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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婚礼上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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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生命真的是上帝创造的话,那么爱情无疑是它最了不起的发明。

    不过上帝发明的爱情,人类将它文明化了,人类的爱情要远远比动物的爱情文明得多。

    爱情使得一加一大于二成为了可能,所以收获爱情,获得的利润,将是何等的丰厚啊。

    相思啊相思,真的很折磨人啊,我又想发点儿牢骚了:

    世间真爱,见到的少,而相思更加贫贱如泥。可只恐真爱还有药治,只有有相思,没有地方医治。

    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情,是蜡烛式的,即使自己流泪牺牲,也要给别人光和热,我希望能做你的蜡烛,默默地为你奉献。

    我想我太不懂女孩的心思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偶尔“冷漠”,我像一只舔狗一样,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般地迎合你,你却没有任何表态,这让我骑虎难下啊,我想可能是我太直男了吧。

    子不我思,岂无他人?你放心好了,我绝对不会这样。只要我们的关系不过期,就算是天下第一美女站在我面前,我瞥都懒得瞥她一眼。

    很可惜,我的世界的前三十年你没有出现,无法跟你“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可遇见的这一天,无疑是我人生的分水岭,完成了我由一个男孩到男人的成功转变,也完成了我由一个单身狗到“有妇之夫”的转变。

    我和李白一样,有种“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式的浪漫和狂妄,可这种将生活艺术化的生活方式,无疑是笑看人生的最佳手段。我想把你也拉入我艺术化的生活里,让你的情操得以提升,丰富你的内在,让你由一个女人向女神的方向升华。

    说了这么多,在你看来,是不合时宜的吧,可是一个文人,如果总是那么合时宜,那么他的创作灵感将要到哪里去找呢。

    文人翻书快,女人翻脸比翻书还快,可见女人比文人还要难以理解,怪不得我读不懂你,是情有可原的。

    不过读不懂你也是好的,这样你在我眼里就永远是新人,而不是故人,如此一来,我们之间就不会有“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的悲剧。

    很多人都说,所谓的爱情,也就是头三年吧,新鲜感一过,就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可我觉得,新鲜感会过去,但良心不会过去,我多想把我的良心拿给你看,上面满满的都是对你的真诚。

    夜幕,像巨兽的血盆大口,一口把白天吃掉了。月亮,如一块无瑕的白璧,在众星的围拱之下,显得高高在上。

    在这么浪漫的夜里,多想执子之手,与子夜游啊。

    我和你的相处,我不想你是我的老师,指导我下一段感情该怎么谈,我希望我们的关系永远在进行时,永远不是过去式。

    生命不休,爱恋不止,我想和你谈一场一生一世的恋爱,给你小棉袄式的关怀。

    我有一个的心愿,就是做你嘴里的年糕,让你有不褪色的幸福。

    让我再做你的影子吧,永远不背叛你,和你亦步亦趋,天涯海角都陪着你,直到生命的尽头。

    感觉你高高在上的样子,像只天鹅,想欣赏你的舞姿,可能都是种痴心妄想了吧,我们门不当户不对的,你说是吧。

    我多么想你是我的镜子,我的善恶美丑,在你那里都昭彰可见了。”

    当我把这封文化气馥郁的情书写完后,外面的天空,大概已经到二更天了吧。我正准备洗漱,手机忽然滴答一声,我拿起来一看,竟然是她发来的信息。

    嫣然(姑且这么称呼她吧):在吗?

    择邻(我的名字):在,怎么了?

    嫣然: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择邻:什么事?

    嫣然:明天我就要结婚了……你会来参加我的婚礼吗?

    看到这则消息,我突然一下子蒙了,觉得世界天旋地转,满世界地没有一个支点,心脏蒸汽机一般地膨胀收缩。我蹭了蹭鼻子,我多么希望这是她在逗我玩,可我也知道,她从来都不是一个爱开玩笑的人。可纵便如此,我还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回了她一句。

    择邻:你说的是真的吗,你没骗我吧?

