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其他小说 > 全民神祇:英灵死灵魔神三灵祭台 > 第1107章 必杀之局

第1107章 必杀之局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李悦要杀吴枫,不是生死台规矩内的那种,而是真的要杀吴枫,神魂俱灭。

    这方以圣境大神通构筑的奇怪天地,本来是无惧生死的。

    但因为那幅不知出自哪家圣境大能之手的画卷,又一次再次改变了这方天地的规则。

    对于规则异常敏感的吴枫很早就发现了异样,但有一个问题吴枫没想通。

    他李悦如何杀他。

    就他之前与姬歧对阵时展现的出的实力,李悦就算比姬歧强,但也绝对强得有限。

    可形势都到了这份上了,要说李悦没有点手段,底牌吴枫是怎么也不信的。

    所以这次吴枫不光没有主动递剑,反而远远拉开了与李悦的距离。

    反观李悦,其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虚影。

    其每一个神态与动作都与李悦极其相似,面容也是如此,就像一具提线木偶!

    吴枫不知道的是,远在帝都域另一边的四象王城内同样有这样一具傀儡。

    而此刻站在傀儡前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位毕业于乾元道院的朱黛,一位实力不俗的魂醒境强者。

    奇怪的是,李悦似乎就跟没看到身后的傀儡一样。

    就算是那具傀儡已经贴合在了他的背脊之上,依旧没有一丝察觉。

    相比于之前的疯狂,此时的李悦神情可谓木讷至极,这让吴枫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违和感。

    在他的眼中,李悦反而越来越像一具没有灵魂的傀儡,而他身后那具傀儡却越来越像真人。

    终于,随着吴枫拉开了一个自认为安全的距离,那具傀儡已经彻底与李悦贴合。

    刹那间,李悦的瞳孔变了,漆黑中带着点猩红。

    这绝不是一个正常人该有的眼神。

    而距离李悦至少数百里开外的吴枫却如临大敌的握紧了手中的恒萝。

    直觉告诉他。

    敌人不是李悦,而是一只隐藏在李悦躯体中的怪物!一只绝不可能出现在永恒境战斗中的怪物!

    永恒境!

    魂醒境!

    两字之差却是天壤之别。

    吴枫曾经问过不少魂醒境以上的亲近之人,比如天律师兄。

    无一例外,他们都没有和吴枫详细的阐述魂醒与永恒之间的区别。

    不是不愿,而是不能。

    所谓的魂醒,其实就是规则生命踏入高维的一个门槛。

    是神魂逐渐融入高维规则的一个过程。

    其中又涉及大道的区别,很复杂也很晦涩,提前将这些隐秘告诉吴枫,有害无利。

    不过一些笼统的知识不涉及大道契机的共识,并没有什么忌讳。

    这些,吴枫还是知道的。

    轮回,混沌,虚无,命运。

    四大无上道途,得一即可飞升。

    这是魂醒之上广为流传的一句话,而且半点不夸张。

    四大顶尖法则是世间所有法则的源头。

    魂醒之前无所谓,但魂醒之后,几乎所有人都会摒弃细支旁末,专修一脉。

    天律是如此,就连吴枫的老师,那位足以纵横规则虚空的擎宇上尊也是如此。

    不是说别的道途不能修,只能说人力终有穷尽时。

    还未看到世界之外的真正景色就要好高骛远,那无异于自掘坟墓,这是魂醒之上的一个共识。

    以前的吴枫也是如此想的。

    他其实一开始并没有将四大顶尖法则齐聚一身的想法。

    直到他看见了那位。

    那位伟大且神秘的终焉之主。

    虽然只是这位微不足道的一点污染,但在这位身上吴枫至少看见了两种顶尖道途,而且融合得不分彼此。

    逆只是这份污染中最浅显的一种,但也足够吴枫仰望。

    毫无疑问,在那神秘的须弥界,或者说那无穷无尽的高维界域。

    道!是无边的。

    想要谋求更高的成就,四大顶尖法则必须同修,就算要分主要次要,也必须同修。

    这才是正确的道路,规则虚空流传的这些所谓共识真的太过狭隘了。

    不过吴枫明白,这些所谓的共识也不能说错。

    毕竟连飞升须弥界的资格都没有,又哪来资格去谋求更高的成就。

    但他吴枫不一样。

    他是鸿钧的弟子,是洪荒的天地共主。

    他不光要谋求,还要谋求更多,更大。

    这才是吴枫的道。

    而且逆的出现也给吴枫打下了一份基础,这一点或许连他那位算计无数年只为洪荒飞升的师尊也没能想到。

    在这位心中或许也只是想吴枫按部就班的飞升须弥界,之后的道路自有他这位师尊与三位师兄教导。

    但事实是,吴枫已经提前走在了一条注定艰难却大道可期的康庄大道之上。

    而吴枫现在所面对的敌人或许算不得真正的魂醒。

    但确是那位朱黛利用命运之道下的旁通之法,借李悦之命魂凝聚的一具化身。

    这是真正的死局。

    针对他吴枫的必杀之局!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