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玉翘认亲
沈清瑜对家里的事情还一无所知,她今天心情极好。
新开张的铺子备的货售卖一空!
大赚一笔!
买下来的院子修缮完毕,今天让粮油铺子的掌柜直接把两万多斤杂粮送了过去。
等到人走完,门关上,沈清瑜二话不说,杂粮就都收进了空间库房。
随着东西被收进去,果不其然,久违的升级提示音响起。
“库房储存率100,第二次储存率达到100。空间升级中……”
“嘿嘿嘿!”沈清瑜心情愉悦地被踢出了空间。
刚走到街口,玉翘就走了过来:“东家,你看看什么时候给我安排活儿呢?”
沈清瑜笑了起来:“你这小嘴这么厉害,一般的活儿我给了你,就是浪费你的嘴。你且等着。”
玉翘顿时又是失落又是期待:“还要等啊?”
“快了快了!你娘那边,你说明白了么?”沈清瑜可不想被一个靠嘴说话的媒婆给追着骂。
玉翘点点头,又是得意又是鄙夷:“说好了。她只要我拿钱回去,她才不管我给谁做事呢!”
“这倒是。”沈清瑜了然点头,从怀中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小荷包递过去,“这是给你的。”
“给我的?”玉翘惊疑不定,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张五两银子的银票!
“这……怎么给我银票?我可还没给你打工呢!”玉翘吓一跳,忙就要退还。
沈清瑜笑着摁住了她的手:“谁说你没打工?这房子的修缮从头到尾都是你一手操办的,我都没操心过。”
“孩子他爹也来看过了,说修缮手艺不错,而且价钱很公道。换个人可能会要四五十两银子……”
一说到这个,玉翘的小尾巴又翘起来了:“我跟着我娘做掮客这两年,各行当的人都认得,这泥瓦匠和木匠谁的手艺好、谁的价钱公道,我们都知道的。”
“他们也不敢乱要价,这不是就省了些钱嘛……”
沈清瑜忍笑:“成成!我知道你厉害了,这小荷包赶快收好!”
玉翘这才笑嘻嘻收了:“东家真大气!那我就放心了!”
二人正要告别,一辆不起眼的马车骨碌碌过来了,停在不远处,等到沈清瑜和玉翘走到近前了,那车夫才突然出声:“沈娘子?你可还认得我?”
沈清瑜一愣,看向车夫,确实面熟,一看,这不是府城首富钱万两的车夫老何吗?
“你怎么来这里了?难道你们家少爷来了?”沈清瑜说着就准备掀帘子。
老何赶忙制止,压低了声音道:“沈娘子您先别急,我们东家和夫人来了,在前面的客栈等着您二位,有些事情想跟二位说一说,二位能否移步过去一叙?”
什么?
钱老爷和钱夫人来了?
沈清瑜大吃一惊!
玉翘也大吃一惊:“你是说,还有我?我不认识你啊!你是谁家的?”
沈清瑜这才反应过来,再看老何一脸为难的神色,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拉了拉玉翘的衣袖:“别怕,不是坏事。”
玉翘信任沈清瑜,听她这么说,心落了一半。
再一想,这还是在衡水镇呢!
自己在这里都熟悉,还有谁特意来坑自己?
于是另一半心也落下了。
二人跟着老何去了客栈,却走的是后门,进去后,直接进了上房。
“钱老爷,钱夫人,二位好久不见!”沈清瑜率先问好。
玉翘不明所以,也乖巧地跟着问好:“两位老爷夫人好。叫我过来,可是有什么事情需要我效力?”
自从二人进门,钱夫人的眼睛跟钩子似的落在玉翘身上,拔不掉了!
“你就是……玉翘?”饶是钱老爷理智,声音也有些颤抖。
玉翘心头一紧:“我是。”
“这个银簪,你可见过?”钱老爷拿出了玉兰花银簪。
玉翘看着那银簪,半晌点头:“这个……我在我娘的首饰匣子里见过,后来就不见了。”
“什么娘?那就是个拍花子!”钱夫人怒道。
“什么意思……”玉翘茫然了。
钱老爷叹口气:“这是我们闺女的银簪,当年……”
一番解释下来,玉翘傻眼了,钱夫人哭倒了,沈清瑜扶着钱夫人,流汗又流泪。
大型认亲现场啊!
太感动了!
原来钱老爷找到人从衡水镇首饰铺子查起,轻易就发现这银簪竟是衡水镇最大的媒婆兼职牙婆——陈婆子拿去首饰铺卖掉的。
而陈婆子这些年经手的女娃并不多,深入调查后才发现,自家闺女是被陈婆子养大了。
只是因为陈婆子众所周知的私心,叫自己二十岁的闺女都还没定亲!
这倒是也有好处,以后玉翘有府城首富的娘家,再议亲也能找个更好的婆家。
玉翘不敢相信地看着圆乎乎的钱夫人和钱老爷:“你们是说,我是你们的闺女?”
钱夫人指了指玉翘的腰臀:“闺女,你右臀后面有一块褐色的圆痣,中间有一小点又不是褐色,是肌肤的颜色,算命的说,你是坐地生财!你有没有这样一块痣?”
玉翘茫然:“我不知道啊……”
她又没钱买西洋镜,哪里知道有没有痣?
沈清瑜一巴掌拍在她屁股上:“这有何难?检查就知道了!”
于是玉翘和钱夫人、沈清瑜一起去了里间。
片刻之后。
“呜呜呜……”
“呜哇哇……”
两个嚎啕的女子哭成一团。
沈清瑜遭不住,擦着眼泪和汗水出来了。
钱老爷一脸紧张又期待:“怎么样?什么情况?”
沈清瑜点点头:“确实有。”
这下就连钱老爷也遭不住了,眼泪逐渐累积。
他转头擦了一把脸,突然冲着沈清瑜郑重地作了个长揖!
沈清瑜吓了一大跳,赶忙跳开:“你干嘛呢?”
“沈娘子,你是我钱家的大贵人!”
“若非你阴差阳错戴了这银簪来我们家,我们也没有线索,更别说找到我闺女……”
沈清瑜挠头:这倒也是。
若非买了这银簪,就没这缘分。
若不是遇上了钱万两这个傻少爷,也不会去钱家做饭,自然也就没了下文。
这阴差阳错的,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