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表明心意
翌日,天光微亮。
大军启程,陈朝骑在一匹小母马的背上,哒哒哒地从后面追上蒙长歌。
“没吃早饭吧?喏,给你。”
陈朝不知道从那里寻来一捧红果子,洗干净后,用布兜装住,递到蒙长歌身前。
昨日亲吻过后,今日蒙长歌看起来并无特别,驻马立在一处高坡上,眉目间尽是威严。
“快点!快点!后面的跟上!”
“后面的快点,别掉队!”
“加快速度,争取天黑之前”
蒙长歌没空搭理陈朝,自然没接他的果子,手里拿着鞭子正在指挥大军前进。
等大军队伍走的差不多,蒙长歌才看向陈朝,见他身上沾有不少叶子,脖子上还有一道细小的血痕,便问:
“一大早便去爬树,摘果子了?”
“这都被你看穿了?我家长歌真聪明。”陈朝嘻嘻一笑,将布兜解开,手指捏起一颗果子,放在蒙长歌唇边:“张嘴,挺甜的。”
蒙长歌左右看看,见无人在意,才轻开小口。
“甜吗?”
“甜。”
蒙长歌微微一笑。
陈朝闻声,将果子全部塞进蒙长歌手里,让她双手拿好,他则是主动牵起追风的缰绳,慢悠悠地跟在大军后面,“你快些吃,我拉着你走。”
“嗯。”
应了一声,马背上的蒙长歌就任由陈朝拉着往前走,而她则是不停地吃果子,有时还会抛给陈朝两颗。
二人眉宇间尽是笑意,这大概便是最简单的幸福吧,真希望这日子过的慢一些,再慢一些
下午时分,大军暂歇。
看着蒙长歌正在修理一张秦弩,陈朝好奇上前来,吐掉嘴里的草根。
“坏了?”
“没坏,只是弩弦松了。”
蒙长歌手中的秦弩与陈朝后世在电视上,影视资料上看起来大差不差。
弓干扁圆,为桑木制作,但却又不是所谓的单质弓,因为整个弓干皆由密实的皮条缠扎,这样不仅增强了弓干的结构强度,而且皮条的韧性极好,弹力强,可以积蓄更多的能量,秦弩可以射的更远。
蒙长歌手里拿的是重装弩,上弦时需要坐地,伸直腿脚蹬弓干,脚夹弩臂,手臂借腿力腰力才能上弦。
普通人就算拿到弩机,如果没学会上弦方法,拿到也是白拿。
“会使吗?”
蒙长歌调好弩弦,侧头看向一脸好奇的陈朝。
“大抵不会……吧。”
“大抵?”
蒙长歌问道。
“不会。”陈朝摇摇头,确定道:“秦弩这玩意,你们秦国不外传,我们大纪又仿制不出来,我哪里用过。”
历史上,一个国家的高精端科技,往往最先应用到武器上。
其他国家想要掌握这项科技,没有几年,甚至十几年是根本不可能办到的。
世人皆知秦弩强,可想要仿制出来,难于登天。
“想学吗?”
听得蒙长歌发问,陈朝一笑,“你若肯亲手教我,我自当尽心学。”
而后,在三千秦军弓弩手不解的目光中,蒙长歌手把手教陈朝如何开秦弩,如何蹬弦上箭。
认真程度,不亚于平时训人。
陈朝学的很快,不过数日便掌握使用秦弩的各种技巧,比如如何更快蹬弦而不伤腰。
比如,如何百发百中……
蒙长歌微微惊讶,在她眼里看来,陈朝天赋惊人,是个天才射手,只这几日功夫,射的又快又准。
这让蒙长歌有些接受不了。
毕竟当初她学习时,想要达到陈朝这样的程度,可是跟随师父足足学习了一个多月。
又几日,一天晚上。
明日便算正式抵达平邑城战场,二人不能再像路上那样,一切美好都该结束了。
寻一处无人草地,二人静坐,抬头观赏。
“像这样,不知还能看多久,真是舍不得呢……”
陈朝右手拿着一把短刀,左手拿着一根枯树枝。
削削砍砍,木屑翻飞,似乎在制作什么物件。
听得身边的蒙长歌发出感叹,陈朝下意识地停下手中动作,抬头望了一眼,“月亮会一直在的,看跟谁一起看了。”
蒙长歌侧目,看着身边的陈朝,微微一笑,“是啊,月亮会一直在的,看跟谁一起看了。”
同样的话,二人都说了一遍。
可其中意思不同之处,只二人知晓。
“陈朝。”
“嗯。”
“你说,秦国和大纪未来会打仗吗?”
“大概……”
“那咱们会成为战场上的敌手吗?”
