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救人
皓首很明显想抓起逃命者,但是逃命者太脆弱了。
只是爪子划过,逃命者的手臂就掉了下来!
看到逃命者,我不由得想想几个月前,自己也是如此狼狈。
那个时候,我可没有现在一般坚韧的身体。
即使不小心碰在桌椅上,都会让我痛苦不堪。
现在的我,如果碰到桌椅,那么损坏的也只能是桌椅吧!
虽然同情逃命者,但是,我不知道逃命者是敌是友,或者说救了逃命者是祸是福。
不过我马上想到,这末世消息闭塞,如果救了逃命者,或许会得到有用的信息也说不定。
于是我看了看飞行突变凶兽。
只见它拥有九个爪子,七个翅膀,还有四个头颅!
因为它的头都是白的,所以我赐名为——皓首!
既然我想猎杀皓首,那么岂不是顺便救了那个逃命者?
不如,我就做个顺水人情!
于是,找到机会,我对皓首使用了鞭法——劈鞭!
我本来想将皓首一鞭两段,结果我的精准度还是差了些,只打掉皓首一条腿。
皓首大怒,不顾疼痛,朝着我猛扑而来!
这时,我才理解太爷高枫的话。
面对如此强大的突变凶兽,我的绳镖,金属鞭,还有那把不是很长的刀,根本没法抵挡皓首向我肆意进攻。
为今之计,我只能闪避皓首的进攻!
看来,我的武技不仅要注重霸道的进攻,还要注意灵活的步伐。
既然无法利用武器防御,那么我就根本不防御!
和皓首拉开距离,我又是两发虎尾鞭!
这两鞭打得比较结实。
虽然还是没有按照我预想的,将皓首一鞭两断,但是我这次却一鞭击碎了皓首一颗头颅!
皓首有些晕乎乎。
它似乎知道了我的厉害,于是连忙起飞逃走。
可是,已经晚了。
我将鞭子高高举起,然后用出了反劈鞭!
鞭稍将皓首羽毛打得散落一地,身体也遭到重创!
因为不能保持平衡,皓首虽然飞了起来,但是马上歪向一边,两颗头直接砸在地上!
残忍的皓首用仅剩的头颅扯下两颗受损头颅,然后恶狠狠的朝着我杀了过来!
皓首脚步踉跄,东倒西歪,看来已经到了穷途末路。
我都没用出全力,杀过去用鞭子将皓首生生锯开!
虽然场面极其残忍,但是我们已经见怪不怪。
我们仿佛回到了远古蛮荒时代,那时候人类还在茹毛饮血!
不过出于人道主义,我迅速打碎皓首最后一颗头颅,以避免它继续遭受痛苦。
林蕊毕竟是女生,她深呼吸着,鼓起勇气走到皓首身旁,然后将血线深入到皓首体内。
最后,林蕊将血线剥离,然后把能量再转移给我。
当然,林蕊不会总是利用亲吻的方式向我传送能量,而是将血线用手送入我口中,然后在输送到我体内各个器官!
我对林蕊悄悄说:“我们救下那个逃命的人吧。
他身体突变程度太低了,不救他恐怕活不下去。”
林蕊有看起来些犹豫。
也难怪林蕊犹豫,毕竟逃命者可是一个陌生人。
现在可是末世,到处充满危机,陌生人并不可信。
救了他,真的不知道带给我们的是什么样的命运。
虽然我这么想,但是为了得到一些信息,我还是再次催促林蕊说:
“他威胁不到我们的,小蕊,帮帮他吧!”
林蕊答应道:“好吧!”
于是林蕊释放血线,缝合那触目惊心的断臂之伤,帮逃命者的伤口止了血。
逃命者依旧痛苦不堪,我则用附近林木制作了担架,准备和林蕊一起抬着逃命者。
但是,我马上发现我一个人就能端起整个担架!
于是我把逃命者的断臂放在担架上,然后把逃命者也搬到担架上。
之后,我端起逃命者,牵着林蕊的手,跟着郑增肌返回。
和大家相遇后,太爷高枫问道:“你们还挺迅速的嘛!”
紧接着,太爷高枫皱眉指着我端着的担架说:“这位是?”
我解释道:“这是我们从突变凶兽那救出来的人。”
太爷高枫点了点头,然后把逃命者交给了伊奇宣。
据说伊奇宣的细胞活性非常高,可以帮助逃命者接上断臂。
之后,伊奇宣开始为逃命者手术。
手术很简单。
首先,伊奇宣将逃命者牢牢绑紧。
之后,伊奇宣先用小刀割破手指,然后用卡塔娜切下坏死的肌体。
在逃命者肩头滴上两滴血,伊奇宣最后再将断臂放在逃命者的身体上。
随着逃命者一声声惨叫,那胳膊就奇迹一般长在了逃命者的躯干上!
我感觉这伊奇宣的血液是不是什么强力胶水啊,怎么连胳膊都能粘上啊!
到了晚上,逃命者的胳膊虽然不灵便,但是已经可以活动了!
现在,也是问一问逃命者问题的时候了。
于是我坐在逃命者身边问:“胳膊怎么样了?”
逃命者叹口气说:“哎呦!我现在这胳膊也只是象征性的,这个胳膊应该是废掉了!”
我心想你现在那胳膊还能长在身体上,这应该已经是个奇迹了吧!
不过毕竟人家断臂了,我也不好再追究什么。
于是我继续问:“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一个人来到这?”
逃命者说:“我叫全钢,就是想一个人来这片大陆闯荡。”
逃命者眼神躲闪,有可能没有说实话。
当然是不是实话我也不知道,现在我只是知道面前这家伙叫全钢。。
我又问:“全钢,你就自己一个人吗?”
全钢点点头说:“就我自己一个人!”
如果他真的是自己独自一人,那么他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以全钢的实力,我感觉他就像树上的苹果。
只要突变凶兽稍微努力,就可以得到全钢的能量!
我压抑内心无数疑问,继续问一些嘘寒问暖的话:
“全钢,你是哪里人啊?”
全钢思考了思考,然后说:“小兄弟,我是达克佛锐思特的人!”
听了那么长的名字,我有些头晕。
林蕊解释道:“达克佛锐思特,是哲曼国的一座特色城市。
那是全世界唯一建在森林里面城市,森林里面大部分时间是黑色的。
全地球喜欢享受安宁的富豪都居住在了达克佛锐思特。”
我点了点头,然后对全钢的印象又差了几分。
原因很简单,他肯定原来是富人。
虽然我也很想成为富人,但是看到真正的富人,我心里又不太是滋味。
毕竟在我眼里,富人就是玩乐人生,和诚实劳动毫不相干!
又一次压抑内心真实感受,我笑着问全钢道:“没想到,你原来还是一位尊贵的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