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气 (12)
从河间、清河一直到洛阳,大军所过之处,几乎画了一条血线。沿途凡投降稍慢者,城破后必遭屠戮。可以说,除了安禄山赖以起家的少数几个郡县之外,其他各地,皆生灵涂炭。这,绝对不是他史朝义希望看到的结果。他虽然没读过多少儒家典籍,对“仁义”二字理解也不深,却跟颜季明一样,是生于斯,长于斯!
既然来见对方的目的是为了劝降,史朝义当然不能闭起眼睛说瞎话。可此时此刻,他又找不出任何能说服对方的理由。不是为了朝廷,也不是为了功名富贵,仅仅是为了家园不被毁灭。对方做得是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做的事情,即便按照突厥习俗,当一个部落遭受灭顶之灾时,也会有大批的年青人明知无力回天,也要义务反顾地拿起刀,用身体挡住背后寨墙。
我虽然无力保护你,但在敌人碰到你之前,必将踏过我的尸体。
此诺不分任何民族,不分地域时空,从盘古开天起,便一直存在。并且将永远存在。
见史朝义被自己说得哑口无言,颜季明憔悴的脸上,又浮现了一抹年青人特有的调皮。“算了吧。你别再搜肠刮肚地想说辞了。打小儿咱们两个比武,我就没赢过。可是斗嘴,自从我会说话那天起,你就不是对手。你能来看看我,我很知足。念在彼此朋友一场的份上,我劝你,及早给自己准备退路。你们父子现在回头还来得及。朝廷那边,正需要有人替他们挽回一些颜面。如果继续跟着安禄山那厮混,将来肯定不会有好下场!”
“还是想想你自己吧!”劝降不成反被别人劝,史朝义又是焦虑,又是郁闷,“如果你不按我教你的办法做,明天就会被我阿爷押到城下,当众千刀万剐。届时,令尊心神大乱,未必能挡住我军倾力一击!”
“在那之前,我有一百种办法可以杀死自己。之所以没死,就是猜到你会回来而已!”颜季明匆匆耸肩,仿佛把生死置之度外。
“你这小兔崽子!想死,我成全你!”史朝义挥拳便打,胳膊举起来,却迟迟不忍落下。对方身上的伤太重了,如果动手,恐怕没等将其打服软之前,已经将其活活打死,“你就不能替自己想想么?你想保住常山的父老乡亲,你已经做到了。他们突围成功,跑了个干干净净。”
“是么?!”一抹欣慰的微笑,毫不掩饰地跳上了颜季明的面颊,“那我就更了无牵挂了。死得其所,死得其所!”
“你!你这……”史朝义急得直跺脚,“你这头倔驴!如今大燕国的军队已经快打到了潼关城下。封常清屡战屡败,溃不成军。高仙芝吓得一病不起,哥舒翰又是个瘫在床上的残废。大唐朝廷上下,根本没人再配为安伯父敌手!如果不是你们父子在背后捅刀子,这功夫大军已经入了长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