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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护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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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朱翊钧豪气的由内帑出钱,需要多少可以找冯保拿,这些粮仓可是真正的国家底蕴,轻易不能出问题。

    若是真空储藏成功了,那保存个十年八年的还是可以的,那样的话更加不需要担心了。

    想想后世的中储粮存了多少粮食,十几亿人够吃一两年的粮食那都是几亿吨级别的。

    相比于现在几亿石也就是千万吨的量根本没法比,想要国家安稳的扩张,就必须人口、劳力、粮食、财力、资源缺一不可。

    十一月初,此时此刻,朱希孝正在将最后一个长宽两百米左右的地库掀开了,亮闪闪的金银早已对他没有了吸引力。

    还鄙夷的说道“这个青州仓这么少吗?”说是少,可要是普通人看到这些堆积如山的金银和宝物古董,怕是会当场吓的背过气去。

    大仓外面等候的拖拉机排着队的上前装货,有些宝物还需要用棉花防撞,比如那通体血红高达一两米的巨型珊瑚,那东西皇宫里都没有。

    白莲教的九个大仓,总共拿到黄金三千万两,白银四亿一千八百九十七万两。

    宝物、房契、地契不计其数,朱希孝感觉自己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接手钱财最多的官了,户部尚书都没法和他比。

    一千多辆拖拉机浩浩荡荡的回京了,还有上万守护这些宝贝的家族,绝大部分都是商人家族,包括山西的八家。

    朱希孝打着锦衣卫抄家的旗号,没有任何人胆敢阻拦,就这样顺顺利利的回到了北京。

    紧接着杨应龙等几十万的反贼也拖家带口的被送到了西城校场,这一路足足千里,这些叛军饱一顿饥一顿的,愣是给饿脱相了。

    最后这些人被捆绑好送进了北城,除了皇帝和白莲教的几个头头,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只是感觉整个京城某一天突然充斥着浓浓的血腥味,即便是冬天北风比较大,也足足用了两天才吹散这股恶心的味道。

    朱翊钧穿着黑衣站在北城的一个小亭子里,他的前面站着九千多个从头到脚都是血的小孩子,最大的也不过十岁而已。

    他的身后,一个半大小子眼神阴冷的看着这些人,他的身上同样全部都是血,头发一条条的扭在一起难以分开。

    身上的血不停地流在靴子之中而后满溢出来,朱翊钧心疼的摸着他的脑袋“老二,怕吗?”

    听到皇帝的话,那阴冷的眼神很快便变得温和起来“不怕,为了大兄,弟弟什么都愿意做。”

    这个半大小子赫然就是潞王朱翊镠,朱翊钧将这支杀戮部队交给他带领。

    起初朱翊钧还不放心,可是当他看到朱翊镠杀人的凶狠模样就知道,自己这个弟弟比历史记载的还要狠辣。

    但是他却真心的喜欢这个弟弟,朱翊镠也是真心的拥护他,对于皇帝的安排他根本就没有犹豫,直接答应了下来。

    朱翊钧拿出手帕轻轻的给弟弟擦拭脸上的血“老二你记住了,你们这些人是我朱家最后的底牌,绝对不能泄露一丝一毫。

    若是有一天大兄被下面的人架空或者蒙蔽,无力掌控朝堂,你要毫不犹豫的替大兄杀光他们,哪怕杀光整个奉天殿的大臣也在所不惜。”

    “大兄我知道了,大兄守护大明,我就守护大兄!”眼前这个十四岁的小娃娃眼睛里很是真挚,这句话就是他的奋斗目标。

    “大兄给你们取了一个番号,以后你们就是大兄的定陵护卫军,定陵的位置已经选好,就在大峪山和蟒山之间。”

    “大兄,怎么这么早就修陵墓了,好不吉利!”朱翊镠努着嘴说道,不停地在身上擦拭着手上的血。

    “哈哈,大兄的陵墓必须要建的比秦皇的墓要大,比所有皇帝的都要雄伟,因为大兄将会完成我华夏几千年从来没有过的壮举。

    我要开疆扩土九万里,让华夏百姓人人吃饱穿暖!”

