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往事在目
恍惚间,像是又回到了娘亲蒙冤的那个夜晚。
那日,王有财进山狩猎,猎户狩猎,是要按着官府的规定来的,不是说什么时候都可以进山狩猎,一旦在禁猎期被人抓到,那巨额的罚款,足以让一家子人倾家荡产,都成猎户了,还能有钱交罚款?
何况还是在王庄这样的庄子里,哪敢有人违反什么官府的规定,一旦做了错事,你要面对的可不只是官府,还有平日里朝夕相处的居民。
这天,正好是第一天开猎,一想到满山肥美的野兽,王有财就觉得精神亢奋,在祭拜过山神之后,王庄的一群猎户整装出发。
张翠云也早早打好了包裹,拜别了家人,要回娘家,老母亲也高高兴兴的背着自己连续几个月绣下来的物件,跟着队伍一起去了府城,家中就剩孩子王武。
第一次开猎,猎物多是多,但架不住猎户也多,王有财想着多猎一些,这样一来,自己上交一部分,再卖一部分,手里还能留下几顿自家吃的,这是他能带给孩子的快乐中为数不多的一项,也是带给孩子的自豪中为数不多的一项。
他是个好的猎手。
不免耽搁了些时辰,老母亲先回到了家中,独自一个人在家的王武迎了出去,一把接过奶奶手中的包裹,快步窜进房间内打开来看。
“阿奶,你怎么买了肉?”
“本来是不打算买的,但正巧碰上了一个老熟人,只剩这最后一点,便宜给了奶奶,这虽然是在大城里买的,可比你爹他们卖出去的价格好便宜好些,咱家好久没有吃肉了,等你爹回来,就让他把猎到的全部肉都卖了,咱们就吃这个,算下来是划算的。”
妇人脸上噙着笑,在王有财的记忆里,母亲一直都是这般的温柔,对谁都是和和气气的,很少见到她发火的时候。
肉不是好肉,可架不住已经好久没吃肉的人家。
王武脸上满是开心,在小屋内欢悦着,“好哦,我们要吃肉了,啊奶,我们今晚就吃吧。”
“好好,啊奶做给你吃。”
大概锅子大的一块肉,没见多少瘦肉,但这样的肉对于很多穷人来说,才是好肉,老母亲熟练的做好了饭菜,一大块肉都被做熟了,一部分放进了柜子里。
看看天色,王有财还没回来,眼看身边的小孙子实在馋的不行,就提前开了饭。
王武吃得好不开心,这时候,三个跟王武一样年纪的孩子从自家门前路过,一到这边就嗅到了那淡淡的肉香。
“傻大个家今天吃肉了?”
“我一闻就知道肯定是肉,我家好几天前才做了一顿,就是这个味道,不会错的。”
三个孩子探头探脑的看了进去,一眼就见着了正在吃肉的王武。
直接就推开了院子的门,大摇大摆的跑了进去,“傻小子,你家吃肉也不喊人?我们也要吃。”
还没等老母亲说话,王武已经蹭的一下站了起来,排开手臂挡在了桌子面前。
“要吃你们自己回家吃,你们吃肉的时候也没叫我们,凭什么吃我们的,肉只有这么点,这是要留给阿爹的。”
“傻大个那么大个子,吃什么肉?给我们吃!”
