的。临轩没好气地道:“不如我陪你跑吧,林妹妹她累了。”

    林淑文看了看这个占有欲十分强的轩哥哥,小嘴一撅:“轩哥哥,他要跟我们一起跑,那就一起呗,又不会少两斤肉。”

    “谢谢林同学。”听了成匪缘的话,临轩觉得他恬不知耻。

    成匪缘可是有备而来,他要在跑步上,和临轩见个高低,自己文的不如你,武的可一定要强过你。

    这一路跑下来,成匪缘总是跑在临轩前面,和临轩保持着十一二步的距离。

    临轩气得肺都要炸了,不能在林淑文面前认怂,当下也不知道向谁借的体力,似枯木逢春一般,加足了马力,火箭一般冲到了成匪缘的前面。

    不过跑完后,他却付出了严重的代价,冲向终点的那一刻,他觉得脸像是在火烧,喉咙有烙铁在烙,疼得无法用语言形容,双腿再没有支撑力,趴在了地上,颤巍巍的双手支撑着身体。

    在所有人的期待中,没多久终于迎来了秋季运动会。这天天高气爽,阳光明媚。

    临轩看了一眼操场边的大榕树,尽管已经到了秋天,可它的枝叶依旧那么茂盛。那迎风起舞的枝丫,仿佛在为他鼓舞:你可一定要好好表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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