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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既然遇见了,那就一起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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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我和妹妹好不容易脱离主家,想着反正这世道乱的很,我们兄妹两个去哪都不安全,还不如回到家乡。

    虽然家业没了,可最起码还有一个容身之处,总比在外漂泊无依的好。

    于是我和妹妹就踏上了返乡之旅。

    哪想到出城门的时候出了岔子,那守城小兵欺负我兄妹二人人小又没个大人在身边的

    起了歹意,硬逼着我们交了出城费还不说,

    还把我们身上的一点点的路费和家传的玉佩给抢了去。

    因为那玉佩是母亲留给妹妹的嫁妆,所以我们两个再怎么难,都没有动过那玉佩的心思。

    那也是母亲留给我们两个唯一的念想。

    可乍一下就被人毫无原由的给强抢了去,妹妹怎么受得了,一下子气不过,对那守城小兵撕咬了起来,

    自然,我们两个小孩儿怎么斗得过人高马大的守城小兵们,被他们毒打一顿后就扔出城外去了。

    我倒是还好,面上鼻青脸肿的就是看着吓人,可总归也没伤到骨头;

    可妹妹本来就瘦弱, 还遭了一阵毒打,当夜就发起了高烧。

    因我二人受伤,也走不远,就在城门外百米处一茶棚角落里歇着了。

    夜里静得很,四周也没什么人,妹妹又烧的厉害,无奈之下我只能走远一点,看能不能找得到有用的草药。”

    “没想到就是这一离开,就是这一会会的功夫,亲手将我兄妹二人送入豺狼的口中。

    如果早就知道,说什么我也不会留下妹妹在原地,不再去找药。

    我就算是死,就算是爬,也要背着妹妹去找药。”

    可这世间最后悔的就是没有后悔药。多么让人无力啊!”

    “哎呦喂,那接下来是发生了啥,你妹妹是不是……”

    “咳咳”季临舟响起战术性咳嗽。

    赵大夫不仅是个碎嘴子,还是一个急性子;

    正说到关键处就停了下来,这一双双眼睛都等得下文呢!

    他可坐不住,急忙问出声。

    林俊书坐在脚榻上,背靠着床榻边,灯光下,长长的睫毛耷拉下来,使得双眼略有些迷离的看向灰白的地板,好似下一刻就要躺上去,感受地上的温度似的。

    季临舟适时的递上一杯热茶:“九月流火正是容易受凉的时节,你现在大病初愈可马虎不得

    这脚踏低矮容易沾染地上的寒气,元英,你扶林公子坐到榻上去。”

    “是,公子。”

    元英很有眼力见的小心翼翼的扶林俊书到榻上去,在他背后还垫了一个软枕。

    林俊书自从病重昏迷后就基本是躺在床上,虽然身体渐渐好一点,可浑身还是软绵绵的,尤其是双脚酸软软的,没什么力气。

    季临舟虽然看出了这一点,可也没点出来,只是借口担心受凉让元英扶着。

    毕竟这里都是男的,啊就你弱成这样,走两步都还要人扶着;

    这里哪一个人不比他年长,就连年过半百的赵大夫都在这儿站半天了,也不见腿酸气虚要坐坐的,昂,你一个大小伙子好意思不。

    有了这一个打岔,林俊书也缓了缓,后继续说了起来。

    “我空手而归后在角落里找到妹妹,却发现还有另一个小女孩趴在我妹妹的身边,给她喂着水。

    她也是瘦瘦小小的一个人,身形和我妹妹差不多,估计年岁也相差无几。

    我见那小女孩儿,手上有好几处青紫,身上的衣服破烂又脏污不堪,头发也乱糟糟的,只以为是城外跑过来的乞丐。”

    “也许是冰凉的水起了刺激的作用,妹妹也短暂的醒了过来。

    两个人都是女孩子,又年纪相仿,很快就说到了一起去;

