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玄幻小说 > 隐掌天下 > 第34章 百年曲折尔尔间,不问当年赶路人

第34章 百年曲折尔尔间,不问当年赶路人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叶长青二万二千一百零二十年

    我遇见了她,我的知音,亦是我的妻子。

    叶长青二万二千一百零五十年

    她高龄怀子,我很犹豫不决,为了弹琴,家里早已一穷二白,我师傅在三个徒弟里,唯独将传承之琴交给我,我弹得出高山流水,却弹不出一分铜币。

    琴道落寞,大户人家庆喜时,已经不再邀请琴师,而是用一种长筒的管子,只要将圣光白气注入其中,就可以发出震撼人心的巨响,整个叶国,也只有皇都里,有琴师。我对不起我的师傅,我把琴卖了,换了五千铜币,只为了给她一个家。

    可这么多年家穷,让她吃不上好的,加之高龄,

    我的妻子,生出我儿子的那一刻,就死了。

    我好恨我自己!

    可是我后面听接生婆说了,准备问我保大保小的时候,是她求着接生婆说:保小。

    她让接生婆告诉我,她很惭愧,这么多年才怀上一胎,若是这胎保不住,以后凭她的年龄,再也不可能生了。

    后来,我每天在家的附近种一棵相思草,她说,她最喜欢的事就是躺在柔软的相思草上,听我弹琴。

    我活成了她的模样。

    叶长青二万二千一百六十年

    最近全城像变天了,一个叫剑阁的势力横扫全城所有气堂。

    而且我儿子入剑阁不花一分钱,儿子是真的懂事,修炼天赋也高。

    我要好好将他抚育长大。

    我人老了,但我不怕苦,一年只有过年前后五天休息,但我也不怕,我唯独就是怕我死后对不起我的妻子,这是她用生命换的结晶。

    他长得好像她。

    我必须将他抚养成人,其实有时候我挺恨他的,认为是他带走了我妻子的生命。

    可我无论怎么对他,他的每一声爹,都叫到我的心坎上去了。

    叶长青二万二千一百七十五年

    我儿子气道很有天分,他已经到了入气镜,并被奖赏了益母草,说是可以让我长生,我当然不答应。

    我已经年逾古稀,看着儿子孝顺便心满意足了,好药自然留给儿子就好了,我觉得我的愿望已经满足了,可以去陪伴的我的故妻了,继续弹琴给她听。

    可我终究拗不过儿子,他告诉我,他的境界是能让他延长寿命的。

    服用益母草后,自此我好像变了一个人,我变得年轻了,变得更加聪慧了,儿子的天赋兑现成了金钱,我可以不用工作了,我可以再一次拿起了我的琴,追着我儿时的梦想,而奇怪的是,很多年没碰琴的我,竟然弹得更好了。

    叶长青二万二千二百零八年

    我孙子出生了!

    这是我的另一道光明,

    我孙子是幸运的,他有爱他的父母,爱他的爷爷,儿子陪着儿媳,他陪着我,他是我的开心果,是我的调味剂,是我及时雨。

    而我的琴道已经远近闻名。

    少年终将被不可得之物困其一生是对的,即使我现在琴道已经到了我儿时想要达到的高度,但我却波澜不惊。

    我发现当一个人无论干什么事,当不是为了功利,而是为了单纯的热爱时,那他一定会成功。

    因为我就是例子。

    叶长青二万二千二百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好好好,跟二过不去是吧)

    我今天终于被皇帝宣威为镇国琴师。

    其实我从某一天起,就知道我会的,但我好像并不开心,我没有那么多时间陪我的孙子了,我好像厌淡了那些名利。

    镇国琴师!好威风的称号,但对我好像没什么用!

    我不喜欢贵族庆祝喝的带颜色的酒,没有味道,太淡了,我就喜欢白酒,那种小家户人家酿的,才有味。

    我不喜欢吃贵族们吃的海鲜,大鲍鱼,金枪霸王鱼,大生蚝,我吃得觉得恶心,我好想吐,但那是皇帝赏给我的,我不敢当他的面,驳他的道。

    我想念当初与妻子吃野果的日子,偶尔抓到一只野味,那才是我这辈子最喜欢吃的东西。

    叶长青二万二千二百二十二年五月三日

    我儿子一家要去游山玩水,我说不要去,陪爷爷,当着皇帝,当着各路达官贵人面前,弹琴一番,何不快哉呢?

    他理解不了这种威风,他只是说只要我将琴上的珠珠给他,他就不去了。

    我实在舍不得他走,因为他父母要去很远的地方,游历大好河山。

    也许平时我会将那些珠珠取下,供他弹珠珠,可是那天是皇帝与某一个贵妃的亚麻婚之日(十二周年纪念日),马虎不得。

    那些珠珠是皇帝恩赐的宝珠,将圣光白气注入能发挥他们的作用,蓝珠可镇定,使琴声更稳定,红珠可催发气的速度,让声音变得更大,黄珠可。。。。。。

    我没有答应他,他便跟着他父母去了,在之前我儿子就嘱托我代管孩子,让他与他妻子能度过一个二人世界的旅游,可我当天实在没招,没办法,真的吧不敢取那些宝珠,便调侃他们二人,老夫老妻的,过什么二人世界。

    我儿子修为高,容面上看着年轻,我当时并不理解他们,他们让我带孩子,我却没有答应。

    明明讨厌皇宫,却还要给他们弹琴,可能是因为认为皇帝是我的贵人吧,给我权利钱财。

    我真的,真的,好后悔,好后悔!

    如果可以的话,我宁不当那镇国琴师。

    去他娘的狗屁的荣耀,去他娘的皇帝,每年都是些狗屁的纪念日,牵手日,接吻日,都是娘狗屁的。(兄弟们词穷啊,骂人就会这两个词,快教一些不违规的骂词)

    可是后来,他们一家三口再也没回来过。

    枫溪读到这里发现有几滴红迹。

    终于有一天,我等来了消息,我儿子一家全被黑暗魔灵杀了。

    我第二天早上起来,白发三千丈。

    枫溪暗想:你不是没有头发吗?怎么还变白了。(枫溪你往后翻呀!知道别人标题为什么没有标点符号吗?因为题目不算正文的字数,又知道为什么我括号里的句子最后一般没有标点符号吗?因为我不水啊!我常常叹息,像我这样的人,在世者几何?不过,今天我有一个特殊小小的请求,我想在这个括号里的最后一句话,加上标点符号。)

    枫溪翻开下一页。(你们翻开下一页没有)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