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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跟我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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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物降一物,铁锯断硬木。

    这锯子果然天生就是为了断木而生的。

    恒念木就连锋利坚硬的龙鳞,也只能砍出一个看不太出来的小痕迹。

    但是面对程暮从铁匠铺废墟中找出来的,已经烧得漆黑的铁锯,它还是无法坚持自己的挺立。

    不过该说不说,这木头是真真的硬。

    一掌能握的粗细,程暮也锯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将其锯断。

    再花了一个小时将顶端的分叉树枝清理干净之后,一根笔直,长度差不多有一米九的木棍便出现在了程暮手中。

    一开始,程暮的计划是把恒念木和龙鳞相结合,做成一柄长枪。

    但是现在想想,这个计划可能需要暂时搁置了。

    因为他现在并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能够把恒念木与龙鳞连接起来。

    “还是得想办法找到真正的枪头才行啊!”

    程暮一边提着恒念木走出仓库,一边说道:“虽然现在也可以把龙鳞的刀柄给去掉,然后用最简单的捆绑方式让其变成枪头。不过牢固程度肯定是个问题!”

    “而且这两天我用起龙鳞来也非常顺手,把它给变成长枪枪头,确实有些暴殄天物了。”

    回到当铺前堂,火堆里的那些作为柴火的木板已经被烧穿。

    火焰比起一开始大了不少。

    “不过要练习枪法,一根长木棍也是可以的。”

    “咕噜……”

    忽然间,一个有些不太和谐的声音出现在了当铺之中。

    程暮的肚子叫了起来。

    本来,他并没有什么感觉。

    但是这肚子一叫,程暮忽然就感觉饿了。

    “哎,真是烦死了啊!”

    程暮不住感叹:“本来以为找到了恒念果,可以暂时缓解一下自己的粮食危机。可是现如今……”

    摇了摇头,程暮掏出了卷轴地图。

    现在,整个陵水县地图上,还显示有可用道具的地方也就两处。

    一处名为八方客栈,一处就是陵水县衙门。

    扭头看了看屋外的一片漆黑。

    “这两个地方,里里外外搜索一番,最多也就花费半天的时间。”

    “明天一早就去,若是还没有找到吃的,那就只能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活物了。”

    程暮想到了今天遇见的那匹驴骡。

    忘了在哪儿看到的一部纪录片。

    纪录片的名字叫做《人类消失后的世界》。

    讲述的就是如果人类因为灾难而灭绝,那么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

    为了这个“课题”符合现实逻辑,纪录片的制作团队咨询了很多学者。

    得出的结论就是,人类消失之后,生态系统将会迎来一次爆发。

    就像那部著名的末世电影《我是传奇》一样,男主角还扛着枪在城市中打猎呢!

    人在什么时候最容易胡思乱想?

    那肯定就是饥饿的时候。

    刚开始还在想着根本没有打猎技巧的自己,能不能通过打猎让自己吃上一点肉的程暮,不知道怎么的,他的思绪又落在了林晓晓的身上。

    这陵水县城,程暮是绝对不会一直呆在这儿的。

    诚然,很多丧尸类末世小说都是描写的主角划地为王,通过自己一步步的努力,变成一方霸主的故事。

    但是那至少也应该是一个好的地方,一个可以自给自足的地方。

    有水有地好防御。

    这破败不堪的陵水县,肯定不是。

    而且,如今的程暮还有一个任务在身呢。

    想着,他摸了摸挂在脖子上的木牌。

    他肯定是要走的。

    那林晓晓呢?

    带着上路?

    程暮想着,扭头看了一眼刚刚从地下室冒出一个头的林晓晓。

    带她走虽然也不是不行,但是她走的可太慢了啊!

    另外林晓晓愿不愿意和他走,这也是个问题。

    程暮站起身,走到地下室入口边蹲下,看着全身都在努力走楼梯的林晓晓,问道:“你愿意和我走吗?”

    很直接了当,没有弯弯绕绕。

    因为程暮觉得这个问题没必要弯弯绕绕的。

    林晓晓可是有【好感度】设定啊!

    程暮看电视剧和小说的时候,是最讨厌在关键时刻当谜语人的角色的!

    明明可以一句话就把事情说清楚,编剧非要安排角色当谜语人,然后牵扯出一系列的问题。

    简直是强行制造矛盾!

    “去……哪儿?”

    程暮耸了耸肩:“扬州城!”

    “去……”

    没有任何扭捏,甚至于没有太多犹豫。

    林晓晓的回答是那么的直截了当。

    对此,程暮心中甚是欣慰。

    毕竟如今每说一个字儿中间就要间隔五六秒的林晓晓,若是说出一套什么长篇大论。

    诸如“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你就让我跟你走,是不是有些草率了?”或者“男女授受不亲,你这样是不是有些不太好?”

    林晓晓要是说这样的话,那程暮觉得自己今晚就别想睡觉了。

    随后,程暮问出了另外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你知道扬州城怎么走吗?”

    程暮可是一个现代人。

    不知道哪位高人说过一句话。

    “科技的进步,完全是因为人类的懒惰”。

    程暮生活在一个科技极度发达的时代。

    饿了点外卖,出门靠导航。

    让他在大唐时代,从一个具体位置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的陵水县,走去扬州城,无疑是天方夜谭。

    “知……道……出城……后……往”

    “行了!你知道路就行了!”

    程暮一边说着,一边看着还在爬楼梯的林晓晓,叹了口气:“你这样子,能走到扬州城吗?”

    “难……”

    听着林晓晓的话,程暮抽了抽嘴角:“我看也是挺难的。那咱们明天中午就出发吧!”

    程暮的计划,是明天上午去搜索一下客栈和县衙。

    不管有没有收获,明天中午的时候就启程离开陵水县。

    一夜无事。

    或者说没发生什么大事。

    也就是在后半夜,程暮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听见了一声巨响。

    检查一番之后,才发现是林晓晓又摔回到地下室里。

    程暮其实是很想帮一下林晓晓的。

    但是对方却无论如何都不愿意。

    违背女性意志这种事情,程暮干不出来。

    因此,他很心安理得的继续睡觉。

    再次睁眼时,当铺外的天空已经变成了灰蓝色。

    天快亮了。

    起身之后,程暮首先想到的就是去查看林晓晓的状态。

    嗯……

    她所处的位置,和程暮昨天睡觉时候所站的楼梯一模一样!

    程暮叹了口气,道:“你加油!我出去了!可别再摔下去了,你这么个摔法,我怕我这辈子都走不出陵水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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