    尤其是那小女孩还挺会照顾人的,不仅会些拳脚功夫还能打些瘦弱野物,也多亏了这样,这一路我们才能走到这里。

    见我妹妹在发着高烧,她告诉我什么样的地方容易发现水源,细心喂我妹妹喝水,还把自己身上唯一干净的帕子浸了凉水敷在她额头上。

    就这样,我们三人在那茶棚一角待了两天,我兄妹二人对她是彻底的放下了戒心。

    哦,我忘了说那女孩也姓林,她就是……”

    赵大夫接了过来:“她就是林玉翎,哦不对,她就是门口那个冒充你妹妹的人。”

    “啊……天呐,我看她这些日子照顾你很是尽心尽力,没想到兄妹情深都是演的。

    这女孩小小年纪……。”

    赵大夫摸着自己的小胡子一脸唏嘘。

    不需要季临舟开口,很是直接的问:“所以你真正的妹妹已经…是她下的手。”

    话语里带着三分心虚,可这心虚不是猜测错误的心虚,而是揭人伤疤的气短。

    瞧瞧这一个个的,都镇定的不像话,可不就只有他这个老头子推了出来嘛!

    别以为他没看见元英那臭小子暗搓搓向他撇的小眼神,还有自家主子握起的拳头,哼别以为背在身后他就不知道了。

    哎,好人难做啊!

    小伙子,对不起了,揭露你伤疤是老夫不地道,可死频道不死基友,老夫也只能厚着脸皮帮他家主子问清楚了。

    林俊书没有正面回答:“那小女孩儿说自己从小就是个孤儿,一直在流浪。

    反正也没地方去,好不容易碰见愿意和她说话的,不嫌弃她的人,就软磨硬泡的要跟着我们回南川。”

    “我和妹妹想,反正大家都是小孩子,多一个人也就是多一个照应。”

    林俊书说到这里没有再接着说路上发生了什么事,转而说起了萧城的地理位置。

    “两位公子,我和妹妹是在萧城遇见她的,萧城虽然说位于中阳郡之地,可就是因为山头太多才被划了进去;

    实际上整个城池不过是占了个边边角。

    越过最高的那一条山脉,就是北境边城,都也镇了。

    都也镇是北境十城中最东边的那一座城市,再往东就是出了北地,踏入中阳郡了。”

    季临舟与廖止戈默契的对视了一眼,林俊书不知道中阳郡是谁的地盘,可他们两个清楚的很,中阳郡郡守迟兆墨是云贵妃的人。

    季临舟眯了眯眼眸,“回南川的话,水路要比陆路安全,而且快的多;

    你们三个没有路引,不说途中要经过的城池进不进得去补充物资,歇歇脚,

    这近千里路程,七拐八弯的,就凭你们几个小孩的脚力,想必也要走个大半年。

    还要前提是没有遇上意外。”

    “走水路就不一样了,不仅途中经过的城镇少 ,而且还可以花最少的银钱甚至不用花就可以跟着大船 。”

    行船多有不便,有一些船商为了招揽更多的商客,就会在般是招一些临时的小工,平时给他们帮帮忙,为客人做点小事,在停船的时候帮他们跑跑腿,以此来抵般费,要是能说会道的小工还能抓住机会赚点小钱呢。

    “所以你们选择走水路,走水路最近的码头,那只能往北境跑了,如此说来,这也是能通。”季临舟兀自下着结论。

    “公子果然聪慧,说的丁点儿不差。小民还真是这样打算的。”

    从萧城到都也镇,最近的一条路也有七百里,大人的脚程,一日最多走上六个时辰,也快一整个白天了最多行至百里。

    像林俊书这个十几岁的孩童的话,粗略估计的话,也要打个对折,那就是日行五十里;

    七百里的路程那就需要半月,再加上其中会休息的几天。如果再遇上刮风下雨又要耽搁几天,一个月的话也大差不差就能走到了。

    “我们三人日夜不停的赶路,只要在走上两日,最后百里的距离,就可以到都也镇了。

    可就是在这最后一百里,在入小镇的石碑处,小民倒下了,小民的妹妹再也起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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