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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她说,这贫民窟的土地,会弄脏了那双新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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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爱她的,

    她也很爱我。

    她活泼,她乐观,她什么都听我的

    她说我们结婚吧!

    我拒绝了,

    因为我是云主夫人的地下情人。

    我没有办法,我已经享受了荣华富贵,

    而且,我有一个儿子,但她的母亲是别人的妻子,

    我不敢与他相认,

    我只能装作一个陌生的叔叔,

    我教他射术,我送给他水枪,我偷偷给他塞钱。

    我买了什么好吃的就也偷偷塞给他。

    我在前几天烧了黑灰,也悄悄撒在我儿子家门前。

    我从来只是偷偷的,因为我不能让他的养父发现。

    我发现我这辈子跟女人有关系后,做什么都是偷偷的。

    我也不能没有钱,我已经习惯了那荣华富贵的生活,

    但我依然不能明面上去享受,

    因为我惹不起城主,

    我依然生活在这座老宅,

    我在云主夫人面前,隐瞒了一切,

    我的名字,我的故土,我的背景,

    我用一种虚假的人设,

    与她假意相爱。

    可对麻花的爱,我是真爱。

    我喜欢看别人跳舞,我每次找她的时候,她就会借着维持使的职务,命令百姓跳舞。

    可是,我记得,她说,刚跟她认识的时候,她想当一个正直的维持使,守护一方的秩序,维护和平。

    可她后来的变化,仅仅是因为我!

    她的所作所为,不久引起了公愤。

    可是为了继续我那变态的癖好,她跟云主达成了协议,让她能继续在那个职位上为所欲为。

    可是,我听到那协议的内容,我真的恨透了她,我不能容忍自己心爱1的女人,为自己而失去了贞操,可是,她是在发生之后,才告诉我的。

    侯门一入深似海,从此,我不爱她了。

    我仅仅是把她当作可以取乐,可以解决我特殊癖好,跳舞,的工具。

    我很久之前就想让她穿上那套衣服,那套衣服在我眼里好好看,那套衣服也是我莫名其妙,横空出现的。

    我一见到这套衣服,就爱不释手,我想让她穿上,可她却不愿意,说是太过于奇异,太令人羞耻。(这句真是伏笔,没有任何不良指向)

    可是,可是,她那天穿着我最喜欢的那套衣服,来到我面前。

    她来到我的宅前时,是光着脚的。

    她说,这贫民窟的土地,会弄脏了那双新鞋。

    鞋本来就是为了舒适,为了躲避地上的碎渣,为了一份安全。

    可是,她光着脚,走到我面前,那曾经白里透红的脚掌。

    却变得令我恶心。

    她笑着对我说:

    咱们结婚吧!

    我犹豫了,因为我觉得我没有那么爱她了,

    我爱的是虚荣,我依旧认为,男人不能没有钱。

    我不能与她结婚,云主夫人是不会放过的。

    她说:无论我答不答应,她都要定我了。

    她说:她要对全世界宣布,她爱我!

    我真的慌了,因为这一切不能让云主夫人知道!

    她说:她愿意耗尽她的一生,来换我的一句有可能。

    我当时真的觉得,没有那么喜欢她了。

    她越黏我,越爱我,越想跟我在一起。

    我就越觉得烦,越觉得她不值,越觉得她幼稚。

    我真的受不了,她却大笑着说:她这就去告诉云主,他要跟云主解除协议,

    她要跟你在一起!

    她大笑着转身离去。

    而我却拿起了我的弓箭,那是平常射杀野兽的弓箭。

    那也是她当初送给我的弓箭,我将箭头对准了她。

    我下不了决心,我不能告诉她我跟云主夫人有染,所以我解释不了不能结婚的原因。

    只有她永远闭嘴了,我的世界才会安宁,我的世界才会安全,云主夫人才会跟平常一样。

    可是我始终,下不了决心,直到

    直到她走出宅门,转身对着我笑的时候,

    我下定了决心,

    因为,她已经看清了我把箭头对准了她,她已经知道了我起了杀心,我就只有一不做,二不休。

    我张开的大弓对准的是她的神阙,因为她将那个人体最重要的眼,毫无保留的展示给了我,那里连着五脏六腑,射过去,必死无疑。

    箭矢好快,快到我来不及后悔,快到我来不及叫她闪开。

    她好傻,傻傻的望着我笑,破空的声音呼啸在我耳边,那一刻,我认为我失鸣了,我听不见她的呼喊,她就被那只箭矢洞穿。

    可是,我还是不知道,她为什么是笑着的。

    我好怕,我赶紧收拾好弓箭。我想把她找个没人的地方埋了,可是,我怕,我怕被无所不能的云主找到。

    所幸我就想把她送到云主府邸,世人皆知她与云主的关系,所以,他们就会认为,最有动机的人,是云主夫人。

    这样,没有人会怀疑我。

    她脚上突出来的方形木棍,很烦,我扛着她,那会打在我的腰处。

    我一气就给它敲掉了。

    敲掉时,才意识到,她的那双漂亮的脚丫子,因为我,受了多少罪,她明明是可以穿上那些平坦柔软的鞋子。

    后来,我送她的时候是在深夕时分,天空血红,周围没有一人,我好怕,我走得快,走到云街的一半,我就好累。

    我把她放下来,拖着她走,一会又扶着她走,总之最终就扔在府邸前,就跑了,回家后我就再也不敢出门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又该多好。

    当我回想起这一切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好爱她。

    我不仅亲手弄丢了我最爱的人,也杀了她。

    欲将心事付人说,无人听,相思疾。

    一片朝夕,天人两隔。

    她终于没有再来烦我了,

    我也终于如愿以偿了。

    愿望成真后,我就想死了。

    我真的痛恨自己,为什么要长这么帅!

    十一年前,就跟别人在一起,生下了我唯一的儿子,王小明。

    麻花,云主夫人,xxx,某某某,谁谁谁,一个个来追求我,我真的好苦恼。

    为什么长得帅,也是一种错,那我已经大错特错了。

    我已经不想活了,只希望你们能善待我的儿子,他的养父,也还不知道他是我的儿子,求求你们别告诉他的养父。

    让我的儿子平凡的过完一生,求求你们了。

    我已经将该说的全部说了。

    求求你们了,如何处理我没关系,孩子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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