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劳动
今天是林淑文的生日,可临轩却不知道,然而成匪缘却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了这个秘密。
成匪缘买了一个水晶球送给林淑文,林淑文觉得,其实这个男孩好像也不坏,再说了,只是一个礼物而已,代表不了什么。
林淑文刚准备接受的时候,吃醋的临轩觉得很不爽,成匪缘,你这只癞蛤蟆,还真的想吃天鹅肉啊。
临轩从手里夺过水晶球:“林妹妹,这么漂亮的东西,送给我得了。”
“陆临轩!”成匪缘郑重申明,“这是我送给林淑文的东西,你不可以乱拿。”
临轩放下水晶球,歪了歪小嘴:“我也有东西要送给你。”
“什么啊?轩哥哥。”显然,林淑文对这个礼物充满了期待。
“送你一首诗,我写的。”临轩觉得有必要一展雄才,压倒成匪缘这个第三者。
“好啊,好啊,那你快念给我听。”林淑文拍起了巴掌,想要见识一下临轩的才华,这对于一个敛藏锋芒的文人来说,可是为数不多的一次。
临轩咽了口口水,用舌头润了润嘴唇,郎朗念道:“谁哪个,谁人知道我处子的心思,看到好的花儿都不忍心摘。即使这朵花儿不理我,我也希望它整日向着太阳开放……”临轩把这个开字拖得很长,像吃面条一样,意在夸奖自己的才能,以压倒性的优势压倒成匪缘。
果然,听了这首诗,林淑文高兴得无可无不可,笑得合不拢嘴:“这是我收到的最屌丝最美好的生日礼物了。”
看到林淑文眉飞色舞的样子,成匪缘只觉自讨没趣,当下转过头,假装在翻阅书籍。
临轩顺便拿起了水晶球,把别人挑了又挑的礼物扔进了垃圾桶。
虽然林淑文有淡淡的不满,但她明白,男女之间的感情,向来是自私的。如果有女孩子送临轩生日礼物,她吃醋可能比临轩还要严重。
放学后,临轩拉着林淑文出了校园。
“你带我去哪儿啊?”林淑文感到好奇,可看到临轩神秘兮兮的样子,也只得跟他走去。
不久,二人来到了一个小书店。临轩神神道道地嘟囔着:“把眼睛闭上,我要给你看一件东西。”
林淑文虽然不知道他说的什么东西,可看到临轩的样子,她的心里满怀期待,缓缓闭上了眼。
“当当当当。”临轩拿着一本超厚的书在她眼前晃了晃,“现在可以睁开眼了。”
林淑文睁眼一看,顿时笑得像朵花儿,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哇,《金庸全集》?你怎么弄到的?要很多钱吧?”
看到林淑文喜欢,临轩的心里也是十分高兴:“虽然不是特别贵,但对我来说,已经很贵了。我利用休息时间,发了长达四个月的传单,才攒够的八百块。正版的可能要好几千呢,所以只能买个盗版的送给你。我可是等这一天,等了四个多月啊。”
“谢谢!”林淑文感动得几乎要流下眼泪来,没有什么能表达她此刻的心情,她深情地看了看临轩,以身相许的心思都有了。
精神之恋的两个人会送精神食量,俗人才送金钱礼物。
“别这么看着我,人家可承受不了你的深情。”临轩假不正经地道。
“别自恋了,谁看你了?”林淑文乜斜着眼睛,没好气地抢白着。
“走吧,今天的家庭作业有点儿多,我得快点回家写作业,看来今天看闲书的时间都没有了,明天见。”说完,临轩抖了抖书包,快速回了家。
看着临轩远去的背影,林淑文朝着那个背影望了望,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从两靥上浮现出来。
通过这段时间与成匪缘的被迫相处,临轩发现了成匪缘的一个问题,他有交流恐惧症,他有点儿害怕与人交流,每次和别人说话,撑不到三句话,他便再也找不到话题、舌头开始打颤了。尤其是遇到了女孩子,他总会觉得手足无措,脸没来由地一阵红。
临轩找到了他的弱点后,总是有意无意地找他说话,每一次他都整得成匪缘十分尴尬。成匪缘想发火吧,又害怕林淑文觉得他火气太大,不会有好映像,不发火吧,这小子真的很烦,总是说一些没边没角的事情,故意挑逗自己。
最终,成匪缘还是发作了,他讨厌这样被别人无止境地纠缠。
一个爱发火的人,他不是智商低,就是情商低。
如果成匪缘的智商或者情商高的话,他完全可以和临轩在口头上见个高低,把临轩比下去。
被发火后,临轩很识趣,再也不去理他了。因为在实际上,他已经是个精神上的胜利者。在表面上,成匪缘成了一个二毛子。
