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帮锦鲤妹妹解约
对于这种合同方面的事情,热巴也是一脸懵。
他当初是撞了个大运,遇到了杨老板。
杨老板虽然通过他赚了不少钱,但是最后两人的关系不错,和平分手。
所以当时处理好了关系,所以后来杨老板被踢出自己创立的公司,处于人生低谷期的时候。
热巴也及时的伸出援手,并且还给予了10%的股份。
如果不是看热巴的面子,杨老板是绝对拿不到股份的。
要知道比他年轻风华正茂的佟丽娅,一股都没拿到。
只是承诺了一个女主演的角色。
在与经纪公司斗智斗勇这方面,苏隆可是个大能!
要知道他是几十年前,就已经学会如何跟经纪公司谈条件谈价钱了。
那个时候,香江娱乐圈黑道横行,环境特别恶劣。
有时候一人动不动就要被刀架在脖子上,被逼着去拍戏。
即便是在那种环境,苏泷都能够左右逢源。
利用自己自身的优势建立人脉,然后慢慢的获得自由身。
比起刘天王,在40多岁才获得自由。
他的日子滋润多了。
30不到就已经是自由身。
如果当初有内地娱乐圈这种环境,估计他能各种骚操作,玩的飞起!
早就成为老总了!
听了苏隆的担忧之后,热巴也有些为锦鲤妹妹担忧。
【他年纪还是太小,考虑问题太简单。】
【不过他现在也没有太多选择了。】
【经纪公司已经认定它是一只下金蛋的鸡。】
【绝对不会轻易放手的。】
【你当时能够摆脱合约,也是赶上了天时地利人和。】
【他现在的经纪公司,可是铁板一块。】
【据说他的老板,可是十分老练的!据说是法学硕士!】
【石头到他手里也能钻出水来。】
【他可不好对付!】
【说另一家娱乐公司也对他特别感兴趣,并且老板是他的忠实粉丝,几次三番想要赎身,都没有成功。】
【杨超越现在所在的明基娱乐公司老总范瑶,狮子大张口要三个亿的买断费!】
听到这个数字,已经身价接近10亿的苏隆,也是吃惊的张大了嘴。
三个亿!
这家伙可真能磨得开牙呀!
当初明基娱乐公司用来培养杨超越的资金,估计不会超过200万。
用了200万,现在却要3个亿!
这种价格,再财大气粗的土豪,也会心疼的直哆嗦!
3个亿是什么概念?
迪隆公司出品的电视剧亮剑,播放量曾经一度达到全网第一。
它所带来的转播版权费用和其他收入。
加起来也不过两个多亿!
而这个明基娱乐的老总范瑶,一张口就是三个亿!
这摆明了是断绝了一切和谈的可能!
根本就不想还给他自由身。
杨超越一开始签订合同的时候才16岁。
那个时候因为是未成年人,所以是家长代签的。
那个时候家里什么都不懂,觉得有人肯培养孩子,还帮着孩子成为明星。
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也没有仔细研究合同里的那些陷阱和隐藏暗扣。
随后苏隆向杨超越索要了跟范瑶签订的合同副本。
他惊讶的发现,根据合同规定。
杨超越还要在明基公司十五年!
现在他19岁,15年之后就已经34岁!
15年之后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这么多年之后,他是否还能保持流量?
一切都是未知数。
现在娱乐圈竞争那么激烈,原先是10年一代,现在5年一代,3年一代。
更新换代的频率比以前快的多!
根据苏隆的预计,杨超越现在的发展趋势,估计两年流量就会大减!
因为明基公司根本没打算把所有的资源都给杨超越。
他们打的算盘,是平均下注,削弱个体,强调团体!
过于强的明星个体,就会跟他们分庭抗礼,就比较有资本跟他们叫板!
所以留给他的时间也非常紧迫。
必须要在两年之内紧急解约!
这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虽然现在迪隆公司,资金比较充裕。
但是很多资金都是投入在项目中。
账目上的活动资金也不过两个多亿。
如果全拿去给杨超越赎身的话,公司里一点流动资金都没有。
但是,既然这事儿是热巴牵头的。
苏隆也不好拒绝。
好在热巴也提供了一个比较有价值的信息。
那就是另一家娱乐公司,也特别想要签约杨超越。
这家公司也是非常有实力的,业界鼎鼎有名的斑斓公司。
他们老总梅玲特别欣赏杨超越,也觉得杨超越特别有潜力。
一直在跟明基娱乐公司洽谈转会的事情。
但是明基娱乐公司这三个亿的价格,也使得这件事搁置下来。
据坊间传闻,梅总一直不间断的在跟范瑶斡旋。
但是范瑶一口咬住了三个亿的价格,不松口!
虽然现在公司不方便直接签约杨超越,但是如果能让杨超越转会到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也是个折中的方案。
于是苏隆直接跟梅玲联系了一下,两人决定联手帮助杨超越脱离火坑!
于是,很快各大社交平台和短视频平台。
开始连篇累牍地出现杨超越所在的明基娱乐公司,跟这些女团团员订立的卖身契。
这些离谱的条款,明显违反了法律上的规定。
尤其是这些女团成员,有些在签约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成年。
一下子签15年,并且这15年期间所有公开演出,各种形式的收入,代言费。
都归经纪公司所有!
