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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玫瑰的第二次结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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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风吟去找绿茶泡茶了,在泡茶的路上看见书阳一个人站在窗前眺望远方。

    庄风吟这才发现刚才书阳是一直没在教室里的。

    庄风吟轻手轻脚走到书阳身后,一把搂住书阳的腰,问道:“你在干嘛?”

    书阳早就注意到庄风吟了,却没有直接木头似的回头,而是假装被她吓了一跳。

    虽然书阳惊讶的表情和面无表情也差不多了。

    书阳把手扣在庄风吟放在他腰间的手上,扭头去看庄风吟:“看雪。”

    庄风吟探头往窗外看去,密密麻麻的雪花正随着狂风乱舞,称得上是雪虐风饕了。

    只是看着,就好像要被冻僵了,这鹅毛大雪称不上美,反而会让人感到有些压抑。

    “你怎么不和我们一起玩啊?”

    庄风吟从书阳身后走到他身前,双手搂住他的脖子。

    书阳的额头抵着庄风吟的额头,说道:“只想和你玩。”

    庄风吟亲亲书阳的唇:“好,你和我坐一起,就咱们俩坐一起哦~”

    书阳:老婆只和我坐一起,她一定很爱很爱我的!

    书阳一高兴,就吻上了庄风吟的唇。

    就像是雏鹰,第一次学会飞翔;就像是轮船,第一次尝试远航;就像是贝壳,第一次把沙隐藏。

    他激动,他兴奋,他快乐。

    他所有的心理活动都和他第一次触碰到庄风吟的美好时一样。

    书阳的喜欢,永远和第一次一样热烈。

    他不会说,但心脏的颤抖说不了谎。

    “老婆~”

    书阳甜甜地喊着庄风吟,抱着她满满的全是依恋。

    “我在。”

    庄风吟回应道。

    两人在窗边抱了良久,庄风吟用食指圈住了书阳的无名指,拉着他去泡绿茶了。

    庄风吟和书阳一边泡茶一边卿卿我我,过了很久他们才回到教室。

    战骁听见动静第一个冲上来,连下了一半的五子棋都不管了。

    庄风吟当然不会只给战骁准备吃的而不给其他人准备,所以她和书阳带了老大一堆过来。

    战骁像个一头扎进粮食堆里的小老鼠,上来就是吃吃吃。

    战骁库库炫着,吃得挺幸福的。

    云锦优雅,战骁狂野,书阳冷清,玫瑰娇媚,熊宝乖巧。

    吃个东西还能散发着不同的气场。

    庄风吟一边吃一边欣赏着这一些“可餐”的“秀色”,看着帅哥吃东西,真的会吃得更香啊!

    点心吃完了,绿茶喝完了,庄风吟问了问大家:“怎么样?”

    大家都说好,除了战骁。

    战骁:“绿茶不好喝,没有冰红茶好喝。”

    好了好了,知道你喜欢喝冰红茶了。

    战骁的教学继续了,他教的还是报菜名上的东西。

    只能说让人有些无语,但又在意料之中。

    轮到书阳,他的教育方式更是让人大跌眼镜。

    书阳把新华字典放在熊宝和玫瑰的桌子上,甩下两个字:“背吧。”

    然后这位不太称职的老师就溜到庄风吟旁边,坐下和他亲爱的老婆贴贴了。

    熊宝:

    玫瑰:

    这个房间,除了书阳有着计算机般强大的记忆,别人都不可能做到。

    兜兜转转绕了一圈,熊宝和玫瑰还是做喜欢云锦的课。

    至少云锦的课最正常。

    玫瑰大抵是已经好了,维持人形到了晚上还活蹦乱跳的,一点都没有昏迷的迹象。

    玫瑰和庄风吟都是签订过结侣契约的人了,当然就要做一些结侣的时候该做的事了。

    亲吻是必不可少的。

    就像是吃席的时候第一个上的凉菜,就像是片片儿的烤鸭免费赠送的卷饼,就像是峨眉山上的猴给游客的大嘴巴子。

    是不可或缺的,是举足轻重的,是至关重要的。

    玫瑰和庄风吟独处就像是两块磁铁,就算把两个s级放在一起,也只会弹一下,然后sn两极相吸。

    玫瑰的唇是迷魂药味的,庄风吟只要沾染上一点就会越来越沉迷。

    像是在沼泽中越是挣扎越是下沉,像是在流沙中越是反抗越是淹没。

    庄风吟对名为“玫瑰”的毒是没有一点抵抗力。

    玫瑰和庄风吟靠得越来越近,最终会有相距为负的地方。

    0距离变负距离,负距离的绝对值变大,然后再变小,偶尔会有负距离变成0距离乃至正距离的时候。

    变大变小真的奇妙~

    一个动作一次高潮~

    越做越爱只会越称好~

    (突然有旋律了,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的童年,是我变h了)

    玫瑰真的像个小妖精,缠得庄风吟一次又一次的飞向云端。

    这是身体、精神和心情一致感受到的快乐。

    庄风吟久经情场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如此销魂。

    这到底是玫瑰的勾魂还是庄风吟的沦陷

    或许梦里会找到答案。

    睡一觉起来,庄风吟越发觉得玫瑰就是个“狐媚子”了。

    玫瑰也没有故意做什么,只是在庄风吟旁边待着,庄风吟就会忍不住靠近玫瑰。

    庄风吟可算是明白什么叫“从此君王不早朝”了。

    就是吧,有的事,其实不怪纣王。

    晚上运动完,早上醒了接着又运动一次,这是在庄风吟的“后宫史”里面绝无仅有的。

    这已经足以说明玫瑰的nb了。

    玫瑰已经有了,熊宝还会远吗?

    熊宝不熊宝暂且放在一边,单说这玫瑰,可不是省油的灯。

    云锦以为,熊宝就是心眼子很多的人了,但玫瑰让他见识到了什么叫“浑身上下都是心眼”。

    就比如说在吃饭的时候给庄风吟夹菜,平日虽然会明争暗斗一下,但一般也不会过于闹腾。

    云锦和书阳像往日一样给庄风吟夹了菜,然后暗暗观察庄风吟会先吃谁夹的。

    这种无聊又幼稚的比拼,庄风吟一般不会注意到。

    不过玫瑰一看见云锦和书阳的动作以及他们眼神中漫不经心的较量就看出了是怎么个事。

    狡猾的狐狸立刻夹了一片比较大的肉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盖在云锦和书阳夹的菜上。

    怎么说呢,就是玫瑰晚一秒夹菜,庄风吟都用筷子夹起来云锦或书阳夹的菜了。

    所以庄风吟最后先吃了玫瑰夹的菜。

    第一回合,阴险的玫瑰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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