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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介绍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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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主,这就是火器,威力果然不容小觑。”

    “那是自然,按我说,这玩意可比刀剑好用多了,只要稍加练习,即使是十二三岁的孩童都能掌握,持枪在手,便是明窍聚元的修行者来了也得死,若是不注意,哪怕是跨入凝罡境的宗师级人物,被这枪射出的子弹击中,就算侥幸不死,也得重伤,可谓杀人利器。”陆锦道。

    周云听闻微微点头,在他看来,这叫步枪的东西,威力确实强大,甚至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之前陆锦装填子弹时,周云也在一旁观看,谁能想到,就这么一发小小的子弹,竟然能爆发如此惊人的威力!

    若是能多持几把,只要不对上那些修炼有成的宗师级高手,那还不是横行无忌!

    于是他赶忙开口问道,“帮主,这叫步枪的武器,你这还有多少?”

    陆锦听后,立刻跑到灌木丛中,搬出一个大箱子,“算上你手里的这把,我这次一共带出来一百把步枪。”

    “一百把!”周云一愣,他知晓陆锦手中绝不可能只有一把步枪,要不然也不花费时间把拉自己过来讲解。

    而陆锦这么做了,显然是打算装备麾下势力,既如此,手里怎么也得有个十几把步枪,要不然何须费那劲。

    周云虽不是现代人,但他也知道,这步枪威力如此巨大,显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造出来的,要不然大梁朝廷早就大规模装备军队了。

    这样也不会被北方的金军摁着打。

    但他活了二十多年,却没有听到有关这方面的丝毫信息,这就表明,这名为步枪的武器实际上根本就没有被研发出来。

    因此,周云确信,陆锦手中固然有步枪,但也不会太多,几十把撑死了,而陆锦却拿出一百把,这让周云有点小小的吃惊。

    对面,陆锦快速打开装有98k步枪的箱子,又拿出一把,“周云,我手中的这把枪和你手中的那把是一样的型号,都采用762毫米的步枪弹,还有这木箱中剩余98把枪,所采用的子弹也同样如此。”

    “这步枪想要射击,就需要装填子弹,而这子弹就好比弓弩所用的利箭,没有利箭,弓弩无杀伤力,同样的道理,没有子弹,这枪也就失去了它的价值。”

    可以说,一把没有子弹的步枪,其实际价值还不如一根烧火棍,不过幸好,陆锦有先见之明,让楚明远在买枪时,配备相应的刺刀,如此,即使在没有子弹的情况下,该枪也能发挥一定威力。

    随后,陆锦从兜里掏出一盒762毫米的专用步枪子弹。这一盒一共一百发,价值一百元,像这样的,陆锦命人一共买了一千盒,总计十万发子弹,那平均下来,一把枪能分配到一千发子弹。

    一千发子弹,对于全自动步枪来说,并不多,一般十几二十分钟就可全部发射完毕,但对于一次只能装弹五发栓动步枪来说,弹量属实不少。

    短时间内够用了!

    在一次性装入五发子弹后,陆锦将枪递给周云,“你试试。”

    周云接过枪,学着陆锦之前的动作将子弹上膛,然后对着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中心点扣动扳,一声枪响过后。

    子弹并未击中树心。

    陆锦道:“这样不对,瞄都没瞄准,你的视线应该和枪口处的瞄准点对齐,然后瞄准点和目标对齐,三点一线,如此,才能击中目标,再试试。”

    周云听后,再次开枪射击,有了陆锦的指导,加上该枪操作比较简单,这一次,击中目标,子弹穿树而过。

    击中目标的周云兴奋道:“这感觉确实不一般。”

    “那是。”

    要知道枪对于男人来说有一种天生的吸引力,有时候甚至比女人更能让男人感到兴奋。

    自己在第一次开枪时,也有一种痛快的感觉。

    “周云,这批枪我会分一半也就是五十把给你,还有子弹我也会分五万发,待会你派人把他们运回去。”

    “之后你以组织狩猎队伍为名选择一批青壮年加入或是选拔帮里懂得射箭的人,然后把枪和子弹发下去,按照军队制度来进行编配和训练,等五十人的队伍拉起来之后就可以进行军事训练,有枪在手,只需稍加训练,其战斗力绝不会逊色精锐军队中的弓箭兵!”

    “但切记,此事需要谨慎,万万不可轻易泄露,所选拔的枪手,必须是帮内最信任的人。”

    虽说这枪威力不小,持枪之人能轻易对付正规军以及修行者,但也不是天下无敌,须知修行者一但到了凝罡境,就能施展罡气护体,这样一来,即使以98k步枪的强悍穿透力也无法伤到这种层次的强者。

    并且一些专修体魄的横练武者,甚至都不用跨入凝罡,仅是聚元巅峰就能以肉体硬抗各种弓弩的射击,虽比不上步枪射出的子弹,当也大差不差。

    因此,不要天真以为,拿着一把枪就能横行大梁十九州,这天下修行者如过江之鲫,能人异士也不在少数,对付这种人,某说是拿着枪,便是拿着坦克大炮都未必伤的了他们,所以还是低调发展为好。

    周云听闻,面色凝重的点了点头,“属下明白。”

    无法对实力高超的修行者造成威胁固然是一个原因,但初次之外,还有另一个,那就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些名为步枪的武器虽不是什么奇珍异宝,但对于军队来说却是梦寐以求的兵器。

    若有一百人手持这种步枪,那即使面对数千甲士也有一战之力,若有千位枪兵,便是面对万人大军都不惧,而若是有数万枪兵,那大可争夺天下。

    这并不是说大话,陆锦曾在历史书上看过一则事迹,讲的是清朝末年的鸦片战争,清廷出动八十万大军和英吉利两万军队决战。

    前者手持冷兵器,以刀剑为主,后者手持先进的火器以洋枪火炮为主。

    其结果就是清廷号称八十万的大军被二万英吉利军队杀的丢盔弃甲,死伤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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