这样离谱的协议,引起网上粉丝们骂声一片。
几乎一夜之间,所有人都知道明基娱乐公司是多么的黑心!
明基公司的公关,表现堪称是灾难级。
他首先给一批短视频博主递了律师函。
然后又给一些转发量比较高的博主递了律师函。
一下子把两大群体都得罪了!
这些本身就是网红,正愁没有话题呢。
于是连起手来,聘请了法律方面的专家,跟明基公司对着干!
明基公司的这种阴阳合同,很明显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忽略一下平头百姓还凑合。
在专业的律师面前,瞬间就找出了几十处漏洞和违反法律法规的地方。
网红们聘请的专业律师,直接把合同中的漏洞和违法违规的地方公开。
就这一个操作,让明基公司的股份直接跌停了!
原本公司的股价在17块8,结果第2天一开盘,直接跌停!
然后后面还有无数个卖盘!
几乎没有人接盘!
公司的所有股东都开始跳脚了。
要照这个趋势下去,他们压根就没有时间和空间去套现离场。
直接这些股票全砸在手里了!
一个没人肯接盘的股票,就等同于废纸!
明基公司这次闹的事情动静有点大。
他们的老总范瑶也坐不住了,直接开除了大半个公关部的员工!
但是人已经得罪了,网络的舆论还在发酵。
无数杨超越的铁粉,都在为他摇旗呐喊!
不光是杨超越的粉丝,所有女团的所有粉丝,都在为他们的鸣不平!
这下子铭基公司娄子捅大了!
范瑶原本以为,不能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所以一下子培养了很多女团成员。
却没想到,这些女团成员都齐唰唰的开始反对自己!
虽然他们个体的能力量并不怎么强大。
也就杨超越的号召力大一些。
但是当他们团结起来了之后,汇成了一股巨大的力量。
舆论滚雪球般的越演越烈。
新来的公关部即便采取了比较柔和的方式,但还是没有平息大家的怒火。
最后终于惊动了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约谈了范瑶。
表示他们必须修改合同,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否则的话,相关部门将会宣布合同作废!
由于明基公司前期培养这些艺人也花费了相关费用。
相关部门还是比较厚道的。
给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是范瑶却没把这当一回事。
他利用种种借口,无限期的拖延修改合同的时间。
在他看来,修改合同等同于从他口袋里拿钱!
好不容易才把这批女艺人从素人新人养成了有一定流量和粉丝的明星女团。
这个时候正是要变现的时候,如果要更改合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话。
这些艺人的一些收入,就不用上交经纪公司。
可以自主支配。
这样一来,这些艺人就会越来越强大。
甚至可以有自己的律师,有自己的团队。
跟自己分庭抗礼!
明基公司的法律顾问对他的表现十分无语。
这就属于给脸不要脸了。
这是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可以直接废除他们与这些女团艺人签订的合同。
为了照顾他们,先期投入了巨大资金。
所以才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修改合同。
这样一来,公司还有一线生机。
明基公司自己的法律顾问,给出了一个比较折中的方案。
事情闹成这个样子,就算这些女团的成员留在公司。
估计也不会好好的干活了。
与其双方都鸡飞蛋打。
不如按照相关部门的意思修改合同。
然后,将他们全部转会。
这样以来公司还可以回收一部分资金。
甚至还可以小赚一笔。
不得不说,明基公司的法律顾问还是非常专业的。
他给出的这个方案,十分巧妙的化解了公司的巨大危机。
并且还做了个好人,这些转会的女团成员对公司的怨念,会大大降低。
然后那些得到女团成员签约权的公司,也会卖个人情。
毕竟娱乐圈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全是人情世故。
以后免不了还要再见面。
但是很遗憾,草莽出身的范瑶。
直接否决了律师给的所有合理性建议!
他认为相关部门只是虚张声势。
因为业界有很多娱乐公司都是这样干的,没见哪个娱乐公司更改合同。
既然别人可以,他觉得自己也可以。
但是他忽略了一个关键性问题。
那就是其他娱乐公司跟艺人之间,关系都处理的不错。
即便他们在吸这些艺人的血,签一些血泪合同。
但是这些艺人也受到了他们全力的培养,最后成长为明星。
一般这些经纪公司,都会适当的给这些明星留一些利益。
比如说当时杨老板给热巴,就留出了三成的片酬以及代言费。
这至少让这些艺人应付高昂的日常花销。
有足够的钱来保养颜值,雇佣起码一个助理配合日常工作。
而铭基公司给的合同,直接一毛钱利益都不留给艺人!
这些艺人被逼无奈,只能反水!
若不是杨超越这回有苏隆和梅总支持,自己先站了出来。
这些名气小的女团成员,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
因为跟势力庞大的明基公司比起来,他们势单力薄。
由于吸血合同,他们也没有机会聚集自己的资本。
甚至有的女团成员,连律师费都凑不齐。
这次有人牵头,背后有大佬支持。
明基娱乐公司几乎所有的艺人,都反了!
其中最有名气的不仅是杨超越,还有跟他们一起参加节目的刘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