临轩还发现,成匪缘生气的时候,他的几何脸更有特色,有种毕加索的画那样的美感。
由于临轩在作文上的才能,在这个巴掌大的快班,他声名大起,文才子的称号享誉全班。可在文学社里,他依旧是一只卑微的小蚂蚁。
两个世界,两种完全的不同的学习方式,那是天和地的差别。
导致这种情况的根源,还在于临轩只重视学习,其它的,可以放一放。
八年级,老实说是承上启下的一年,过渡期,尤其要努力,过渡得好,九年级一马平川。过渡不好,九年级就山重水复了。
可对很多孩子而言,八年级既不像七年级刚升入初中时那样的羞涩,也远远没有九年级为了中考而拼命的年头。所以,他们有大把的时间、大把的理由玩。
如果没有遇见林淑文,临轩可能也是这很多孩子中的一员。但自从林淑文出现,他可是卯足了劲儿要和她一起上省城最好的高中的。
临轩此刻的学习劲头,虽然不能够用拼命来形容,但要用努力来形容,那可一点儿不夸张。
而林淑文还是和从前一样,与临轩分享学习心得,把自己学的参考书给临轩看。他们之间的感情,非但没有让他们的学习成绩下落,反而还提升了不少。
不过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们为了这份感情,时时刻刻都保持着昂扬向上的心态,不断努力着。
美好的感情是让人向上的,只有不美好的感情才会让人堕落。
他们的关系是相当牢固的,虽然成匪缘搅尽了脑汁想在二人之间插上一脚,可只恨两人的关系太密切,这一脚硬是插不进去。
这一天,学校组织学生劳动。临轩在集体劳动中,属于那种懒惰份子。而林淑文似乎很喜欢劳动,积极主动地参加劳动。
很快到了吃中午饭的时候了,林淑文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空空如也,才发现自己的午饭钱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林淑文去找了找,可是没有发现钱的踪迹。
这时候,一种几何脸的成匪缘走过来,表示愿意把自己的炸鸡分给她一半。
炸鸡很诱人,可林淑文看到了在教学楼对面啃馒头的临轩,她毅然决然地放弃了炸鸡,来到正在和着榨菜吃馒头的临轩身边。
林淑文拿过一个馒头,假装抱怨道:“有馍馍,也不同享?”
“炸鸡不吃,吃馍馍,你真的……和别人不一样啊。”临轩瞅着她,用一种很怪异的眼神。
“我就喜欢吃馍馍,怎、么、了?”林淑文在馒头上蘸上榨菜,津津有味地吃着。
人们都说女人物质,可谁知道,女人之所以物质,是没有遇到值得她不物质的男人啊。
校园里,不时有路过的人,看到这一男一女啃着馒头,都像看戏一样。还有人指指点点,似乎在说,小小年纪,就学会了秀恩爱,反天了。
可两人似乎不在意这些目光,尽情地品味着馒头的美味。
看着别人的异样目光,临轩忽的脑袋里闪现一个想法,他笑着对林淑文道:“林妹妹,你看我们像不像两个在路边讨饭吃的乞丐啊?”
这话才一出口,林淑文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带着笑容的她,好似雨后的梨花,带着诱人的芳香,令临轩情不自禁地欣赏了一下她笑容的样子。
林淑文用带着淡淡油渍的手指,在临轩的脸上抹了一下,而后讪讪道:“乞丐男!”
作为回应,临轩也抹了一下她的脸,狡黠地道:“乞丐女!”
忽的,林淑文把临轩的头发揉乱,加上临轩脸上的痕迹,林淑文似乎是很得意地笑了笑,用她那清水滴石一般的声音道:“你现在这个样子,倒蛮像一个乞丐的嘛。”
临轩怕别人发现他乞丐的样子,赶紧伸手把头发掠了掠,他立刻由一个小乞丐变成了一个俊俏的男孩。
“如果我真是一个乞丐,你还愿意吃我的馒头吗?”不知怎么的,临轩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话,倒好像是在试林淑文对自己是否是真心的一样。
“你要是乞丐的话嘛?”林淑文扬起头,认真地想了想,这是个不好回答的问题,如果说愿意,未免显得自己是在说假话。如果说不愿意,就显得自己虚情假意。
林淑文只得回答道:“你若是乞丐,我陪你一起当乞丐。”
听到这个回答,临轩惬意地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