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全搞没了最好
幽州边关,最近的边关不太太平。
怎么个不太平法呢。
就是不少北胡人都躲进了大魏领地来逃难了。
因着阿契戎和哈莫罕两大部落开战,波及了不少小部落,所以小部落为了躲避战乱,靠近大魏边关的小部落们,以羊毛交易为借口来了大魏躲灾。
照边关百姓们的话来说啊,这波就是过年了。
瞧见北胡人们这么狼狈,甚至还不得不躲到他们幽州来,那股子优越感和自豪感是无可比拟的。
当然,若说百姓们恨不恨这些经常南下侵扰他们的北胡人,那肯定是恨的。
但这恨也讲究一个冤有头债有主不是!
报纸都说北胡部落不少,也不是所有部落都有侵扰他们,一些小部落还是很安分守己的,如今那些小部落更是与他们大魏建立了友好的羊毛贸易关系。
那些收来的羊毛,如今可都做成了羊毛衣穿他们身上了!
这种安分的盟友,那幽州百姓自然是欢迎的。
而不欢迎的,大抵就是阿契戎那种大部落了。
即便是没有报纸科普,深受其害的边关百姓也认准了阿契戎这个贼窝。
毕竟阿契戎的人身上都有琅纹图腾,最是好认,往年就是阿契戎这贼窝的蛮子经常南下侵扰,百姓有不少粮都是被他们给抢走的。
至于另一边的哈莫罕。
呵,也差不多。
听说哈莫罕的大汗冬日没熬过去,死了,如今这部落的王子公主都在夺权,乱成了一窝粥,百姓们听说后真是由衷地希望他们再乱一些。
最好把哈莫罕给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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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皇子已经盯着两个部落的动静两月有余了。
这两月他也不干别的,就是扎在军营里,跟卫将军时不时讨论一下两个部落之间的动向。
尤其是哈莫罕,实在精彩,这种争权的戏码放在哪里都是异常热闹的,特别是这中间还多了一位比其他王子都强势的公主。
八皇子之前是来幽州赈雪灾的不假,但谁叫这哈莫罕的大汗实在不争气,居然没挺过这个冬日,就这么死了?
亏他之前还与九弟说,这至少要等个一两年才有结果呢。
八皇子嫌弃老大汗不争气,但对哈莫罕的那位四公主却十分欣赏。
无他,主要这哈莫罕与阿契戎开战的主要原因,在于那位四公主一排众议主动挑衅!
好啊。
这主动挑衅的好啊!
虽说不清楚对方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这俩都是敌人,他们开战,大魏反倒能在一旁乐得轻松。
反正与自家无关,看戏,他俩两败俱伤最好。
八皇子在悠哉看戏,闲时扮成兵丁模样混在将士们之间听他们吹牛。
魏钰就是在这个时候来的。
他不知道自家八哥去了军中,还以为人待在乐安郡府城盯着羊毛厂的事,结果一打听才知道人早不在这儿了。
看戏还是他八哥会。
魏钰不客气地住进了他八哥之前在府城住的宅子。
宅子很宽,小安子将行李收拾很妥帖。
魏钰没急着去军营,也没急着了解北胡那边的事,而是先叫了当地官员过来面见,了解了一番乐安郡的现状。
这一了解就是三四天过去,魏钰对他八哥的办事程度表示很欣慰。
不过,不愧是他一手拉扯大的男人,就是这么妥帖!
魏钰了解完乐安郡的事后,又去最近的羊毛厂,毛衣厂溜达了圈,这才想起问方生。
“孙昭的马场就在乐安郡吧?”
事儿太多,想不起来孙昭马场的具体位置。
方生:“是,就在杞县附近。”
魏钰颔首,决定去看看他的好干将。
马啊,眼下这个时代到底是一大利器。
-
孙昭这几日在发愁配种的事。
无他,他马场里有匹母马正处于发-情的时候,但这匹母马却看不上他给它选的公马!
这牛不喝水强按头都不行,更别提配种了。
母马不愿意,孙昭再是撮合,这配种也搞不了。
望着围栏里的焦躁不安的母马,孙昭愁的头发唰唰往外掉。
“你说你也是从军中拨来的良马了,身为军马,你怎么就不知道服从一下命令呢?这公马哪儿不好了?看看这腿,这腰,这毛领,多光鲜亮丽,多健硕啊!咱们就配这一次也不行吗?”
盯着枣红色的大高个母马,孙昭指着旁边围栏里的黑马,语重心长地劝道:“这可是北胡最健硕的马啊,咱不能因为看它腿短就嫌弃它,咱得看内在,内在你知道吗!你跟它产下的后代,那绝对是好到不能好的马啊,为了大魏,咱们忍忍不行嘛……”
忍个屁,一下都忍不了。
高大的枣红色母马踏步过来,鼻子冲他重重哼哧一声,眼中端的是鄙视。
孙昭:……
这马不会说话他都看懂意思了。
果然马儿太过通人性就是不好!
为配种搞得焦头烂额,孙昭负手摇头走了。
也罢,这上门女婿不过关,还是换个为好!
离开马场后,孙昭正在寻思该换哪匹马的时候,突然,他看见了前面有人在冲他招手大喊——
“公子,快回来——有人来了——”
啊?
孙昭疑惑,有人来了?谁来了?
然后下一瞬,他看见了一支骑着马的队伍出现在视野里。
井然有序的站位顺序,在后方那一批批熟悉的黑衣劲装中,唯有最前面的人穿着一身宝蓝色衣衫。
长什么样,瞧不清。
但那股熟悉感,却能叫孙昭一眼就知道是谁!
眼中一瞬间蹦出狂喜之色,孙昭高喊起来,“殿下——殿下是您吗!”
坐在马上的魏钰笑眯眯冲远方激动到跳脚的人挥起了手。
啊,真活泼啊。
果然搞事业的男人精力就是旺盛。
“是我——孙兄,慢点儿跑,可别摔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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