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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姐姐带你一起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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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我努力避免,你们也听不懂,那我就放心大胆的说吧,反正都听不懂,还不如我自己说得痛快些!”

    明丹朱这才想起找明景风的目的,晃了晃自己手里的衣服,一点妩媚地说道:“怎么样,哥哥们。妹妹,我这件衣服是不是很fashion?”

    明含光重复着丹朱的话,他怀疑是不是自己耳朵坏掉了,结果一看周围的人,都是一脸懵。

    “坏参?什么坏?”

    大家都不接话,他也只能硬着头皮接了,可他真不知道什么意思,他第一次觉得说话也是挺难的一件事情。

    明丹朱觉得哥哥们的样子,就像一群老年人的灵魂寄居在这些帅气的外表下。

    他们努力和自己沟通的样子,像极了脱离时代潮流的老年人,想尽千方百计,想和子女沟通,最后还是鸡同鸭讲,驴唇不对马嘴。

    “就是时髦时尚洋气的意思,引领潮流的意思,就是我就是整个都城里最靓的仔。”

    丹朱还不如不解释,这一解释大家更懵了,本来就一个词不明白什么意思,这下连整句话都不懂了。

    剩下的人都不再说话,主要是他们怕再问下去,就完全听不懂丹朱的话了。

    明丹朱抱起衣服,赌气扭身走了。

    “人啊,不能空有帅气的外表呀,可惜了,算了,以后再多教教他们吧。”

    不过丹朱还是很高兴的,也不管自己是在现实的梦里,还是在梦里的现实。

    只要有钱的世界,梦也是美梦,没钱的现实,真实就是噩梦。

    现在有四个玉树临风的哥哥,有位高权重的王爷老爸,有温柔体贴的王妃老妈,还有当朝太子当朋友。

    有钱有权有貌有帅哥,简直是开局就是人生赢家,就算是梦,那她祈祷自己在梦里永远不要醒来。

    明丹朱发现自己穿着自制衣服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回头率几乎百分之百。

    她特意改良了一下,不让衣服看起来那么夸张,只是稍微调整一下而已。

    难道整个令丘国的人一点创新精神也没有吗?

    她只不过是把衣服改短了一点点,袖子收窄了一点点,领口开低了一点点,仅此而已,至于这么大惊小怪的吗?

    “郡主,要不咱们回去吧,老爷夫人还在家里等您用晚膳呢!”

    雁奴在旁边小声翼翼提醒着丹朱。这几天的相处下来,她已经适应了丹朱这个性格。

    她有时候还是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但觉得丹朱还是以前的丹朱,性格还是和以前活泼跳脱,言行仗义。

    “哎,雁奴,你说我我以前是怎么了,那怎么能给你起这种名字呢?你又不是我的小奴隶,你是我的小姐妹呀,我们这是好闺蜜呀。”

    “不行不行,我要给你改个名字。不然叫安娜吧,叫索菲娅也行,既然改次名,就改个大的。”

    丹朱手托下巴仔细思索着。

    “谢谢郡主赐名,雁奴非常喜欢这个名字。您之前告诉我,在大雁群中,整个雁队里最机警的雁叫雁奴。”

    “雁奴愿意做郡主,您最机警的耳目。”

    丹朱震惊了,没想到这个小小雁奴不光机警,还特别会说话。

    “听听听,你真会说话。绝对是我的最佳小秘书,兼金牌公关啊。”

    丹朱说道:“你喜欢我给你的名字,我很高兴。不过现在盛世太平,不需要什么机警,雁奴听着不好听,你换个名吧。安娜和索菲娅,你选一个?”

    “呃,那奴婢选安娜吧。”雁奴心想只要小姐高兴,随便选一个吧。

    毕竟“安”这个姓还听说过,“索”这个姓还是有些奇怪的。

    “好的,安娜!以后就叫你安娜吧,听起来顺耳多了。”

    “你千万不要跟着明景风他们学。他们的思想都已经固化了,想纠正过来是非常难的。”

    “你以后要多跟着我学习一些新潮的观念。姐姐带你一起飞呀。”明丹朱豪气地说道。

    “一起飞?郡主,我们又不是鸟,真的能够飞起来吗?就算是再好的轻功,也只不过是闪转腾挪,想要飞也是很难的。雁奴可从来没想过会飞。”

    丹朱叹了口气说道:“哎,以后再慢慢教你吧。你怎么还叫自己雁奴,算了,我都不适应,以后再慢慢改吧。”

    “雁奴,你看前面那个摊在干什么,怎么围了那么多人?我们过去瞧瞧吧。对了,以后不许叫我郡主小姐之类的,叫我丹朱。”

    明丹朱用手指挑起雁奴的小下巴,邪魅一笑,歪嘴笑着说道:“记住了吗?女人!叫我丹朱!”

    摊位前已经围上了很多人,摆摊的是一位彪形大汉,他手里拿着一个葫芦形状的小药瓶,大声吆喝着。

    “走一走,看一看,看看不要钱,千万别错过,独家秘方,金创神药,外伤出血,抹上我的药, 止血止痛,还能让皮肤完好如初!”

    丹朱一脸的好奇,当真有如此神药,这不可能吧,在她的梦境中,高科技的医院尚且做不到,更何况这小小的民间术士了呢。

    这其中肯定有猫腻,丹朱决定仔细观察一番。

    那大汉绕着人群走了一圈,大家显然不为所动,毕竟谁也不会听别人随便吆喝几句就动心。

    “我说老板,你别光说,有本事给我们演示演示看看啊。”

    人群中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说道,言语中尽是挑衅,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

    “呃,这位小兄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有损身体的事情,王某是不干的。”

    这位壮士行了一个江湖礼,表示拒绝。

    “我看你就是吹牛,什么独家金疮药,我看是耗子药吧,不是说涂上就能恢复如初吗,既然能恢复如初,自然也不算伤害自己了。”

    围观群众中也有人附和。

    “就是,就是,反正涂了你家药,能恢复如初,你就试试呗。”

    “你们别说了,我看他就是心虚,根本就没那么神奇功效。我们都散了,散了吧。”

    “真是胆小鬼,没这种本事就别来走江湖摆摊嘛,逞什么英雄?!”

    围观群众的声音越来越大,也越来越肆无忌惮,尤其是最早说话的男子,更是嚣张。

    他得意洋洋说道:“没本事就赶紧滚吧,这是都城,哪能是你随便糊弄的,赶紧收拾自己的家伙什,有多远滚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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