    两兄弟说说笑笑,相互拉着走远了,远处站着的陈奉腿肚子都在抽筋,他虽然很凶残,但是相比这些小娃娃杀人时那种漠视的眼神,他差远了。

    而最狠的,则是平日里嘻嘻哈哈的小皇帝

    回去的路上,朱翊钧对着陈奉说道“以后由你教他们练武,只教授杀人技,有问题吗?”

    “回回陛下,奴婢定当全力而为。”陈奉抹了抹额头的冷汗。

    “嗯,这些人的存在,但凡是透露出一个字,你家里的兄弟九族一个都不会剩下来,朕会让他们亲自执行。

    你懂了吗?”

    “懂懂懂!”陈奉的脑袋点的极快,他作为皇帝其中的一只黑手套,挖坟掘墓的事都干了,也不在乎再教一下这些刽子手,反正他也没后代,不怕报应!

    回到皇城,冯保看着满头大汗的陈奉有些好奇,不过他根本不敢多问什么!

    包括皇帝身上为什么那么多血!

    日子一天天过去,1580年的一月一日,今天放假。

    朱翊钧拿着牛肉干逗着脚下的十几头模样怪异的小狗,这些狗有的像是雄壮的狮子,有的像是雪白的毛球,还有的四肢粗壮但是满脸精明样。

    这些狗都是由獒和狼与大明本地土狗杂交而来的,经过了几代的挑选,就属这几种最为优秀,俞仁甚至被那些小狗咬过。

    这獒最初是成化十七年的时候从撒马尔罕进贡的,也就是后世的乌兹别克斯坦。

    那时候的大明没有见过狮子,人家说这是狮子就被当作狮子来养了。

    还是朱翊钧闲着无聊去御马监转悠的时候才告诉别人,这特么不是狮子,是狗!

    云中打下来之后,许多畜牧学院的学子跑去草原上抓捕雕,找到了十几窝小狼崽带回来。

    朱翊钧觉得大明的本地犬种忠心倒是很忠心,但是攻击力不足,所以让畜牧学院开始杂交这些狗。

    基本上大明存在的犬种都被带过来进行繁衍杂交。

    本地田园犬、陕西细犬,下司犬、獒、沙皮、京巴犬、西施犬、松狮、巴哥犬、还有从女真那边抓过来的山犬是大明目前现有的所有犬种。

    体型最大的就是獒和山犬,这两种狗最猛的就是那些女真搞过来的山犬,其实就是俄罗斯过来的高加索,应该是宋朝的时候被带过来的,非常具有攻击力。

    但是这些山犬有个致命的毛病,就是都没有经过太多的人工干预,都是和各种狗相互杂交之后留下的,哪怕是生下的后代也有许多温顺的过分。

    畜牧院选出这些体型庞大,性格温和的大狗单独培育,将那些凶猛的狗和獒、狼、山犬不断地繁育。

    如今得到的这几种犬是朱翊钧最满意的。

    分别是外形似狮子,嘴似狼,浑身长者红色毛发的烈犬山獒犬;

    还有体型高大,浑身雪白长毛的白玉狮子,

    以及外形似狼但是嗅觉敏锐奔跑如风的乌骓细犬,这种犬将会是非常优秀的猎犬。

    这几种犬长大后的肩高都至少有半米,但是第一种犬不可能让百姓养,现在这些小家伙只是第一代,小小年纪就凶悍异常,扑杀鸡鸭之后双眼会变的血红血红的,非常吓人。

    这种犬是北城那些人的伙伴,也只能他们养。

    至于其他的品种就可以散养了,毕竟好东西要大家分享。

    至于马匹的杂交倒是没有多少惊喜,毕竟这东西华夏几千年来一直都在弄,没有什么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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