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再聚首
再说凌风那边,以往他们来赴生日宴,家族里好歹是会给他们安排一个偏房住一住的。
但今天他们跟凌家算是彻底恩断义绝了,自然,凌家不可能再给他们安排住所。
现在天色也不早了,他们也不想大晚上的赶路回去,于是就在神通城这边找了一家小旅馆住下,预备着明天早上再起身返回。
吃过了晚饭之后,凌风按照自己的习惯在神通城里跑了一大圈,直到晚上8点多的时候,才返回那一家小旅馆。
凌风来到小旅馆的门口时,却才看见门口有一名女子,看上去似乎正在等人。凌风原本也没在意,然而就在他路过的时候,女子却突然叫住了他。
“你是凌风吧?”
“啊?”凌风看了看这名女子,却实在想不起来:“抱歉,你找我有事吗?我好像不认识你啊。”
那女子苦笑一声:“不认识也是正常的,我们都这么多年没见面了。”
凌风听到女子这么说,又看了好一会儿,这终于认出来了:“你是……娟姐!”
无怪凌风会认不出来,吴兰娟的变化也太大了一些。他与吴兰娟是小学同学,年龄自然也是差不多的。
然而此刻的娟姐,看上去不知为何,竟是苍老无比,少说也有四五十岁的样子。如果不是吴兰娟的母亲已经过世,凌风甚至都怀疑,在这里的是她的母亲。
“抱歉啊,娟姐,刚才有点眼花了。你……你找我是有什么事?”
吴兰娟又苦笑一声:“也没什么,就是王傲君明天要办一场同学聚会,听说你也正好在这神通城,他让我来请你过去。”
“这么突然?算了吧,我明天还有工作。”凌风摆了摆手。
他与这些小学的同学已经很久都没有联系了,这会儿突然来了一场同学聚会,他自然是没什么兴趣的。
然而一听到他这么说,吴兰娟的脸色顿时就变得无比惊恐了起来。她拉了拉凌风的衣袖,眼里竟是落下了几滴眼泪:“凌风,拜托你,能去一去吗?就当是我求你了。”
“娟姐?”凌风只觉得心神俱颤。怎么也没有想到,他只是拒绝了一场同学聚会而已,居然会让吴兰娟如此恐惧。
他下意识地放出了一丝灵魂感知力,这才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
那是一个怎样黯淡的灵魂啊!吴兰娟的整个灵魂看上去,竟然都是如墨般漆黑,看不到丝毫的亮色!到底是怎样苦大仇深,怎样绝望的人,才会拥有这样的灵魂!
凌风似乎有点明白,为什么吴兰娟年龄明明和他差不多,看上去却至少有四五十岁了……
“拜托你了,凌风,如果你不去,我会……”
“知道了,娟姐。我去参加就是了。”
“好,那就好。”吴兰娟这才苦笑着擦了擦眼泪。
凌风这才想起,从他见到娟姐的那一刻开始,她的脸上就一直都是一片苦色,哪怕一星半点的幸福,都没有看到……
“明天下午6点,在王家大院那里。”
吴兰娟说完了这话,似乎就已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似的,转身就要离开。
“等等,娟姐。”
凌风几步就追上了吴兰娟。一想到刚刚看到的那无比暗淡的灵魂,他实在是没有忍住,掏出了一张银行卡。
“娟姐,我如今开了一家公司,有点钱。这些就当是我借给你的,以后你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我。”
吴兰娟又是一阵惨笑,推开了银行卡:“我们这么久没见面了,我怎么能突然要你的钱。再说,现在钱对我又有什么用啊……”
“娟姐……”
凌风看着吴兰娟,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曾经上小学的时候,吴兰娟的家里就非常贫困。母亲瘫痪在床,父亲长年在外打工。她小小年纪,就必须承担起照顾母亲的责任。日子过得有多苦,可想而知。
但那时候她,偶尔也是会露出一些笑容的。而现在……她到底,是经历了什么啊……
这一晚,月黑风高。
凌风直到看着吴兰娟的背影消失,这才走进了小旅馆里。
第二天倒是一个晴空朗日。凌风跟父母说了一声,让他们带霜儿先回去,他在这边还有一些事情要办。
莫世宏和凌淑莲于是交代了凌风几句,也就离开了。
凌风在小旅馆里又呆到了当天晚上,这才按照吴兰娟给的地址,到了同学聚会的地点。
一来到那所谓的“王家大院”,凌风的心里又是冒出了两个字:气派!
别墅园区很大,里面的一间间别墅,一座座阁楼,星罗棋布。这才是真正的豪门的住所,比凌家的那小破别墅,真是不知道大到哪里去了。
神通城的地价便宜,因此这整个别墅园区的大小,甚至都可以和匡家这样的顶级豪门相当了。
看来,他的这个叫王傲君的同学,如今混得当真是不赖嘛。凌风冷笑。
今天白天的时候,他也收集了一些有关这位老同学的信息。
当年,王傲君就是他们班里的一个混混,仗着自己父亲是老板,有点势力,在学校里那是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没想到,如今却是乌鸡变凤凰。
靠着攀上了一个顶级豪门,王家的生意是越做越大,势力遍布全城。甚至有人传说,这神通城里,一半属于政府,另一半,却属于王家的君哥。
这样的一个人突然说要开同学聚会,那么要干嘛,不言而喻。凌风原本是断不可能来参加的,可一想到吴兰娟那时候可怜巴巴的眼神,他又不由得心软了。
也罢,那不如就来走一遭吧。他倒要看看,这个王傲君到底是想干什么。
想到了这里,凌风整了整西装的领子,就是要走进王家大院。
因为有了上次在安宁饭店的教训,这一回,凌风特地让人送了一套最顶级的行头过来。
没想到他刚要进门,大院里就“嘎”的两声刹车响,停下了两辆保时捷来。车门打开,从车上走下来的是两位西装革履的男子。
他们是凌风的另外两个小学同学,杨青松和杨叶,是一对堂兄弟。
“哟,凌风你来了啊。”杨青松笑了笑。但那笑容看上去,明显不是真心的。
“哟,你这是……”
杨叶看着凌风身上的西装,若有所思。而后,他竟然是突然说起了某电影里的一句名台词:
“一身霸气鸡毛装,都是同学装鸡毛!”
