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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大兔子和小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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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白天的,你干嘛笑得这么渗人。”我莫名其妙的看着她。

    “虽然有点离谱,但是他对你肯定有意思。”

    “我看你才有意思。”我白了她一眼,这女人,肯定是嗑cp把脑子嗑坏了,在路边看到两只耗子都想嗑一下的程度。

    “我说了,这事儿挺离谱的,”她摸着下巴,自己嘟嘟囔囔,“按理说,姓姜这小子的这张脸,说句难听的,就算被卖到了咱们这最好的会所,那也是有富婆愿意一掷千金的级别了,人家什么样的貌美天仙没见过?怎么就对你啧啧啧”说罢,她认真地瞧着我,摇了摇头,脸上是一副“可惜了”的死表情。

    “行了行了,你还是歇会儿吧。”我抓起包,抱了她一下,“我走啦!等待我胜利的消息吧!”

    安恬并不在对门,姜云礼把门打开后给我拿了一瓶果汁让我随便坐,自己就进了屋子,我百无聊赖的坐在沙发上玩手机,就在耐心几乎已经快要耗尽时,他终于走了出来。

    这小子,应该是特意打扮过了,浅咖色的头发喷了发胶简单打理出了造型,不同于往日的顺毛,现在看起来精致了很多,和他本就锐利的眉眼更般配了,当他微微皱起眉头看着你的时候,简直能把你看穿,比x光还要透彻。

    他的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显得下巴的线条很流畅——我说过,这个男人优越的不光是那双眼睛,鼻子、嘴巴,都是精致又不过分单薄,脸型也完美到令人发指,就连喉结看上去都性感的要命。

    巧合的是,他穿了一件很柔和的淡粉色的衬衫,口袋上面竟也印了一个可爱的小兔子!!那兔子呲着板牙大笑着,仿佛在嘲笑我们心有灵犀一点通。

    糟糕,我要不要回去换一件衣服啊,那样会不会显得很刻意?

    他看了一眼我衣服上夸张的大兔子,微笑了一下,没有说什么。

    此时我们正肩并肩走在路上,确实能感觉到他吸引了很多人(尤其是女生)的目光,我不禁想起乔闪闪刚才说过的话,暗暗想到,光是这张脸,如果路遇星探是会被马上挖走的程度,不知道会不会才艺什么的,倒是他有点低沉的烟嗓,唱歌应该很好听的样子

    “你朋友,是男生?他喜欢什么?生日礼物要选什么?”姜云礼并没有发现我正在胡思乱想,而是目不转睛的盯着前面一个拿着棉花糖的小朋友。

    “他抽烟,送个打火机行吗?”对于挑选礼物我真的不算在行,更何况,还是送不是男朋友的男生礼物。

    “那边的万象城有个zippo的专卖店,可以去看看。”说完他顿了一下,“你想吃棉花糖吗?”

    “嗯?”我愣了一下,“可以啊,不过”

    “对面马路有卖的,你们小女孩应该都喜欢这些。”他简洁的说,然后带着我过了马路,一个中年大叔推着小车,很显然,他把我我们当成了普通的一对情侣,笑着表示可以让我们自己动手做。

    我又愣了一下,曾经的一段记忆就这样意外的被挖掘了出来,它不管不顾,翻江倒海般向我袭来。

    和颜野刚在一起时,我是个无甜不欢的人,而作为体育生的颜野一直都有些反对我无节制的吃糖,在夜市闲逛的时候,我看到有卖棉花糖的就很想买,他却有些不高兴,直到那卖棉花糖的大叔笑着让我们自己来做,他才勉强地握住我的手卷了一个大大的棉花糖,直到最后我开心的蹦起来,并亲了他一口后,他才露出了笑容。

    姜云礼用手碰了碰呆住的我,拿了一根竹签,握着我的手开始卷棉花糖,我的手心已经开始出汗,虽然这不是我们第一次有肢体接触,但我的心脏还是不知道为什么,不像话的狂跳起来,一定是颜野,一定是他留给我的后劲儿太大了。可为什么在此刻,我竟有些记不起颜野的样子呢

    棉花糖很快就卷好了,姜云礼把它递给了我,付了钱,没有多说什么,带着心情复杂的我进了商场。

    下午两点。

    季羽已经到了,在看到姜云礼的时候他愣了一下,我介绍说是我的朋友,他便很快的反应过来礼貌的和他握了握手。剩下的都是和颜野在一起时就认识一起玩的朋友,姜云礼则礼貌又不显疏离的站在我身边,看着我和那些人打招呼,不时地微笑着,看起来就像是电影里那些家教很好的贵族少爷。

    “我说,姐妹,你男朋友,真的好帅啊。”一个和季羽颜野都很熟悉的女生捅捅我,带着羡慕的口吻说。

    “什么?那不是我男朋友啦。”我赶忙解释。

    “嘻嘻,你说不是那就不是啦。和颜野分手以后,真没想到你能找到一个这么帅的。不过,今天颜野也会来,你不怕吗?”她小心地问我。

    “什么?你说,颜野也会来?”

    “嗯,听说是他主动联系的季羽,然后说要过来的。”

    听完这个消息,我有一种内心的一块巨石终于落地了的感觉。只是不知道,它有没有在落地的时候,不小心砸死了一个叫做袁满的女生。

    “怎么了?”姜云礼见到我脸色发青,关心的问道。

    “哎呀呀,你们聊你们聊,我就不打扰啦,嘻嘻。”那女生急忙跑开去找季羽了。

    季羽的朋友们,应该个顶个的都是麦霸,就看现在其实年轻人的聚会已经以剧本杀等游戏为主了,这么酷爱唱k的实在是少数。不过物以类聚是真的,每个人都在兴致勃勃的点歌,拿着麦克风鬼哭狼嚎。只有我,从刚才得知颜野也会来的消息后心跳就一直跳得很快,我是一个几乎没什么承受能力的人——别看我也算经历了不少人间疾苦,可此时此刻,我依旧觉得自己是个弱小又无助的小废物,就连姜云礼在我身边,也没办法起到任何缓解的作用。

    我在三个人的群里说颜野也会来,乔闪闪和温祈宁两个人仿佛约好了在群里回复我:我靠这个不要脸的狗男人!

    没有心思再回消息,我把手机放回了包里。不知怎么的,我想起了一个很矫情的词:最熟悉的陌生人。

    是了,那就是形容我们的,这个男生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意外闯进了我的生命,给身处无尽黑暗的我带来了温暖的光,在我以为自己已经获救时,却又用了最卑鄙的手段离开。把我推进了那个我以为已经彻底逃离的深渊里。

    我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恢复、疗伤,就在那些可怖的伤口几乎要痊愈,起码表面看上去完好如初的此刻,我们,又要在他处重逢了。

    满心慌张,猝不及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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