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双鱼玉佩
“对,沈夏,”王小芳插嘴“你那里肯定还有艾叶粉,快点给我!”说罢,都要过来抢了。
事已至此,沈夏只好把她原本准备好的说辞提前说出来:“小芳姐,胡老爷说的没错,艾叶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消毒,但是用处大不大我不知道。而且我身上只有一点点艾叶粉了,现在天气越来越热,蚊虫也越来越多,我是想自己留着用的。”
“你自己留着用干什么?没看到我夫君和小宝都这样了吗?沈夏你有没有良心啊?”
“小芳姐,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当然可以给你,但是我给了你之后我还得自己花钱去买驱蚊膏,这要不还是让你夫君和儿子忍忍吧,等到下一个城镇补给的时候,再去请大夫看看。”
“你开个价吧,算我们买下你的艾叶粉,要多少钱?”这时王小芳夫君开口了。沈夏看过去,看到他手上都有几条长长的渗血的划痕,想必是全身发痒了。
“半两银子。”沈夏知道基本稳了。
“半两银子?沈夏你怎么不去抢?半两银子我都能买10罐驱蚊膏了!”王小芳痛骂。
“小芳姐,我没强迫你们买啊,这本来就是自愿的嘛,我就只有这么点了,我好心让出来,却还要遭你们唾骂,这不把我好心当成驴肝肺了吗?你们还是忍一忍,等到下一个城镇再看吧,说不定忍着忍着,你们家儿子也不吐了,疹子也好了。不过,如果这种没得到及时处理,可能也到不了下一个城镇了吧,这样更省钱,不是么?”
“沈夏,你这个小贱人!你这不就是坐地起价,你简直”王小芳气得整张脸都涨红了。
“这话说得可不对”胡老爷身旁一位青年打断王小芳口吐芬芳“我们经商的都知道物以稀为贵,更何况是在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刻呢?”
“够了!”王小芳夫君怒吼“沈夏,我们买。小芳,你去交钱,我现在就要用!”
王小芳被她夫君这么一吼,只能不情不愿的从沈夏手里买下一包艾叶粉,然后和她夫君一起带着他们的宝贝儿子去河边冲洗了。
至此,这一场闹剧才算结束。只是苦了做事的用人们,不仅要收拾火堆旁的污秽物,还要收拾王小芳他们一家的帐篷——万一飘出来的气味影响了胡老爷休息就不好了。
众人都忙了起来,甚至还有人去准备夜宵,只有胡老爷一行人坐在火堆旁。
沈夏想了想,鼓起勇气走到胡老爷跟前:“胡老爷,方才多谢您了,这本不是我应得的,还望您笑纳。”说罢,将王小芳那半两银子恭敬地递了过去。
沈夏低着头,静静的等着胡老爷的反应。没过一会儿,她感觉递过去的手里分量更重了些,抬头,发现胡老爷并没有收走银子,反而手里多了一块纯白质地的双鱼玉佩。她不解的看向胡老爷,伸出去的手也未收回:“胡老爷?”
胡老爷笑着看着沈夏,火光映在他脸上显得柔和了几分:“沈夏,你是个聪明的,可惜手段还嫩了些。这玉佩是我们云阁楼的信物,你以后寻了机遇,我们还有机会合作。”
沈夏觉得很震惊,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此刻的心情。眼前的这个胡老爷,仿佛站在上帝视角一般,他看了一场戏,推出了这场戏前因后果,在这场戏结束后,又变身成一个赌徒,拿出他的赌注压在了沈夏身上。
“胡老爷,我”沈夏不知道该说什么。
“沈姑娘,你快收下吧,这玉佩我们这次出来可只带了这一枚,要不是老爷看你合眼缘,这玉佩还不知道要放多久呢。”胡老爷身旁的一位青年开口说道。
沈夏这才把伸出去的手收了回来,这玉佩手感滑腻油润,估计是用和田玉做的。胡老爷又与沈夏闲扯了几句,就打发沈夏回去睡觉了。
“叮~恭喜宿主购买并使用夹竹桃粉,经验+10。请宿主对此次购物满意度进行评价,非常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非常满意。”
“非常满意。”