“哈哈哈哈!”杨青松立刻大笑了起来,拍了拍凌风的肩膀:“凌风,一会儿可得小心一点。这衣服要是弄脏了,可就不好退回店里了。”
凌风的衣服上当然是没有鸡毛的。可这会儿,他又怎么会不明白两人的意思呢?
在那部电影里,男主就是租了一身“鸡毛装”去同学的婚礼上装b,结果被当场识破,出了大洋相。杨青松和杨叶突然提到这个梗,目的为何,不言而喻。
杨叶也笑道:“凌风,大家都是同学,你有几斤几两大家都清楚,你这衣服,租来的吧?”
凌风顿时只觉得无语。妈的这帮逼,他穿得寒酸时嫌他是穷逼,他穿得好看又觉得是租来的。当即,凌风也懒得伺候了,索性就彻底摆烂。
“啊对对对!”
“哼。”杨青松和杨叶一听凌风这么说,顿时又冷笑一声,朝着别墅里扬长而去了。
凌风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也是他不想来同学聚会的另一个原因。他与小学的大部分同学,关系并不好。
凌风也刚要走进去,这时候,大院门口的公交车站那里停下了一辆公交车。一个衣着朴素,风尘仆仆的男子从车上走下来,朝着院门走去。凌风看到了这个男子,又是一惊。
“班长?”
那个男子听到了凌风的声音,连忙快步朝他走来:“凌风,是你啊。”
他正是凌风小学班级里的老班长,有着一个霸气的名字:雷震。然而与名字相反,他本人却是长得文质彬彬,脸色白净。说起来,他算是凌风在班级里少有的几个关系比较好的了。
此刻,凌风看着雷震,也是笑了笑:“班长,好久不见了啊。”
“唉。”雷震听了凌风这话,却是长叹一声:“凌风,没想到你今天会过来。你……你不该来的啊?”
凌风一听这话就迷糊了:“老班长,这话又从何说起。”
“唉。王傲君早不开晚不开,偏偏是在你过来的时候突然说要举办同学聚会。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他好像……是在针对你?”
“不至于吧?他这个大老板,至于特地开个同学会来针对我吗?”
凌风说是这么说,但他也想起了,他与这个王傲君的关系,可以说是相当不好。
小学的时候,王傲君就是班级里的霸王,整个班级里没有几个不怕他的。只有凌风不买他的账,因为那个时候,凌风多少也算是个小豪门的三少。
不仅如此,有一次王傲君因为调戏女同学,还挨了凌风好一顿打。
雷震听到凌风这么说,又是叹息一声:“我觉得还是小心为妙,毕竟你当年可是得罪过王傲君的。”
“不至于吧,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也许君哥宽宏大量,已经忘了这件事呢。”凌风笑了笑。
雷震顿时用着无比诡异的眼神看着凌风。而后,他撸起了自己的袖子,那上面,竟然是有着两道触目惊心的疤痕!
凌风顿时一惊:“班长,这是……”
然而那样子的疤痕意味着什么,已经不言而喻了。
他放出了一点灵魂感知力,却发现雷震的灵魂同样是黯淡无比。虽然比吴兰娟好一点,但显然,也是吃了无数苦头。
“我的两条手筋,就是被王傲君派人给挑断的。他这么做,就因为我有一次记了他的名字,让他挨了何老师的一顿批评。何老师的坟,也被他给掘了……”
凌风:“……”
他看了看雷震手上那触目惊心的疤痕,只觉得实在是难以置信。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人能心胸狭窄到这种地步,为了十几年前的一顿骂,就残忍地挑断一个人手筋,甚至是做出挖坟掘墓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来。当真是残忍至极,狠毒至极!
凌风也终于意识到,这一场同学聚会绝不简单。恐怕,就是一场鸿门宴……
雷震又说道:“要不你还是走吧,不要去了。我们这些人反正都已经被折磨得够惨了,不能把你也搭上啊!”
凌风又是淡淡一笑:“没事,到时候再说吧。”
他原本是因为吴兰娟的请求而过来的,但此刻,知道王傲君居然如此不是人,凌风也不得不走这么一遭了。
他既然已经被王傲君给记恨上,那么与其让王傲君一直惦记,不如就看看,这家伙到底想拿他怎么样。
不过有一件事情却让凌风有些不解。王傲君如果要找他报仇,为什么早不报晚不报,偏偏等到这个时候?
但现在凌风也懒得想那么多了,他对雷震说道:“放心吧,老班长,我自有分寸的。”
“唉,你还是小心点吧。”雷震又是一声叹息。
而后,两人一起走进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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