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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一见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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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分两头,乔念訫今日拉了元嬷嬷一起上街。

    元嬷嬷本说年岁大了,不愿给她添乱,最终还是拗不过她一句“您就当陪自己女儿逛街了”。

    乔念訫少不了又是一顿左买右买,谁让她家的钱多得几辈子都花不完。

    星染面无表情地跟在二人身后充当车夫。

    今日他学聪明了,早早就雇了一辆马车。

    街市上人头攒动,行人间擦踵磨肩。

    乔念訫身形纤瘦娇小,在人群中钻得那叫一个快,她来到一处卖团扇的摊位,正在挑扇子。

    元嬷嬷腿脚没她利落,街上人又多,挤着挤着就落下了半截,她四处寻摸着乔念訫的影子,在不远处的摊位前,看见了那抹红色身影。

    元嬷嬷连忙挤过去,伸手拍她的肩膀。

    乔念訫被拍了一下,乍然回头。

    却见身后的人是一个做丫鬟打扮的侍女。

    与此同时,在她右后方的元嬷嬷,伸手拍的人却是站在她身侧的姑娘。

    二人是同时回头,元嬷嬷和侍女顿时一怔。

    侍女一看认错人了,连忙道歉,“对不起啊姑娘,我以为您是我家小姐呢,是我唐突了,抱歉抱歉。”

    元嬷嬷也开口道:“是呀,您二位的背影实在太像了,连老奴也认错了,还望这位姑娘海涵。”

    被认错的二人这才侧过头,打量着对方,各自诧异了一下。

    乔念訫今日一身绯色骑装,腰间挂着软鞭,青丝被金鹤发冠高高束起,露出清晰的脸庞肤白如雪,涂有口脂的红唇娇艳明媚,整个人似朝阳烈火,看起来又美又飒。

    身侧的女子也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她同样身着红裙,裙摆带着薄如蝉翼的轻纱,稍带拖尾,手腕上戴着两串银铃,眉心画了一朵鲜红的曼珠沙华,雪肤乌发,姿容冷俏,有着一股让人想要亵渎的美感。

    乔念訫只看一眼便觉得爱了!不知怎地,这姑娘身上的那股子劲儿就让她觉着顺眼。

    于是她默默打起了小算盘,这样的美人,她娶不得,但她缺嫂子啊!这孤冷出尘的气质跟她哥哥绝配!

    女子同样也被对方惊艳了一下。

    小姑娘眉宇间英气勃勃,有几分飒爽之气,一身简单利落的打扮,不同于城中那些名门贵女的脂香粉气,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爽利,一看就是不拘小节的性子,而且看人的目光也坦坦然然,让人心里舒坦。

    女子心中不由得也对她多生了几分好感。

    她们的身高身形相差无几,又皆是身着红衣,单从背影来看,难怪元嬷嬷和侍女会认错。但若看正脸的话,女子的五官偏于清冷柔丽,而乔念訫的五官却是明艳大气。是两种不同风情的美。

    两人诧异之后,相视一笑。

    乔念訫先开了口,朝对方手中抬了抬下巴,“姑娘与我莫不是有缘?”

    女子视线顺着她示意的方向,落在了手中的团扇上。

    竟不知两人手中的团扇,连扇面选的都是一样的。

    女子抿唇一笑,眉眼一下子生动极了,“看来这缘分着实不浅,民女姓安,名歌,不知姑娘贵府是?”

    安歌看出她身上有着贵族府邸的风骨,身份定不同寻常。

    乔念訫此时已付钱买下了两把扇子,“银落街乔府,单名一个訫字。”

    安歌一听银落街,便知对方是不易透露的身份了。

    银落,银落,那得是银子落下,才能有地儿的街!能住在银落街上的人,不是王孙贵族,就是正一品的文臣武将,是个权贵扎堆的地方,随便丢块砖都能砸中一个官,都是燕都叫得上名号的人。

    安歌很识趣地从善如流,朝乔念訫晃了晃手中的团扇,“安歌今日有幸得乔姑娘相赠,作为回报,愿请姑娘到天鸿坊做客,恰逢今日坊中大庆,百筝齐鸣,好不热闹。不知姑娘可愿一聚?”

    乔念訫有心结交,欣然应允,“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一定去。”

    安歌笑着屈身一礼,带着侍女先一步离开了。

    见人走了,星染下了马车,问道:“主子,可要先查一查此人?”

    毕竟他们现在身份敏感,对于陌生人不得不有所防备。

    乔念訫看着安歌离去的背影,“不必查了,她应该是天鸿坊的头牌花魁。”

    星染还是心存忌惮。

    天鸿坊那是什么地方,接触的人,鱼龙混杂,谁知就有没有图谋不轨的。

    乔念訫缓缓地摇着手中的团扇,不甚在意地道:“放心吧,我的直觉她这个人虽不简单,但很安全。看她的身形举止,应该是常年练舞之人,身上的香粉气也不同于寻常女儿家用的,那样浓艳,是男人喜欢的味道,再说凭她那模样,若不是花魁,那天鸿坊的老板定是个瞎子!”

    星染闻言也稍作安心,他家主子看人眼光一向是毒辣的,遂不再说什么。

    奚子靳逃出了家门,直奔太师府。

    要说奚子靳这群狐朋狗友中,最要好的,便是太师府的二少爷沈言初,是个温文尔雅的如玉君子,也是圈里唯一一个没被奚子靳带跑偏的。

    沈家子弟,从来言谈文雅,知礼守礼,有节守信,倒是和奚子靳这个混不吝形成了鲜明对比。

    也不知这两人是如何玩到一起的。

    奚子靳来的时候,沈言初正在练字。

    他一把夺过沈言初手中的毛笔,扔了,“一身的臭墨味儿,赶紧换身衣服,今日天鸿坊大庆,爷带你喝酒听曲儿去。”

    沈言初习以为常,看着他轻笑道:“你又被赶出府了?”

    奚子靳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口,“府里苍蝇多,我出来躲躲。”

    如此,二人便一起出了门。

    奚子靳和沈言初的颜值实属燕都公子榜的前几名,一个风骨清流,一个芝兰玉树,站在一起,妥妥地炸街。

    沈言初出门前换了一身简单的靛蓝色白云纹的宽袖长袍,头戴蓝宝发冠,面容清俊,身姿秀雅,步履不紧不慢的,养的是一身的书香墨气,端的是正统的翩翩公子。

    奚子靳则身着墨金相间的锦袍,衣背绣着金蟒,手执一柄上好的青玉折扇,步履悠闲散漫,风流倜傥,眉眼神情俱是不可一世的笑意,让人看一眼就忍不住为之心折。

    他那双自带桃花的美髯凤目,姑娘家见一个沦陷一个。他目光所到之处,引得姑娘们娇羞耳赤,欢呼一片。

    沈言初见状撇了他一眼,揶揄道:“你这样张扬,难怪你家苍蝇多。”

    奚子靳笑着收回视线,打开折扇轻摇两下,脸侧垂落的一缕发丝翩跹舞动,更显凤流。他不甚在意地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长扬便张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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