“叮~恭喜宿主达到等级3,背包空间+10,请宿主再接再厉,再创辉煌。”
是的,王小芳一家的毒是沈夏下的。沈夏并不是宽宏大量的人,那天她得知能通过小爱买东西,她就决定了要报复,就算要双倍费用,沈夏也并不想咽下这口气。并且沈夏得知购买并使用系统里的商品也会加经验,就更没什么好顾虑的了。这几天低声下气的伺候着,无非是让王小芳一家放松警惕,昨天晚上帮王小芳一家洗碗时,她就用提前涂了夹竹桃粉的抹布擦拭碗筷,就算王小芳在旁边监工又如何?不也没看出来吗?今天王小芳和她儿子去摘野果子,纯属是意外,就算不去摘,沈夏也会找其他借口。
只是,这场戏意外多了胡老爷这个看客。沈夏躺好后将怀中的双鱼玉佩放进背包里,脑袋里还在复盘今天晚上自己的表现。自己的表现也没露出破绽,其他人,至少王小芳是看不出来的,至于胡老爷,只当他是商人的敏锐,而且从胡老爷的种种行迹表明,目前他对沈夏是看好的。胡老爷刚刚给玉佩时,商队的人都看着,这也是过了明路,剩下的行程中,至少不会有人为难沈夏了。只是不知道王小芳一家需要多久才能痊愈,希望经此一出,王小芳也能老实点。
果然,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王小芳她根本没时间作妖,也许是她吃的饭菜分量很少,所以她并没有中毒的迹象,反观她的儿子和夫君,整日只能躺在牛车上。不过倒是苦了同车的那两位青年人和沈夏,最开始一两天王小芳儿子还是上吐下泻的,搞得车上根本不能坐人,只能下车同脚夫们一起走路,或者去挤用人们的牛车,好在大家都表示理解,挤一挤还是腾了几个位置。那辆牛车就成了王小芳一家的专车了。
就在临近天晟城时,梅雨期开始了。沈夏他们被困在离天晟城大约400公里的城镇,此处名叫青石镇,盛产青石,据说天晟城甚至青云城的台阶、房屋都是用的此处的青石。青石镇是因青石发家,但因是离天晟城最近的大型城镇,过往商客也多,所以镇上商贸往来也算繁华。青石镇本就是商队此次行程最后的补给点,所以胡老爷决定在此处多歇息几日视察一下云阁楼在此处的市场销售情况。
商队里本来就没有同龄人,成天坐着看雨沈夏都觉得自己要发霉了,听说镇上不远处的山上有一座宫庙,所以她决定出去走走。
早上与魏延打了招呼,带了一天干粮后,沈夏撑着油纸伞出门了。他们如今住的地方是天阁楼的房产,位于镇中心,那座宫庙位于青石镇的西南方向的青石山上,前两天听婶子们闲聊时,得知青石镇最开始发迹就是从青石山上采的青石,那座宫庙也是那段时间建成的,用来供奉山神。只是随着青石山上的青石开采完毕,供奉山神的人也越来越少,到现在基本算是荒废了,平时也没人去祭拜。人嘛,本就是利之所趋,行之所至,沈夏对于青石镇人这种做法不予评价,她如今也只想寻个清净的地方放空自己。
沈夏跟着商队北上的这段时间,吃得比在长流村时要好的多,而且也不需要从事什么体力活动,因此与出发时那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完全不同了。也许是正在长身体,因此看上去还是看着有几分消瘦,不过长高了许多,如今大概有1米5左右,也白皙了些许。加上胡老爷给了沈夏玉佩后,几个婶子对沈夏更亲近了,帮沈夏将在长流村的两身衣服改成了短衫,用红绳绑了个双平髻。咋一眼看上去,沈夏也像是小产家庭出来的女儿了。
沈夏正哼着歌往山上走,青石山上的路还是很好走的,都是用青石铺成的台阶,只是常年没人打理,道路两旁都长满了杂草,不过可能是由于青石山上的土质并不适合植物生长,山上的植物稀疏,只有一些灌木丛,所以沈夏在山脚下就看到了山顶的山神庙。
上山的路上沈夏还在想要不要匀一些干粮出来拜拜这位山神,还不知道这个世界祭拜神仙是什么流程,这位山神会不会嫌弃自己干巴巴的粮食。“噗~”沈夏想到这儿不由得笑出来了“大家同是天涯沦落人,就不要讲究这些了,我总比那些背恩忘义的人要好。”
只是走到山神庙门口,沈夏就笑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