老母亲起身,添了两个碗,三双筷子,家里确实是没有多余的碗了,将桌上的肉分与几个孩子,王武一脸的怨气,但也不好再说什么,很快,做好的一大份肉食,就被抢了个干净,几个孩子心满意足的走出了院子。
临走还埋怨了几句王武家的饭不好吃,根本就不是人吃的。
本来,事情到了这里,也就完了,可谁也想不到,这顿肉会成为逼死王母的导火索。
沈秀是一起跟着王母进城的,卖的同样也是针线物,手艺不好,捱了大半日,只看着王母手中的东西全都卖了出去,自己的东西却几乎无人问津,回到家里后,心中的怨气不小,他家男人不是猎户,开猎跟他们没多少关系。
本来还打算趁着这次进城,能买点肉回来的,手里的物件大半没卖出去,哪来的钱买肉,赶巧,自家孩子刚从王有财家吃了肉回来,说起了这事,本就对王母心生不忿的沈秀计上心头。
当即牵着自家孩子,喊上男人,就吵着王有财而去。
嘴里叫骂着偷肉贼,沈秀的嗓门本就大,又是个五大三村的敦实悍妇,她是知道王母究竟买了多少肉的,知道面前吃了的这点,肯定不是全部,虽然心有怨恨,可不是为了逼死王母,而是为了把那剩下的肉拿到手。
叫嚷声惹来了附近的庄民,隔着墙探头看来,又或者索性直接进了王有财家里看。
“你没偷肉,我买的肉难道会自己跑了吗?恁大一块肉,肯定被你藏了很多,让开给我们搜,要是没搜出来,那么你们吃的肉就不是我丢的那块,要是搜出来了,肉就肯定是你们偷的,你们吃了的,我们也懒得追究了,就当喂狗了吧,但我们拿回剩下那些自己买的肉,谁也挑不出理来。”
沈秀一卷袖子,不由分说就进屋,王武冲上去,但一个小孩子,哪有什么力气跟这么一个悍妇较劲,直接就被绊倒在了门口,王母张着嘴,可声音如何盖得过这悍妇,伸手要拉她也被一把掀倒在地。
很快,沈秀就端着一大盘的肉走了出来,脸上带着胜利般的笑容,高举着冲周围的人比了一圈。
“看吧,我就说,这老东西就是个偷肉的,惯偷!知人知面不知心,平日里看起来老实,鬼知道背地里是个什么样的,你们都看到了吧?这就是证据,这大家伙,平常要是有什么东西丢了,肯定也跟这老东西脱不了关系。”
刚从王有财吃了肉的小胖子一脸得意,看着王武的脸上满是鄙夷。
“我说你们家怎么能吃上肉呢,这么穷,还能吃肉?原来是偷了我家的肉。”
沈秀志得意满,眼角还带着得逞的意味。
大摇大摆的走出了王有财家,只留下王母细声的辩驳着:“我没有偷肉,那肉是我用钱从熟人手里买来的。”
但已经没人听了,不少庄民甚至也走进了他们家,细数着家里丢失过的东西,什么针线,什么桌凳,什么银钱,嚷嚷着要让王母赔偿……
也不知是谁起的头,直接冲进家里,学着那沈秀去翻找,有了第一个,很快,家里稍微值钱点的东西就都被搬空了,还有个无赖子,直接连家里的一块被子也抱走了,王母看着一下子空荡荡的家里,眼神空洞,满是绝望。
王武在一边哭泣着,他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别人可以肆无忌惮的跑进自己房子里,抬走了所有的东西,甚至还一副慷慨大度的模样。
像是给了这一家多大的施舍一样。
他做不了任何事情,他只能哭,不受控制的哭,他突然有些想娘亲了,可能娘亲在的话,这些人也不敢这么做,他觉得,真要是娘亲在,她肯定敢拿出刀子站在门口,沈秀那个恶婆娘根本就不敢惹娘亲。
王有财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家里只有王武一个人单独在着。
他扑到了王有财的怀里,把今天的事情都说了一遍,王有财一时间怒火中烧,可一想到面对整个庄子大半的人,他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唯一想到的就是去找村长,王全安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心中多少有个判断的。
“你先回去吧,明天我给你主持公道。”
回家的路上,王有财突然想到了自己的娘亲,“你阿奶呢?”
“她说让我乖乖呆在家里等阿爹,自己就出去了,我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王母一夜没回,王有财找了一个晚上,村长发动了村里人帮着找,最后在村口的河边发现了王母的尸体,早已经死去多时了。
所有的画面,有些自己根本就不知道,但不知为何,这一刻,就像是真实发生在自己面前一样,王有财这个魁梧的汉子,一时间说不上来到底是愤怒还是悲伤,脸上滑落两行清泪。
抽了抽鼻子,他收紧了行囊,加快步伐朝着刀口观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