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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有点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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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行话说,豆芽已经许久不过问江湖事了。

    最近几个月,她拍综艺,忙着出国,本市大大小小的帮派事宜全权交给春喜负责。

    春喜也不负众望,靠着豆芽之前招揽的小弟,以及她本人二百多斤的身段,成功横扫本市大多数中小学帮派,俨然成为了当地的霸主。

    小学生和中学生们,敬畏的称她为肉山。

    而隐藏在幕后遥控一切的豆芽,只有身处江湖最顶层的那一小撮人能够知道其存在。甚至就连那一小撮人,也完全不清楚豆芽的面貌和真实姓名。

    只有一个外号,【大姐】。

    然而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最近,邻市的一所学校合并到本市,也带来了一些天不怕地不怕的愣头青。

    他们跃跃欲试,希望在新环境里建立名声,因此将春喜的帮派选为目标,接连挑衅。

    最近几个月,两个帮派之间大大小小的冲突不断。这些冲突豆芽都看在眼里,但她对春喜的命令是【隐忍】。

    只因豆芽牢记李斯的教诲:捞偏门的只是可怜人,真正的大佬全在白道上晃悠。她得带着弟兄们在正行揾水,那才是正路。

    然而豆芽的一再退让似乎起了反效果,刚才她接到电话,春喜气喘吁吁,似乎受了些轻伤。

    春喜告诉豆芽,敌对帮派太嚣张了,今天竟然直接打上门。两拨人马此刻正在街头大排档对峙。

    豆芽大姐有要事在身(指上补习班),没空处理这种小事,因此派出手下头号马仔李斯,专程跑一趟。

    李斯赶到时,大排档已经凌乱不堪。

    桌子被掀翻,椅子也破破烂烂。几条凳子腿被混混们攥在手里,充当武器。

    李斯先看春喜,只见她面色处变不惊,只是低着头一动不动。

    李斯再一看,懂了。因为一盘刚吃几口的烧鸡掉到地上,就在春喜面前。

    他怀疑,春喜是在考虑要不要直接把鸡肉捡起来塞进嘴。

    李斯走过去,轻轻踢了一脚,把那盘烧鸡踹到一边。春喜的眉毛立刻皱了起来,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李斯松口气,幸好他出手及时。要是豆芽的对外代言人干出当街捡剩菜吃这种事,她可是要被社团人士笑话一辈子的。

    再看对面,呜呜泱泱大概有几十号人,全是十几岁的年轻面孔。

    在这帮人最前面,坐着个精神小伙,怀里还搂着个精神小妹儿。

    他估计是想学黑道电影里的大佬做派,但街头大排档的塑料椅子本来就不结实,承受不了两个人的重量。

    李斯目光下移,心里默数三二一。

    只听咔吧一声,塑料椅腿从中间折断,坐在上面的两位摔了个人仰马翻。

    别说春喜这边的人,就连精神小伙那一方,都有好几个人突然撇过头,肩膀抖个不停。

    精神小伙连忙爬起来,气愤极了,用阴冷的目光看向身后。

    马仔们顿时不敢笑了,规规矩矩站好。

    春喜也注意到了刚才的一幕,咧开大嘴乐个不停。精神小伙额头迸起一根青筋,他随手拿起一支酒瓶,哐一下砸到地上,看上去威风凛凛。

    碎玻璃碴子溅到李斯脚边,一滴啤酒混着污水,沾上了他的新鞋。

    李斯眨眨眼,向后退了一步。

    他脸庞干净帅气,仪态端正,而且看上去是成年人的模样。这样的人突然出现在春喜身边,其实混混们心里都有些打鼓。

    但李斯现在后退,被混混们认为是怯懦的表现。

    他们大声鼓噪起来,使劲儿嘲笑,仿佛在说【穿得干净有什么用?还不是个孬种】。

    李斯偏过头,小声问春喜发生了什么。

    春喜最近主攻语文,颇有建树,和帮豆芽写暑假作业时不可同日而语。

    她自信满满地挺起胸膛,准备说出一串流畅又逻辑缜密的话语,让大姐的大哥震惊一下:

    “春喜吃烧鸡,他们跑来搅事。春喜想走,他们想打架。春喜不打架,春喜叫大哥来!”

    听完这番话,李斯震撼了。因为春喜竟然毫不卡壳的说出了整整几十个字,而且竟然能叫人听懂。

    “春喜真聪明!”李斯由衷的说。

    春喜有些羞涩的微笑,坦然接受了夸奖。

    两人旁若无人地交谈,让精神小伙感到被冷落。他这种人渴望受到关注,被轻视的感觉叫他暴跳如雷。

    于是精神小伙从腰间抽出一把蝴蝶刀,刀尖对准李斯。果不其然,在街面上动铁器这个行为让身后马仔发出阵阵惊呼。

    精神小伙满意地笑了,大声喊:“今天你们要是不给个交代,哥几个就不走了!”

    “对!不走了!”

    “叫他们知道厉害!”

    “好好打一架!”

    人群鼓噪起来,热血沸腾,群情激昂。

    几十人的群架,在他们的混混生涯中也是绝无仅有。他们甚至希望春喜不要服软,因为打完这一架,接下来三四年都有跟人吹嘘的资本。

    春喜傻乎乎的扭头,看到李斯向前迈步。

    他走向精神小伙,如同摘下树叶般轻松夺走蝴蝶刀,顺势扎进对方大腿。

    这一切发生太快,叫人反应不及。

    起初,精神小伙还以为被什么东西蛰了一下,只能感到冰凉和一闪而逝的瘙痒。

    但随后,他呆滞低头,发现蝴蝶刀已经直没至柄。此时剧烈的疼痛才如潮水般涌来,但肾上腺素又让他保持清醒。

    精神小伙嘴唇哆嗦:“我,我要死了。”

    李斯冷淡的说:“是啊,随手扎的,说不定会弄破大动脉,你可千万别拔出来。”

    精神小伙脚一软,差点跪到地上,还是李斯把他扶起来:“别跪,肌肉放松。越紧张出血越严重。”

    精神小伙身子转了半圈儿,马仔们这才看到他腿上的刀。

    人群寂静无声,几秒后,他们齐齐后退一步。

    “啊啊,是血……”

    “完蛋,要死人。”

    “快,快跑!”

    李斯饶有兴致打量他们逃走的背影,会叫的狗不咬人,这句话同样适用于社团仔。

    那些下定决心伤害同类的家伙,出手前一刻嘴一定是闭紧的。

    精神小伙两眼泛白,已经有点想晕,李斯不得不揪住他的领口,才让这人勉强站好。

    他这时才突然想起,豆芽好像嘱咐不要见血来着。都怪这小子用刀指向自己,一下子就上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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