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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白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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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龙鳞拿在手中仔细观察。

    这把匕首,刃长差不多有十五六厘米左右,握把稍短。

    全长不到三十厘米。

    或许是因为锻造技术的原因,两指宽的刀身上满是如鱼鳞般的花纹。

    龙鳞之名,应该就是因为这些花纹。

    “上品?”

    程暮记得在《大唐末世录》这款游戏之中,所有道具,包括武器装备,都是有品阶之分的。

    最次为废品,其上为凡品,再其上就是下中上三品。

    最稀有的品阶,一为极品,一为先天。

    看着手中上品龙鳞,程暮小声道:“这李成欢是谁啊?一个练习的作品就能被系统定义为珍贵的上品?那他全力以赴的匠心之作,岂不是就能达到先天品阶了?还有,这苏林渝……”

    想到这儿,程暮扭头四下看了看。

    “是这间四合院的主人吗?”

    “嗯,应该是了,毕竟回家寻亲,留下笔墨书信的人名叫苏瑾儿。”

    《大唐末世录》这款游戏的设定就是如此。

    它没有传统意义上的什么主线任务。

    整个世界都可供玩家随意探索,但是想要弄清楚这个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天授二年发生了什么异象,导致天下丧尸横行,这其中的秘密,只能通过玩家不停搜集道具,通过道具说明中的只言片语来自己推理解惑。

    不过现在,程暮所处的环境并不允许他开展什么头脑风暴。

    首先,获得道具太少了。

    其次,他太饿了。

    将龙鳞小心收好之后,程暮便从木柜中拿出石臼,将好不容易收集来的米粒全都倒了进去。

    一手捂住臼口,防止米粒蹦出,一手开始做上下运动。

    捣嘛,捅嘛,上下来回嘛。

    这动作,程暮很熟悉。

    约莫十多分钟后,米粒已经变成了米粉。

    接下来应该就是烧水了。

    如今,天在下雨,收集雨水并不是什么难事。

    程暮直接拿上了五个瓷碗,走到檐廊滴水量最大的区域,摆碗接水。

    至于这水干不干净,能不能喝。

    这显然不是如今的程暮考虑的问题。

    他都快因为饥饿而死球了,还管这些?

    五个瓷碗均接了一半之后,程暮觉得差不多了。

    一次端着两个碗,将盛来的水都倒进了土灶上的凡品铸铁大锅里。

    接下来的问题,是柴火。

    穿越之前的程暮可说是没有一丁点野外求生的经验。

    不过他却很喜欢看德爷贝爷的荒野求生节目。

    想要得到火,很容易。

    程暮用龙鳞直接将房间里的木桌给拆了!

    “我去,这匕首,真快!”

    使用龙鳞拆桌子的时候,程暮发出了由衷地感叹。

    龙鳞仅仅只是一把匕首,用一把匕首一刀劈断桌腿儿,显然是非常不合理也不太可能发生的事情。

    但是仅用四刀,就能把直径四厘米的桌腿给劈断,龙鳞的锋利度可见一般。

    拿着差不多有一米长的桌腿,程暮坐回了土灶眼前,开始像削铅笔一样用桌腿儿削木花。

    “哦,我的天呐,你们一定要记住,永远不要想着直接点燃这么粗的木柴,即便它本身已经不含水分,这也是非常错误的举动。伙计们,你们需要做的就是像我这样,削出足够多的木花。看见了吗?西蒙,把摄像机拿近一点!就像这样,这些木花是非常好的引火材料!”

    贝爷的谆谆教诲,程暮牢记于心。

    弄出足够多的引火材料之后,程暮接下来需要面对的问题,就是怎么弄出火。

    【旅燕上云归比塞,家人钻火用青枫。】

    这是唐代大诗人杜甫所写的清明诗。

    其中钻火,说的就是钻木取火,而青枫指的就是枫树。

    所以,在唐代的时候,人民群众所使用的取火方式,大多还是最原始的转木取火。

    至于金石火镰,那是有钱人才用的起的。

    现在可供他选择的办法也只有钻木取火了。

    虽然转木取火这种方式对他这个生活在打火机遍地可买,在天然气灶台上随便扭一下就能得到火焰的现代人来说是极其困难的。

    但是,他相信,只要按照贝爷的方法来,自己应该是能够成功的。

    反正动作是很简单的嘛,只要双手握着那根棍,对准那条缝,用尽全身的力气压上去,开始一前接着一后,循环往复。

    摩擦就能产生热量。

    而热量积攒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喷发……嗯,就会引燃引火物。

    人,有的时候不能太自信。

    因为这样的自信往往前面会加上一个前缀,那就是“盲目”。

    不过有的时候,人也必须自信。

    那就是在面对不成功便成仁的时候,相信自己,孤注一掷,有的时候时候奇迹是会发生的。

    程暮就看见了奇迹。

    当他做了足足半个小时的往复运动之后,火星终于出现。

    他欣喜若狂,学着贝爷的样子,双手小心翼翼的捧起引火物,轻轻吹气。

    白烟出现,随后是火焰。

    “成了!”

    程暮开心的将手中的火团丢进土灶眼中,然后拿起早就准备在一边的小柴枝,将其丢进土灶眼中。

    生火,绝不能着急。

    循循渐进,才能让火焰旺盛。

    先用小柴巩固火焰,然后再丢大柴,这个流程绝不能乱。

    拆了一张四方木桌,得到的柴火完全可以煮好并不多的米粉糊糊。

    水在沸腾的作用下蒸发,这个效果在料理中俗称为“收汁”。

    米粉糊糊变得浓稠。

    直到最后留在锅底下变成小小的一摊。

    程暮觉得可以停下了。

    不然的话,这玩意儿就tm得从糊糊变成糊了!

    他直接用瓷碗当做勺子,将锅中的米糊给舀起来。

    瓷碗剐蹭铁锅,发出了让人心焦的声音。

    不过程暮此时的心情,是很好的。

    因为他闻到了米香。

    当铁锅中不再能看见白色之后,他得到了一碗半的米糊。

    “不知道这么一点,够不够让我的饥饿状态消失?”

    程暮觉得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不能!

    毕竟,米糊太少了。

    不过如果能减轻饥饿状态,让他不至于随时都有可能“死球”,那也是好的。

    米糊晾凉到合适温度之后,程暮仰头将米糊倒进了嘴里。

    白色,粘稠,温热的果冻状体瞬间充满口腔。

    随后舌头上顶,配合着喉咙肌肉的收缩,米糊通过食道,进入了程暮的胃里。

    “舒服!”

    仅仅一口,就不由得让程暮畅快的喊出了声。

    三口,一碗米糊被程暮喝的干干净净。

    然后,他还剩下半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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