“不会。”
蒙长歌不明白为什么。
陈朝一边制作手中的物件,一边说道:“因为我会避免和你成为敌手,因为我打不过你……”
“可你领兵比我厉害,我一个人再厉害有什么用?”
“当然有用。”
说完,陈朝忽然惊呼一声,而后便捂着手。
“怎么这么不小心。”蒙长歌一声轻叹,轻蹙眉。
多大个人了,还能被刀割手,真是不知道说他什么为好。
陈朝看着手指上正在流血的口子,眼巴巴的看着身边的蒙长歌,“长歌,我疼,我需要治疗,要求不高,你帮我止血就好。”
蒙长歌在陈朝开始嚎的时候,就动手拿起水囊喝起水,但凡陈朝能嚎出来,基本没什么大事。
再晚一会,伤口都看不见了。
“长歌,你身边还有个活人呢?”陈朝提醒道。
“要喝水吗?山泉水,又甜又凉。”元宝小说
陈朝“哦”了一声,没受伤的那只手接过水囊,喝了口水,咂咂嘴说道:“哪里是山泉水,分明就是普通的,凉是凉,哪里有甜味”
话音戛然而止,陈朝错愕的偏头看去,发现蒙长歌轻张檀口将他流血的手指含进嘴里,轻轻吮吸。
“拿这种眼神看我作甚?”待血止住,蒙长歌抿抿唇,偏头吐出嘴里的血水。
陈朝唇角浸染笑意,轻轻拨弄蒙长歌额间的碎发,“战场上遇上你,我会认输。”
“陈朝!”
蒙长歌语气加重。
她方才说的是认真的,不是在开玩笑。
若有朝一日,二人在战场上相遇,她不会留手,她希望陈朝也不要留手!
“长歌……”
陈朝主动握起蒙长歌的手。
因常年骑马、拿武器的原因,蒙长歌手上有很多陈年老茧,摸起来并不那么滑腻。
两人每日相处,关系已经十分亲近,偶尔也会在无人处做出点出格的事情,比如牵手,亲吻大多是陈朝主动,蒙长歌被迫接受。
说到底,蒙长歌也是一个女子。
对男女之间的感情,她憧憬且抵触。
偶尔会被陈朝的情话,羞得脸红。
偶尔也会期待着陈朝做出些亲呢动作,尝尝男女之间应该做的事情。
握住蒙长歌的手,陈朝放在自己心口。
看着她微微笑道:
“长歌,我是认真的,战场上遇见你,我会认输,甘愿成为你的俘虏。”
“俘虏……”
蒙长歌呢喃出声,思绪不知飞到何处。
陈朝嘴唇靠近蒙长歌耳边,嗓音低沉,“成为你的俘虏,为你驱使,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就算暖被窝我也是一把好手……”
蒙长歌听完,低头笑笑不语。
这人啊,撩姑娘是一把好手……
至于暖被窝?
没试过,又怎会知道。
“可知这是何物?”陈朝说完,扬扬手中染血木簪,刚才他就是在制作这个,未等蒙长歌回话,陈朝又道:“按照惯例,遇见心爱女子,我会送她一支簪子。”
蒙长歌挑挑眉,问道:
“那你送出去几支了?”
陈朝并无隐瞒,“这是第四支。”
“没看出来,你还是一个浪荡子……”
“没办法,男人本性。”
陈朝一笑,起身来到蒙长歌身后,扶正她的脑袋,将木簪插入蒙长歌的发髻。
蒙长歌中途并未有任何阻拦行为,说明她心中是乐意的。
她想成为陈朝心爱的女子,饶是知晓陈朝身边有其他女子她也乐意。
陈朝从后面环住蒙长歌的胳膊,胸膛紧贴蒙长歌的后背,下巴尖垫在她的肩膀上,轻轻嗅着她身上独有的香气。
“长歌,日后上战场,别逞强,记得往后站,你若受伤,我会担心的。”
“你也是。”
想了想,蒙长歌开口道:
“等我,我会去大纪京城找你的,你要带我去吃好吃的,玩好玩的,决不食言……”
陈朝几乎要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将脸深深的埋在蒙长歌的脖颈里:“明日,就要开始打平邑城的仗了,外人面前,少有这样的机会,记得每天都要想我。”
“陈朝,咱们之间难以修成正果,还是忘了彼此吧。”
蒙长歌忽然泪流满面,泪水像珠子一样划过脸颊,滴落在陈朝的手臂上。
“长歌,前路艰难,若要走”
“便走到底。”
陈朝抬起双眸,缓缓吐字,掷地有声。
不管前路如何,不管两人分属何国,纵使前路艰难,陈朝也要一路走到底,拼命走出一条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