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赌王洪光
可惜,想使用有个前置条件,不然自己一定要试一试。
不过无所谓了,骆驼葬礼现场肯定超过一百人。
自己前去吊唁,一定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没办法,哥就是这么引人注目的男人,就像黑夜里的萤火虫一般耀眼。
到时候自己将神通这么一开,再一问,乌鸦岂不是会当着众人的面亲自承认他杀了蒋先生和骆驼的事。
黑面太看自己打了曹斌后脑勺一巴掌后,曹斌反而一脸兴奋的看着他。
心里有些发毛,阿斌不会觉醒什么奇怪的属性了吧?
还没等他再问,曹斌就高兴的掏出一叠港币,说道:“赌本有啊,两万够不够?不够我再去取,输了算我的。”
黑面太猛地一激灵,他怀疑曹斌对他有什么企图,急忙说道:“够了够了,赢了钱后把本钱还你,剩下的咱们三个平分。”
说完,他急忙接过钱,避瘟神一样急冲冲的钻进了赌场内。
曹斌看着他的背影一阵感叹,赌徒真是做不得啊,拿了钱就迫不及待了。
三人进了赌场后,因为阿星有透视眼,理所应当的选择了赌骰盅。
很快,两万变四万,四万变八万,不过一个小时,两万的赌本已经赢到了一百万。
摇骰子的荷官脸都绿了,冷汗直流,他十分确信自己没有看出对方出老千啊。
为什么面前这个年轻人每次都能猜中大小,甚至连点数都一模一样。
荷官对着看场子的小弟使了个眼色,看场子的小弟跑出去打电话通知了这家赌场幕后的老板,港岛赌王洪光的头马比利哥。
比利来了之后,站在办公室内,透过窗户静静的看着周星祖几人赌钱。
当他看到周星祖又连赢十把后再也坐不住了,急忙打电话通知了他的老板洪光过来。
洪光听到比利说有个年轻人带着一老一少三人在赌场连赢庄家二十局,非常兴奋。
再过两个月就是2007年了,世界赌王大赛就要开始了。
虽然赌神并不参加,但这也称得上世界范围内的赌坛盛事。
谁能赢的冠军,不但可以赢走对手的赌本,还有三千万奖金,甚至连威望都可以直追赌神。
洪光年龄大了还身有残疾,漂亮的女人,以他的身体状况来说只能拿来养眼。
所以他只能追求权力和名扬,他自然是想得到这个头衔。
但他有个劲敌,就是台岛除了仇笑痴以外的赌术第一高手,有着台岛赌王之称的陈松。
二人赌术在伯仲之间,赌了很多年都是互有输赢。
所以他一直在物色赌术高手,替自己对抗陈松。
没想到,这么快就遇到一个,洪光通知比利先继续给钱稳住他们,自己马上就到。
等洪光赶到赌场时,周星祖已经赢了快五百万了,荷官脸色发黑,摇骰子时都一脸生无可恋。
其他桌的客人也都不赌了,纷纷前来围观这场赌局,不过却没有一个人敢跟风下注。
大家都不傻,这里可是地下赌场,说白了不合法的,能开地下赌场的都是吃江湖饭的,你赢个一二十万走,可能没人说什么。
但你敢赢500万,除非你背景大到赌场老板不敢动你,不然今晚这三个人绝对走不出去的。
这里可是港岛赌王洪光的场子,整个港岛有几个人道上背景比他大啊。
那种人物会来这里吗,所以他们三个死定了。
这时候跟风下注,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洪光一来,目光就被周星祖吸引,他满脸笑容,目不转睛的盯着周星祖,好像在看一件稀世珍品一样,完全没有注意到一旁的曹斌。
这个年轻人的赌术居然如此奇特,连赢三十局了已经,他好像能看穿骰盅一样。
而跟着洪光一起来的绮梦和女秘书阿雯则目露惊奇之色盯着曹斌。
这个人好像是洪兴油尖旺区的扛把子曹斌啊,他怎么会在这种地方。
两人对视一眼,都没有告诉洪光这件事。
世界赌王大赛要开始了,不止是洪光想对付陈松,陈松也在想办法对付洪光,她们两个都是陈松早早派到洪光身边的卧底。
绮梦英姿飒爽武力惊人,阿雯婀娜多姿,管理有方。
她俩在洪光手下一个管内,一个对外,二人表面上还闹不和,所以洪光从没有怀疑过她俩。
以她俩的推断,曹斌跟着周星祖应该也是想收服他。
而洪光的性格,看到周星祖这样的赌术高手也一定会想办法招揽到麾下。
两人目的相同,洪光又没有认出来曹斌的身份,一定会和他发生冲突的。
那时候,恐怕不用松哥出手,洪光就被曹斌解决了。
比利暗恋绮梦,从绮梦来了之后,一直偷偷盯着她看,绮梦有所察觉,看了他一眼。
吓得他立刻凑到洪光面前问道:“洪爷,我们该怎么办。”
洪光沉思片刻,说道:“人生在世,无非钱、权、色三字,只要对症下药,没有掌握不了的人才。”
“不过年轻人,尤其是身怀绝技的年轻人,难免气盛认为老子天下第一,直接招揽恐怕会把事情搞砸。”
“给他们钱让他们走,叫小弟在赌场外堵住他们,试探一下他们有没有跟着哪个老大。”
“如果他们跟着厉害的老大,就恭恭敬敬请他们离开,如果他们没跟着厉害的老大就砍他们。”
说到这里,洪光停顿了一下,扫了眼绮梦和阿雯后说道:“绮梦,等他们不敌的时候开车去救下他们留个好印象,到时候由你引荐他们来见我。”
试探虚实,美人计和金钱攻势,这一套组合技混迹江湖几十年的洪光早就玩的66的。
“好的,大哥。”绮梦点点头,接着她的目光又落在了曹斌身上。
而暗恋绮梦的比利顺着她的目光也看向了赌桌,赌桌旁曹斌正在抽着烟看周星祖猜骰盅。
绮梦居然在看一个男人,比利心里有些不舒服。
这个男的看起来平平无奇,没什么特别的嘛。
不过,总觉得他有点眼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