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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玫瑰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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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玫瑰这次醒来,发现自己的天赋好像变得更强了一点,所以他会比较高兴,对熊宝的态度也好了许多。

    然而玫瑰带着高兴的心情玩球,他就感受到了玩球的乐趣。

    玫瑰:只是我今天比较高兴才破例和你玩的,才没有觉得球很好玩!

    庄风吟穿了身长袖的睡衣(为了遮掩一下吻痕,战骁这家伙绝对是属狗的),她看见玫瑰蹦蹦跳跳和熊宝玩球的样子只觉得可爱死了。

    小狐狸生下来就是要给伴侣抱抱的(ˊˋ)。

    庄风吟走过去,温柔地一把抱起小狐狸。

    呜呜软软的,毛茸茸的,摸上小脑袋,耳朵还会变成飞机耳,这也太可爱了吧?

    他的眼睛还黑黑的,亮晶晶的,瞳孔那么大那么漂亮,一看就知道是想要姐姐摸摸抱抱亲亲举高高了!

    庄风吟也不收敛,挨个做了一遍。

    耳朵尖摸到爪子尖摸到尾巴尖,来来回回摸了好几遍。

    给从来没和雌性这么近距离接触的玫瑰带来了极大的震撼。

    搂在怀里,抱着软乎乎的,庄风吟打起十二分精神不松不紧地抱着玫瑰,像是小孩第一次抱小猫小狗一样,小心,兴奋而又充满爱意。

    面对这样可爱的小狐狸,相信应该会有不少的人会变成“石矶娘娘”。

    庄风吟自然也不会例外。

    不过有人在场,庄风吟会选择收敛一点,没有那么用力地吸小狐狸,只是在玫瑰两颊印上数十个表达喜爱的吻。

    庄风吟把玫瑰举得很高,在原地不停地转圈圈。

    玫瑰已经懵了,他不知道庄风吟怎么就突然这么热情了。

    但对于庄风吟对他那毫不掩饰的喜爱,他还是很受用的。

    玫瑰其实还是比较害羞啦,尾巴在无意识地一扭一扭的。

    也幸亏他现在是狐狸的形态,不然他的脸现在一定通红通红的。

    云锦:吟儿看起来真的好喜欢玫瑰啊。

    书阳:老婆老婆我的老婆被狐狸精勾引了!

    熊宝:我也好想被姐姐这样对待啊。不过我的兽形姐姐好像抱不起来吧?

    至于战骁,在看到桌子上有吃的的时候就扑过去了,大快朵颐,快哉快哉!

    什么?庄风吟在亲玫瑰

    可是手里的鸡腿真的好香啊!

    刚才和庄风吟已经亲近过了,玫瑰也不是外人,亲就亲吧。

    要打架也得等我吃饱了再打。

    庄风吟:6。

    庄风吟是真心喜欢小狐狸,但她也喜欢云锦他们呀,当她看见云锦好像有一点不快的时候就连忙问道:“朕的皇后在哪里?”

    云锦条件反射道:“在这里!”

    书阳也回答:“这里。”

    玫瑰:“嘤嘤嘤!”

    玫瑰:虽然不知道皇后是什么,但我也来凑热闹吧。

    熊宝想说话,但又不敢说,毕竟他现在和庄风吟还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战骁发觉庄风吟说话了,他没注意她说了什么,一边吞鸡腿肉一边嘟嘟囔囔地回应:“啊?叫我呢?”

    庄风吟放下玫瑰,转而去牵云锦的手,对着大家说道:“云锦是朕的皇后,也就是我的第一伴侣。家里的大事小事都可以听他的。”

    云锦有些高兴,就好像庄风吟对他有些偏爱一样。

    书阳:呜呜老婆,我的漂亮老婆,为什么我不能是皇后呢?我也想成为陛下最爱的人……

    等等,皇上最爱的不一定是皇后啊,我就当那个祸国殃民的妖妃就行。

    老婆喜欢我就行。

    玫瑰:皇后就皇后嘛,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也就是云锦是第一伴侣,要是我是,我也行。

    熊宝:我能和姐姐在一起就行了,当第几伴侣都行。

    战骁:哦,原来不是要给我好吃的啊,那没事了,我继续吃吃吃吃吃吃。

    庄风吟见书阳一直眼巴巴地看着她,就亲亲书阳道:“你是朕的爱妃。”

    书阳(σ′`)σ:老婆说我是她的爱妃欸~

    我想到了什么,老婆也想到了什么,我和老婆真是心有灵犀。

    这说明什么?

    说明老婆她真的好爱好爱我!

    玫瑰此刻又要进入睡眠了,比起前几天,他清醒的时间是长了不少,但还是不够看的。

    庄风吟对于玫瑰的晕倒也习以为常了,不再那么慌乱,确定小狐狸并无大碍后就继续在客厅里和大家聊天了。

    熊宝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就忍不住想问问。

    庄风吟突然发现熊宝是不属于她的后宫的,家里还坐着一个外人呢,就莫名有些拘束起来。

    给熊宝解释了一大番话后熊宝才理解。

    熊宝:其实我早就听明白了,只是想让姐姐多和我说说话而已。

    庄风吟讲着讲着,想到了上一个冬季她费尽心思给云锦和战骁教学汉字的时候。

    倒是还蛮怀念的。

    不如这个冬季也教教熊宝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云锦设计衣服有的时候会查阅资料,他的语言词汇量很大,而且经常温故而知新,他现在基本和一个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21世纪的人的语言水平差不多了。

    战骁……战骁除了之前为追庄风吟学习汉字,后来根本就没再学习过,所以他的成语非常的糟烂。

    不过正常聊天的字他都会写,稍微复杂一点的他就忘了。

    而书阳身为一个过目不忘的神人,根本不需要反复学习。

    当时他学汉字,嫌云锦战骁教得慢,直接用大脑去复制新华字典了。

    就像是量子阅读一样,书阳翻了一下字典就学习得差不多了。

    既然如此,可以玩个大型的过家家,庄风吟是校长,云锦战骁书阳是老师,让熊宝去当学生。

    这多有意思啊?

    这样玩起来,整个冬季都不会无聊了吧。

    玫瑰也不能忘,等玫瑰恢复人形,就让他当插班生。

    想想就怪好玩的。

    庄风吟向来是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的(超出能力范围的除外,不过可以做梦),她把想法一说,所有人都跟她一拍即合。

    主要是在场的所有人,还有那个不在场的都喜欢庄风吟,大家肯定都不会拒绝的。

    况且冬季漫长而无聊,有点事做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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