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凉军攻打南阳
李儒劝道:“大王息怒。叛军出凉州,目标是西域。到时候,他们就难以回来了。”
董卓怒道:“那也不成,居然反叛咱家。怎么可以容忍他们。”
贾诩咳嗽几声,说道:“叛军带走不可信任的羌人,对我大凉掌控羌人,是有利的。再说,他们入西域,也有用处。可为大凉国,守着西边的门户。”
董卓疑惑问道:“西边还有敌人吗。”
贾诩说道:“若是大唐灭掉鲜卑,就不好说了。”
众人陷入深思。
几分钟后,董卓问道:“那怎么处理。”
贾诩说道:“把叛军赶出凉州境内就可,玉门关、阳关必须让我大凉军控制。”
这个提议,得到众人的认可。
玉门关、阳关在敦煌郡治所龙勒县境内,是凉州的最西边。
于是,董卓命郭汜为主将,增兵三万。让郭汜收复张掖、酒泉、敦煌三郡。
贾诩补充说道:“不可逼迫韩遂、马腾太紧,只要给他们一些时间,夺取西域。他们自然会退出凉州地界。没必要为他们浪费士卒。”
几个月后,韩遂、马腾入主西域长史府。西域多是城邦小国,语言也不通。统一起来需要时间。
不过,韩遂有谋略、马腾知兵事。只要花些时间,就可掌控西域。
郭汜接收到援兵,也听从了贾诩的意见,顺利收回凉州的土地。
长安城外,凉军十万大军出灞桥,向东行军,目标武关。
此番出征,由张济为主将,贾诩为军师。步兵七万,骑兵三万。
途中过上雒县。
而南边有个丰乡城,尚且属于南阳郡。
贾诩说道:“先把丰乡城拿下,此城离南阳腹地太远,敌军撤不掉,援兵也来不及。”
张济知道这是功劳,下令道:“张绣,你领一万骑,去拿下丰乡城。”
张绣回道:“放心吧,叔父。”
一万骑兵风风火火地离开。
张济叹道:“还是沉不住气啊。”
贾诩跟他们是老乡,天然的亲近,赞道:“这才是年轻人。有朝气啊。”
张济笑道:“别老夸他,年轻人,容易飘。”
南阳位置重要,为四战之地。刘表任命黄忠为南阳太守。
大凉国出兵,这么大的事,很快就传到南阳。
黄忠是南阳人,对南阳的地势清楚。连忙吩咐传令兵,到丰乡城去,让他们撤退。然后集结部队,准备防守。
没有意外,张绣顺利拿下丰乡城。
凉军大军出武关,沿丹水而下,向丹水县城杀去。
行军中,贾诩说道:“可让骑兵分两路入汉中,阻断大巴山与西城西边的援军。”
张济没主意的,回道:“我听从军师的。”
大巴上南边,防备巴郡的援兵;西城西边,有汉中腹地的援军。
丹水县自古是兵家必争之地,位置比较重要,这城池比一般县城大。
黄忠集结三万大军,在丹水县城阻敌。各种防备攻事,准备妥当。
大凉军队来到丹水县城外,看着楚国的城防。
贾诩说道:“这个黄忠很厉害。不知领兵如何,就攻城试试吧。”
张济就是应声虫,领命行事。让胡车儿领着一万步兵攻城。
凉军的目的,不是南阳郡。所以,就佯攻而已。
攻城都要打造攻城器械,都是木制的,就地取材。
胡车儿是真莽夫,力气大,武艺好,头脑简单。
贾诩喜欢这类人。愿意跟胡车儿来往。贾诩找到胡车儿,说道:“车儿,顺便打造一些木筏,我们准备过河了。”
胡车儿问道:“何不直接入汉中。”
贾诩笑道:“必须把南阳的军队调动起来。让他们不明白我军的意图。若是我军直接入汉中,楚国的军队可能会直接支援。尤其是房陵,离筑阳不远。楚国可快速支援。”
胡车儿不懂,只得专心做事。
第二天中午,攻城器械打造完毕。
张济问道:“文和啊,现在攻城吗。”
贾诩说道:“不忙,我们就演练一番攻城。不着急,傍晚时再攻城。”
张济有些疑惑,问道:“这有什么讲究吗。”
贾诩回道:“攻城两三轮,刚好天黑。我们晚上渡过。”
张济还以为有什么深意呢。文人啊,就喜欢弄这些,让人看不懂的操作。不过,他没有质疑。
胡车儿准备就绪,开始攻城,指挥中规中矩。凉军都是精锐,听从命令。指哪打哪,也会保命。令行禁止。
黄忠的郡兵,多是新兵。有老兵带着新兵,在城头上守城。
凉军佯攻三轮,点到为止。
唯一收获是,贾诩知道了南阳军的实力。
当夜,凉军渡过丹水,一路向东,入汉中。
称王还是很有好处的。容易聚拢人心。因为刘焉称王,益州的局势很微妙。各方势力都表示支持蜀王,没有相互攻伐。
只是争权,分为多个派系,有益州帮、东州帮、有五斗米教、有当地世家、有蛮族。
汉中郡内,有两股势力。一方是太守苏固,代表当地官府与世家利益;一方是五斗米教。
苏固是大汉的老臣,扎根汉中时间比较长。不是刘焉的人,也不是董卓的人。代表自己与当地世家。
汉中这么重要的位置,名义是属于蜀国。刘焉当然要安排自己的人。不过,他没有直接换太守,或者出兵。他担心苏固投靠董卓。
那怎么办呢?他想到了五斗米教。让五斗米教钳制苏固。只要汉中没有在董卓手中,一切好说。
五斗米教在汉中传道数年,他们在黄巾起义的时候造反。后来被招安。多年以后,五斗米又洗白了。教徒多有汉中人士。回汉中,还是很容易的。
五斗米教有两人比较重要。一个是张修,他是教主;一个是张鲁,他以鬼道教民,自号师君。
据《资治通鉴》卷63所记张鲁杀张修是在建安五年(公元200年),从中表明张修作为五斗米道的教主,前后活动约三十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