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四只箭镞
巫纪302年12月,青州,赵国国都,邯城。
南陆的冬天正是银装素裹之时,街头巷尾的梅花迎着寒风、挂着素雪努力地开着。
四个街头少年这一段时间也安分了不少。
每隔几日赢异就带着刘向、刘歆去赵府习练诸般技艺,比如车战、马战、兵书、战阵等诸般技艺均有所涉猎,但三人各自喜好均不相同。
赢异更加喜欢兵书和车战。据说这才是真正贵族作战的方式,骑在马上射箭或者拿着大刀长戈那是普通战士才要做的事情。
而刘歆在马战和战阵变化上更加有天赋。甚至赵奢偶尔的几次隐在幕后观看几个少年的习练之后,也曾感叹刘歆是天生的冲锋陷阵之猛将,这样的少年天才可惜是个平民,不然定要将其引入军旅。
至于刘向,其单薄的身材,拿起一把长戈都很费力,更不用说挥舞战斗了。诸般技艺都表现平平,完全没有弟弟那样杰出的武力天赋。
柳若则继续被母亲揪着习练女工。烦的她每天都在掰着手指算日子,希望早日进行巫教神女选拔,尽快被选走。这样就不用再习练这恼人的女工了。
巫教选拔之期未到,除夕却先到了。
南陆习俗,除夕是一年的最后一天。
在这一天,人们要祭奠先祖,用桃木刻门神、跳傩舞等形式来祈福祛灾。还要亲友之间互相赠送“馈岁”,也就是压岁钱。
除夕这天,赢异早早的参加完赵王宫里的祈福大典,又在夷人馆祭奠了秦国先祖,然后就急急忙忙赶到刘氏兄弟家里。因为三人约好了这一天要在刘氏兄弟家里共庆除夕。然后叫上柳若,四人一起去街头看傩舞。
刘向刘歆早起后祭奠了祖先,然后在家里等着赢异。见了面三人互赠了“馈岁”,就是红纸或红布包着的铜钱,然后三人一起将刘父请人刻好的桃木门神立在门前。
好不容易等吃过晚饭,三人便急急的叫上柳若,不顾外面已飘起漫天飞雪,一起跑上了街头去观看邯城的傩舞。
傩舞又称为傩祭,是南陆各国除夕这天最大的活动。
一般在除夕这一天,上午会在王宫内进行“国傩”,下午会在军营中进行“军傩”,傍晚后则在城中大街之上进行“城傩”,全城百姓都可参与或观看。
参与者“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傩,以索室驱疫”。就是穿红衣、戴面具,扮成各种神怪样子,驱赶各种瘟神鬼怪,以祈祷来年风调雨顺、平安健康。
街头一隅,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厮挎着一个篮子,篮子内装着一些柿子和冬枣,在一边跺着脚一边贩卖篮中之物。
原来这是一个贩卖水果的小厮。这样的少年在邯城的街头并不少见,多是因为家中贫苦,便出来找些事情补贴家用。机灵些的可以找到在商铺或作坊中学徒的机会,口舌笨拙的便只能在街头贩卖一些水果蔬菜之类。
若是赵括在此,便会觉得这个小厮似乎有些面熟。
原来数月之前赵括和几个贵族少年在一次外出游猎回来之时。一时兴起,在太庙前马踏集市,不慎撞掉了一个卖梨小厮的水果篮子。因那天赵括猎物颇丰,心情大好,便赏给小厮一吊钱。
当时那个小厮就是这个少年,只是他现在篮子里贩的不再是梨子,而是柿子和冬枣这些时令水果。
当时赵括赏了他一吊钱后,卖梨小厮出于感激之情,捡了篮子中最大的一个白梨送给赵括。不想赵括竟将此梨喂了胯下骏马,从此这个小厮便再不卖梨。
小厮虽有大名,但几乎从未被别人称呼过大名,这在赵国的穷人家里极为普遍。因为小厮平时为人木讷,不善言辞,于是周围相识之人都称呼他“阿呆”。
但阿呆也有自己的野心和尊严。
当看着一班贵族纨绔少年在街头随意纵马冲撞,当着他的面将他的一番感激之情喂了胯下之马之后,阿呆便更加的少言寡语。但是在其年幼的心中,却种下了仇恨和不甘的种子。
为什么?
为什么这些贵族纨绔们不曾耕种一粒米、不曾纺织一缕布,但却可以锦衣玉食、高屋骏马、罔顾人命?为什么自己每日里早起晚睡、辛辛苦苦,却不曾吃到过一顿饱饭?为什么高高在上的贵族们赏赐一些他们浑不在意的财物,普通百姓们就要感激涕零?
皆是生而为人,为何彼此命运如此天差地别?为何上天如此不公?
从此再也没人能读懂阿呆的目光,再也没人能知道阿呆在想什么。
周围之人只是觉得,本就不多话的阿呆更少说话了,总是一个人默默的在想着什么。
“阿呆更呆了”这是周围人对他的评价。
故而除夕这天,当举城百姓在街头兴高采烈的观看傩舞之时,只有他一个人默默的用冰冷的眼神看着众人。
那些贵族们扔下一些吃剩的骨头,百姓们就像狗一样摇着尾巴凑上去讨好,这就是阿呆看着这热闹的傩舞和欢乐的人群之时内心的想法。
周围越是热闹,阿呆的心就越是难受,对命运的不甘就越是强烈。
强烈到阿呆不得不拿起一个冻得硬邦邦的柿子,恶狠狠的咬了一口,借着口腹中的冰冷之意冷却自己心中即将沸腾的热血,但双眸中的两团火焰却越来越亮。
刘向等四个少年混在人群中,在傩舞队伍中穿梭打闹,并未注意到这个寻常的贩卖水果的小厮。
四人笑闹良久,待街头观看傩舞的人群渐渐散去,便又跑到河边酒馆中喝酒吃鱼。
“来来,今天除夕,有几个好东西送给你们。”酒酣饭饱之余,赢异伸手入怀,掏出几个小东西神秘地对刘向三人说。
刘向三人停下笑闹,仔细打量起来。原来是四个穿在红色丝绦上的挂饰,但看其形状花纹隐约有种熟悉之感。
“这个这个不是那晚在太在那里的那几只利箭的箭簇吗?”刘向终于想起,穿在丝绦上的赫然便是那晚在前朝太庙的大殿里用来灭杀那两只锦衣僵尸的利箭的箭簇。
只是依稀记得当时此物黑黝黝的毫不起眼,现在却是幽幽青绿色,且布满了细小精细的花纹,看起来古朴雅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