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爱—―就是救赎的良药
他们吃完中午饭,李倩就跟慕容瑾说道:“七皇叔,我们今天就去甘蔗地里面,架一下钢管吧,我觉得用胶管浇水很是费劲。”
慕容瑾:“那就走吧,你昨天下午教我连接钢管的方法,我都学会了。”
李倩跟慕容瑾走过了石拱桥,来到了甘蔗地边,她拿出了电钻,给风力水车的水槽下方,原先就摆在这里的石制材料圆形水槽,在边下10cm的地方,钻了一个钢管能够塞得进去的圆形孔洞。
就用钢管顺着原来的水沟,摆了五个日字形,再把钢管进行连接,直线的连接口都是四岔管口,再安装一个闸门,这样以后浇水的时候,就在左右两个岔管上安装上一节十多米长的胶管,就可以给地里的农作物浇水了。
等他们两个把钢管安装好,就休息一会。
一看手机已经14:30了,李倩从空间拿了一把锄头,就对慕容瑾说道:“七皇叔,还有一点时间,咱们去挖土豆吧,我在前面挖,你在后面帮我捡一下土豆,再把土豆装进口袋里面。”
李倩拿了两双白色的手套,递了一双给慕容瑾,就对他说道:“七皇叔,这个土豆的亩产量很高,它的饱腹感还特别强,粮草紧张的时候可以做为军需物资。
我可以给你留10袋做为种子,你让可以让老百姓一家种一点,交公粮的时候,两斤土豆可以顶一斤粮食,土豆可以顶三分之一的公粮,另外剩余的三分之二公粮,就用粮食交,这样可以咸轻一些农民的负担。”
慕容瑾考虑了一下,就说道:“可以,到时候,你就给我留些种子,我就让老百姓一家种一些。”
他们俩挖了两袋土豆,一看暮色西沉,李倩一看手机,已经17:30了,她把挖好的两袋土豆放入了空间。
李倩对慕容瑾说道:”七皇叔,咱们回家去吧。”
慕容瑾一看左手手腕上的手表,快六点了。
他们俩回到了家,李倩去水龙头那里洗了一下手。
才对慕容瑾说道:“七皇叔,那我去做饭了。”
慕容瑾:“要不要我帮你捡菜?”
李倩柔声回答道:“不用了,就咱们俩吃的这点饭菜,我一个人就可以,你去书房休息一会,等我把饭做好了,就过来喊你吃饭。”
慕容瑾在她的额头上深情的印上一吻,才说道:”那就辛苦丫头了。”
李倩也在他的脸颊上‘吧唧’的亲了一口,才去厨房做饭去了。
晚饭的菜是,香肠炒青蒜,番茄鸡蛋汤,红辣椒炒土豆丝,两亩地┅┅玉米炒青黄豆。
他们吃完饭以后,李倩洗了碗筷,又去洗漱了一下,她回到书房一看,慕容瑾不在,估计是去找暗卫们去了。
很长时间没有画画了,今天时间还早一些,就画一张彩铅画吧。
李倩拿出一张4k的彩铅纸,用白色的美术胶布把纸张的四边都固定住。
她拿起hb铅笔先在彩铅纸上起了一个型。
第一个画面上的内容是:李倩在k市的森林公园中,掉入了寒潭以后,有一个男人开着飞机来到寒潭边,把她的身体从寒潭的底下打捞上来以后,就在沙滩上给她做着心肺复苏。
第二个画面的内容是:李倩躺在现代的vip病房中,她的身体上插满各种仪器与设备,有一个男人在旁边细心的帮她擦拭着手,他双眼中满含深情,默默地注视着病床上的植物人。
整个画的画面,色彩柔和,再也没有之前那一张素描《救赎》中,那种满纸的压制与悲伤的氛围了。
这一张彩铅画,从画面的勾图到上色的环节,就能从人物面部表情的刻画细节处,脸部线条排线的处理上,就很柔和,vip病房中床头的台灯,也是一盏橘黄色的台灯,医生穿着白色的制服与病床上那些冰冷的仪器,都被窗外照进来的那一抹橘黄色的阳光所淡化,她通过近实远虚,近暖远冷的明暗色彩的处理手法,显得整个画面都充满了一股温暖的感觉。
然后在左上角写上《爱的救赎》和绘画日期。
李倩画完就去洗了一下手上的铅灰,才回到了书房,感觉有点累,就在沙发上躺了下来,慢慢的她睡着了。
当慕容瑾从暗卫营那边回来后,就看见书房的灯关还亮着,他走了进去,坐到沙发上,抬头就看见了画架上李倩刚刚画完的那一张《爱的救赎》。
他迈开大长腿走了过去,就坐在海棉材质的现代靠椅上,仔仔细地看看这一张画。
虽然他不懂画,但是这一张彩铅画,比起之前的那一张素描《救赎》,色彩上有了明显的改变,画面给人一种很温暖的感觉。
过了一会,天空一阵响雷,一道闪电过会,雷电就噼里啪啦的噼向了大地,慕容瑾害怕李倩又被打雷声给吓到,就走到沙发边坐下,他把李倩坚紧地抱在怀里,她睡的很是安稳,呼吸平缓,没有再像之前的那一次雷鸣时一样,吓的瑟瑟发抖的,画面中的那个医生,真的是她的救赎,难怪她会在短短的时间之内,爱上他,对他念念不忘的,医生治愈了她,弥补了她内心深处缺失的那一份安全感,她现在再也不害怕打雷了,她的灵魂得到了砌底的救赎。
等到屋外的大雨停了,慕容瑾才把她抱到二楼的卧室,把她轻轻地放在床上,帮她脱掉鞋子与外衣。
再将她抱在床里头躺好,他又拉过被子给她盖上,才楼下去洗了一下脚。
洗完脚就穿上拖鞋回到楼上,脱了外衣挂在衣柜里面的衣架上,才走到床边,躺在外侧。
自己这是无意间捡了一宝贝啊,没想到这小丫头真是多才多艺,会画画、会弹琴、会唱歌、会做生意,还特别的有生意头脑,推销产品时,那一张小嘴,就像是开过光似的,叭啦吧啦的一顿洗脑式的忽悠,让你心甘情愿的掏钱买她的东西。
还会骑摩托车,他们从青云寺山脚下骑摩托车到青柳镇的这一段平坦路上,他也跟着她体验了一把速度与激情。
她戴上头盔,穿上迷彩服,脚穿一双小短靴,英姿飒爽的就像一个军人。
还会做饭,会砍柴、种地,还会架自来水,她似乎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姑娘,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赚钱能力和生活能力都强,她不用去依附哪一个男人,自己就能独立的生存,生活技能满分,这也他最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相比京城中的那些世家千金,名门贵女,从小锦衣玉食,食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他更喜欢李倩这种散养式的状态下长大的姑娘,思想与人格都独立,平常说话都是自然流露的真情实感,真诚、质朴。
这丫头还很善解人意,人际关系处理的也相当的好,说话做事都能顾及到他人的心里感受,跟她生活在一起,每一天都觉得充满乐趣与快乐。
生活中还能把他照顾的很好,倒显得他现在都觉得自己没有用武之地,还好自己的心理素质好,要不然整天跟这么一个强悍的丫头相处,自尊心都会被她的实力所碾压的稀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