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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9章 再战第一,撕城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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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斯上场之后,当即想要用一记三分球,帮助公牛队稳住阵脚,但是这一记三分球却弹框而出。

    现场的盐湖城球迷以为罗斯本场比赛的三分手感就此终结,顿时欢呼雀跃起来。

    不曾想,诺阿奋力抢下了这一记进攻篮板,然后再传罗斯……

    罗斯几乎在相同的位置二次出手,这一球,又tmd命中了!

    罗斯投中本场比赛的第8记三分球,投得现场的盐湖城球迷再次抱住了脑袋……

    关键这还不是罗斯的最后一球。

    当布泽尔在比赛结束之前,连中两记跳投,再次将分差缩小至4分的时候,还是罗斯,再次在三分线外一步的位置,顶着德隆单打强投命中……

    105:98,罗斯疯狂命中9记三分球,狂揽42分,死死摁住了爵士队试图捍卫主场的决心,帮助公牛队顺利拿下了新赛季的第12场胜利。

    对于罗斯而言,这一场比赛,不仅仅意味着连胜的延续,也意味他的超级手感已然回归。

    在本赛季前面11场比赛当中,罗斯还没有投出过9记三分球。

    这是一个开始,罗斯相信,不会是一个结束。

    击败老冤家爵士队之后,公牛队客战之旅的下一个对手,是撕裂之城的开拓者队。

    本赛季的开拓者队凭借着罗伊+阿尔德里奇+奥登的三少组合,在前12场比赛,打出了9胜3负的战绩,反超湖人,排名现在的西部第一。

    湖人队之所以会丢掉西部第一的宝座,就是因为三天前输给了公牛队。

    那一战,是本赛季东部第一与西部第一之间的战斗。

    三天过去了,东部第一还是东部第一,西部第一却已经是换了球队,变成了开拓者队。

    也就是说,公牛队在三天之后,又要与西部领头羊再战一场。

    只不过,对手从湖人队变成了开拓者队。

    公牛队12连胜,开拓者队7连胜。

    今晚,两支连胜的球队,必然有一支会结束自己的连胜记录。

    单从气势而言,未尝一败的公牛队应该是更胜一筹。

    但是开拓者队拥有主场优势,公牛队如果轻松对手的话,还真不一定能够从撕裂之城带走一场胜利。

    两支球队有一个最大的相似之处,就是核心球员都非常年轻!

    公牛队的罗斯,开拓者队的罗伊,两人被誉为东西部小个子球员里面最有潜力的控卫之二。

    公牛队的诺阿,开拓者队的阿尔德里奇,两人也被誉为东西部大个子球员里面最有潜力的内线球员之二。

    除了以上四人之外,还有开拓者队的奥登,一度被联盟认为是年轻版的年轻人,是有望统治联盟一个时代的球员。

    上赛季,伤愈归来的奥登并没有完全兑现自己的天赋。

    本赛季,撕裂之城的球迷们都希望,奥登能够彻底解开封印,展现自己的力量。

    毕竟,在开拓者三少里面,奥登才是顺位最高、隐藏天赋最强的那一个啊!

    “嗨,本,你觉得格雷格那个家伙怎么样?能够打得出来吗?”

    看到场上那些天赋异禀的年轻人们相互致敬,场边的几个老家伙,也在展开自己的闲聊。

    上一场对阵爵士队,两位华莱士出战时间其实并不长,但是身体却感到异常疲惫。

    这就是盐湖城的可怕之处:消耗加倍!

    对于年轻球员而言,睡一觉也就恢复得七七八八了。

    但是对于两位华莱士这样的老将而言,恢复速度可就没有那么快了。

    所以,这一场比赛的赛前训练,两位老将主动申请削减热身时间。

    德纳格罗也算是从老将的位置上面过来的,非常理解两位华莱士现在的感受,直接给予了特批。

    艾弗森嘴硬,一直说自己不累,但是他的身体又很诚实,当其他年轻球员在场上奔跑着热身的时候,艾弗森又赖在场边不肯参加训练。

    对于艾弗森,罗斯早就对德纳格罗强调过,尽可能放他自由。

    尤其是在训练当中,给予艾弗森充分的自由。

    不管是练不动,还是纯粹是不想练,反正,不强求。

    提前跟其他的年轻球员都说清楚,三位老将在公牛队是特殊的存在,不要和他们去比。

    想要寻找榜样,朝罗斯看齐!

    不论是日常训练还是正式比赛,如果罗斯有做得不好的地方,欢迎他们随时提出来,不服气的,随时挑战也行!

    马修斯和贝弗利其实都是刺头球员,可不是那么容易服气。

    但在现在的公牛队,两人暂时也不敢挑战罗斯的权威。

    一方面是现在的公牛队可用的年轻球员太多,两位还在为稳定的出场时间而努力,没有那么资格来挑战罗斯。

    另一方面,实事求是来讲,罗斯做得很好,是一名极为合格的球队领袖,两人也找不到可以抨击罗斯的地方。

    听见拉希德华莱士的疑问,本华莱士还没有回复,艾弗森来了一个抢答。

    “悬!太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初入联盟就这么脆的中锋!这大个子,还没经历联盟的摧残呢,就残破成这个样子,这么不抗造,注定没有未来……”

    对于抗造这个话题,艾弗森其实非常有发言权。

    他自己,其实就是最好的例子。

    论天赋、比球技,全世界还能找得出比艾弗森更好的年轻人吗?

    但从1996年降临费城至2006年离开费城,艾弗森的巅峰时期,满打满算,其实也就是十年。

    关键是这10年里面,艾弗森真正打满了82场比赛的赛季只有1个:2002-2003!

    其余赛季,艾弗森都不同程度地被伤病困扰着。

    其中,1998-1999赛季,2003-2004赛季,还都只出战了48场比赛。

    强如艾弗森,出道就是巅峰的艾弗森都扛不住这个联盟的摧残,如果让人能够相信,出道就伤停了一个赛季的奥登,能够扛得住这个联盟的摧残呢?

    “我同意ai的意见!这小子,太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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