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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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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慧做完菜正巧碰上红烧肉出锅,这红烧肉是买的上好五花三层,每一块都肥瘦相间。

    时间充裕在砂锅中炖了足足一个时辰,此时肉汁醇厚浓香,柯氏正好留出来一点炒白菜用。

    还没等云慧拿筷子,柯氏就夹着一块红烧肉递到了自己嘴边。

    肉刚出锅还烫着,云慧先吹两口,便迫不及待的把红烧肉吃进去。

    一入口软糯咸香,肥肉部分已经炖的酥烂,吃起来好像布丁一般滑软。

    瘦肉则是在嘴里轻轻一抿就能和肥肉分开,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口感。

    这时候的猪肉还都是天然无饲料的版本,所以吃起来格外浓香肥润。

    柯氏口味也掌握的极好,红烧肉的口味不过甜,反增鲜,看着色泽红润油亮的汤汁,光用想的就知道用来拌饭有多美味。

    要是再放几个虎皮的鹌鹑蛋,吸溜吸溜(′﹃`)

    可惜,现在鹌鹑蛋连老夫人都不经常能吃到,云慧只能想想罢了。

    趁着云慧收拾桌子的功夫,柯氏已经把白菜炒好了,秋日蟹肥,中秋前后正是吃河蟹的好时候。

    蒸米饭的大锅上有两层笼屉,一层是荷叶蒸鸡,旁边的小碗中是三鲜蛋羹,最上面一层则是林父带回来的一娄小螃蟹。

    大个儿的不好买,掌心大的小螃蟹尽是管够。

    因为秋天的原因,螃蟹不论大小,各个肉肥籽满,饱满的肉把蟹壳都撑的鼓鼓的,红艳艳的看着就让人心生欢喜。

    荷叶蒸出来的鸡肉满骨透香,选用的小嫩鸡既好入味,骨头也能蒸的半酥,皮肉一撕开,鲜嫩的汁水瞬间流下来,鲜美软烂。

    红烧肉一直拿小火煨的足够透,夹起一筷子就能看到肉随着动作微微晃动,唇齿留香。

    香葱鲫鱼脯冷热都好吃,上面撒好了调料,小刺也已经被煎煮的酥脆,吃下去嘎吱嘎吱的别提多香了。

    当然这道菜云奕小同学都无福消受了,蛋羹滑嫩最适合小朋友吃。

    酸辣土豆丝收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春生大哥貌似没吃过这个口味的菜,不小心嚼了一口辣椒,被辣的斯哈斯哈也不放下筷子。

    云慧只请了一天假,侯府的下人房不便让外人常住,所以林父下午就准备带着大伯和春生堂哥去谋差事。

    看大伯父和自家老爹喝酒的模样,云慧觉得这其中肯定有她不知道事情,不然为什么好好的县城不待,要来京城讨生活?

    要知道自家虽然在侯府混的还不错,但也没必要良民卖身为奴吧。

    但凡日子过得去,谁愿意卖身呢。

    可看刚才在饭桌上大伯和春生堂哥的模样,也不像是生活条件不好的样子。

    本来云慧已经做好了吃不饱的准备,没想到春生堂哥虽然吃的多,吃相上却没有风卷残云。

    要知道若是普通农家是不能经常吃到肉的。

    也不怪云慧腹黑,这是人之常情,更何况柯氏在做饭时就考虑到了这些,结果却出乎云慧的意料。

    这更让云慧摸不着头脑了,既然生活条件好,还往这边跑什么?

    云慧的想法很简单,在农村虽然不如在侯府生活富裕,但是胜在自由,却忽略了这时候的人和她的想法是不一样的。

    林父在老侯爷面前排得上号,手中的差事不少,每年分到的东西和赏赐都不少,即使卖身契在侯爷手里,落在手里好处是实打实的。

    如今春华堂姐已经开始说人家,春生堂哥年龄一年年大起来,大伯父自然要为亲儿子考虑,哪怕不签死契,给侯府做几年活手里的钱也尽够在老家置办婚房了。

    抛开这些不想,反正在这还得住几天,总会知道其中缘由。

    最让云慧开心的是下午可以和云裳作伴一起去街上玩,这是之前一直没机会却一直想做的事情。

    据说元香斋的菊花酥特别好吃,还有东门铺子的卤煮,旁边赵家大姐的糖水铺子

    云慧明明是现代人,却也对古时候的逛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人果然不能在一个地方闷太久。

    中午吃过午饭,林父便带着大伯父和堂哥去找临时的屋子好住下,毕竟这里还属于侯府的地界,到时候若被有心之人打了小报告,反倒不美。

    本来自家亲戚借住几日不算什么,可林父是个谨慎的性子,宁愿多花一份房钱,也不愿在自己身边留下把柄。

    再加上房子不大,也就三件屋子,确实住不开。

    不一会云慧就听见小门被轻轻敲响,小心的挪过去打开门缝看一眼,果然是约好的云裳来了。

    小院位置离后门处不远,云裳的祖父一家在前院处居住,路途不算近,小姑娘显然是快步走来,气息还略有不稳。

    云慧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悄么声的把门关好,云奕早上起得早,又晚了一大会,此时已经累的睡着了。

    正好趁这个机会,可以和云裳一起逛逛。

    云裳挽住云慧的手一边走一边聊天,“爹爹说不放心咱们两个单独出去,派我二哥在后门等咱们呢,你放心我让他远远的跟着,不打扰咱们”。

    云慧倒是不在意,听云裳这么说反倒更放心,“还是伯父思虑周全”,云裳看云慧不在意更开心了,两个小姑娘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越说越高兴。

    才走到后门处,就见门外的胡同里站着一位约十五六岁的少年,长相和云裳的可爱截然不容,一身簇新的青灰色的薄段袍子,看起来十分端正俊秀。

    身姿挺拔,丝毫不像有些做活的人那般斜腰拉胯的,目光清正,看起来就透着两个字,靠谱。

    “姐姐,这就是我的二哥,王苏木”,云裳拉着自家二哥的袖子介绍,云慧跟着福了福身子。

    “云慧妹妹不必多礼,平日还多亏你照顾我家这个不省心的云裳”,王安平长相斯文,一路听云裳介绍是跟在徐家大哥儿身边,平日里没少被拉着一起陪读,所以和一般小厮略有不同。

    走过一段后巷,便到了长街上,这边还算清净,勋爵世家周围不允许有小摊贩,还得往前再走一段才见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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