    嫣然:真的,千真万确……我希望……

    还没等她说完,我啪的一声,挂断了手机,手本能性地高举,想砸了手机泄愤,可一想到这是我新买的,手便落了下来,把手机摔在了沙发上。

    我没有洗脸没有刷牙,一头栽进了被窝里,无边无际的黑暗将我紧紧包围,热气蒸笼一般蒸着我的脑袋,汗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我的身体里装满了氢气,慢慢上升,慢慢上升,升到高空,然后爆炸。而后再次上升,再次爆炸。就这么弗弗西斯式地自我折磨了无数遍,一缕阳光温暖地从窗户里射进了,照在了我地身上,我顿时感到一阵和煦,我想这是老天在可怜我吧。

    外面突然热闹起来了,我出了卧室,一头扎进了洗脸池里,冰冷让我清醒了片刻。

    我和嫣然相处已经六年了,她长得并不完美,但仍然在美的范围内。我们认识以后,我真的是倾尽了我的所有去爱她:大晚上了,她说她想吃炸鸡,我会骑着自行车跑两三公里去给她买。她说她不吃猪肉,每次约会的时候,我嘴里都淡出鸟来了,可还是忍耐着吃自己不喜欢的带膻味的羊肉……

    我照了照镜子,才短短的一夜,我却仿佛已经老了百十岁。我笑了一下,镜子里的我也跟着笑了一下。

    我刷了牙,洗了脸,梳了一个中锋头,穿上一身笔挺的西装。我到要去看看,这个给我戴绿帽子的人,究竟是怎样的角色。

    看看表,现在才十二点半,婚礼要下午两点才开始。我拿起书,准备读,可才读了几个字,我才发现,一个失了恋,还会导致失欲。我便放下书本,打开电视,可看了几眼,也看不下去了。

    我仰面躺在了床上,看着天花板,脑子里一片浆糊。没想到,我的人生又再次走向了死胡同,我使劲儿眨了眨眼,两滴晶莹的液体裹在眼眶里,晶晶亮。

    墙上的时钟显示时间已经到一点半了,我站起身,却突然忐忑起来,今天所有的宾客,可能都没有我这么不合时宜的了。我戴上了墨镜,这样便不会有太多人认出我,免去了多余的尴尬。

    来到举行婚礼的酒店,我一眼便瞧见了穿得花枝招展的她,而她身边的新郎,长得一副猥琐相,满脸的横肉,我一眼便看出,这个人是县长的“犬子”,那肥胖的身体可以证明,他享受了许多他父亲压榨百姓而得的“福利”。

    这个人和自己一比,硬件虽然比自己强多了,可软件不如自己的,就太多了。

    哎,一颗好白菜就这样被猪拱了。

    我撩起衣服上的帽子,扣在头上,然后裹在人群中,进入了酒店。

    酒店的陈设可以说明县长这次为儿子的婚礼花了不少钱,我打量了一番,这样的酒店,决然是自己花销不起的。

    我在一个背人的角落落座了,看着一对新人在司仪的安排下开始了婚礼。

    看着“犬子”幸福的模样,看着嫣然勉强的笑容,我真的为嫣然感到不值。

    在婚礼到了高潮的时候,当县长夫妇把鼓胀的红包递到嫣然的手里时,嫣然的笑容是那么的灿烂。

    想想我为她付出的一切,这一刻,我才明白,她要的不是感情,而是一个长期的饭票。

    很快地,在司仪的安排下,他们当着众人的面,相吻了。

    我倒了一杯红酒,一口咽了下去,站起身,迈开了步子,像幽灵一样朝酒店外走去。

    这个时候,我仿佛从嘈杂中听到了一个声音:他不会自寻短见吧。

    而片刻后,我仿佛又听到一个声音:他就是一个精神病,别理他。

    出了酒店,我以为我死了,直到我被一个阶梯绊倒时,淡淡的疼痛感才让我觉得,我是活着的。

    我回忆着我和嫣然的幸福时光,如果我们只是一时的头脑发热,我不会觉得有什么。可实际上,我们已经习相处六年了,就在半年前,我们已经订婚了,今天站在她身边和她一起步入婚姻殿堂的,应该是自己啊。

    我用舌头润了润干燥的嘴唇,在我强悍的外表掩饰下,眼里并没有泪水,可心里却是在滴血啊。

    走在曾经和她一起走过的街道,往事像树叶一般零落,像秋风一样无情。

    我万万没有想到,我竟然会以这样的方式告别自己的初恋。

    再见了,我的初恋。

    刘嫣然,希望以后我们再也不见。

    没错,我没有资本和人比,但愿你们能过得幸福,能组成一个完美的家庭。

    没错,我没有资格喜欢你,毕竟,我只是一个穷小子,还有病,精神病。

    我怀着沉重的心情,仿佛是机器人式的,漫步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我的房间本应该是清冷暗淡的,可我一打开门,迎面一股热气扑来,灯光洒满了全身。

    我觉得奇怪问了一声:“谁啊?”

    “生日快乐!”这声音甜得恰到好处,不是红糖白糖的甜,是苹果梨子的甜,甜得不让人觉得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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