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其他小说 > 洪荒:你鸿钧竟然是好人? > 第198章 标题娘还没出来

第198章 标题娘还没出来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来来来,金鹏小友尝尝这琼浆云海鸡的味道。”

    “嗯嗯!!好吃!好吃啊!”

    “好吃吧!这可是用琼浆玉液喂养,引地心之火烹饪,辅以九十九种食材调制而成的美味,每道工序都极尽严苛,外面可难得一见。”

    “听起来就很厉害,你们人族可真能琢磨,连食之道都能琢磨出来。”

    “嗐,小道,小道尔,来,再尝尝这烈味重阳羹。”

    “好好,嗯……好暖!竟能将太阳之道融入其中,当真厉害。”

    ………………………………

    人族的这位客人自然就是元凤最后生下两个子嗣之一的金翅大鹏。

    早先金翅大鹏曾想入洪荒争夺人皇之位,却被孔宣发现拘禁回不死火山。

    (详情请看144章。)

    这次出来他第一时间就想来人族找回面子。

    虽然人族并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因一些特殊原因,金翅大鹏不得不在大罗金仙圆满境界打熬自身,钻研阴阳之道。

    相比之下,他的兄长孔宣早已经步入准圣大圆满,只待时间到来,就可立地成圣证道混元。

    在来到人族后,金翅大鹏立刻就被人族的繁华以及琳琅满目的新事物所吸引,将自己来这里本来目的全部抛之脑后。

    其中最吸引他的,莫过于人族之中的各种吃食。

    洪荒祥和,那仅是对高境界的修士而言。

    境界低微的修士,一不小心就会沦为满足他人口腹之欲的吃食,那些凡尘生灵更是不用多言便可知处境之艰难。

    在洪荒,弱小便是原罪,这是公认的常识。

    圣人们眼中的秩序井然,落在底层生灵身上就危险的炼狱,这便是小人物最真实的生活写照。

    被吃,乃是常态。

    人族与其他万族的最大差别就在于,人族不会无差别为了满足自己而伤害其他生灵。

    想吃什么可以自己种、自己养。

    我养你,是为了吃你,从你未诞生起便悉心照料,是为了让你更好吃,而你的结局,就是被吃掉,不吃而放生,便是恩德。

    养你是因,吃你是果,此为因果,顺应自然,贴合大道,于上无错,于下无过,于心无愧。

    众所周知,修为越高就越好吃。

    那若是修为高的想反抗怎么办?

    简单。

    反抗也打不过人族,而人族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举办其内部的比拼,胜者可以选择是离开还是留下继续当预备食物。

    想离开就可以直接走,留下则可以获得大量修炼资源以及高人的修行指点。

    正常人应该都会想,怎么可能有生灵愿意留下。

    而事实却是,无数岁月以来,选择离开的生灵不到总数的十分之一,甚至还有离开后选择回来的。

    很奇怪对吧?

    其实只要仔细想想就一点都不奇怪。

    踏入修行的修士都会想要更加精进,想要突破到更高的境界。

    留下,就可以得到大量资源,还能得到高人指点,让自己的道途更加顺畅。

    而离开后呢?

    洪荒有多么危险那些‘预备食材’可都是知道的。

    离开难道就安全了吗?

    不,离开反而会更加危险。

    它们的种族生来本就没有其他种族那样的优势,在洪荒里也是被当做食材,当做可以随意欺负的弱者。

    在人族里,它们至少不会被随意欺负,还会被悉心照料,还有足够安全的修炼环境,有各种神通功法可以学习。

    如此对此下,为什么要走?

    可能会有人说,寄人篱下,甘愿被当做食材,此生都不会有大成就。

    这,其实是空话。

    修行要的是活着,要的是心念通达。

    人族从一开始就告诉它们,它们天生便弱,与未经修行的普通人族无异。

    因此,无论用什么方法活下去,都是理所应当,活着才有未来,活着才能成为最后的赢家,活着才能成圣做祖。

    人族告诉它们,圣人之所以是圣人,不是因为祂们的天赋最强,而是因为祂们活到了最后。

    人族要吃它们不假,但人族又何尝不是在保护着它们?

    洪荒内,每个元会都有不知多少种族消亡,又有不知多少种族诞生。

    生命在洪荒里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因为洪荒里的每一团空气都随时有可能诞生灵智。

    它们这些种族若是没有被人族选为食材,可能要就在过去的某一个时刻消亡。

    所以它们要感谢人族吗?

    不,人族说过,这只是交换,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共生体系,用它们的命换来种族的存在。

    无需感谢,因为在需要抛弃它们的时候,人族也不会有任何犹豫。

    而人族更加不会与它们有太多交集,因为有了交集,就会产生情感上的波动,有了情绪牵绊的食材,人就很难下得去口。

    洪荒中,也唯有人族会全族追寻与万族的共生之道。

    或许,这就是人族为什么自诞生起就被预定为人道代言种族的原因。

    再说回金翅大鹏。

    这个家伙来到人族已经整整十数载,每天就流连在烟花柳巷以及酒楼之中。

    若非他是个修士,估计早已经吃成大胖鸟。

    烟花柳巷之中尽是些修行色、欲、阴阳调和等大道的修士,多为卖艺不卖身,毕竟都是修士,玩的都比较高雅。

    不过有高雅,就自然有低俗,因此卖身的其实也很常见。

    而这两种地方最吸引金翅大鹏的就是其中的吃食以及文人墨客。

    是的,我们的金翅大鹏除了是个吃货以外,还是个极度痴迷诗词歌赋的‘知识鸟’。

    不过他本人的文采天赋就有点…………嗯,一言难尽。

    他的着名诗词有:春雨春花春夜眠,秋风秋叶秋潮升。

    嗯,只有半句,因为剩下的半句他还没想出来。

    本来人族并不想理会他,放任他在族内溜达也挺好,毕竟人族内生活的其他种族不尽其数,不缺他一个。

    可当人族知道这家伙可能来者不善时,就不得不出面调和一下,毕竟现在正值人巫大战,人族实在不想在这个时候搞出什么差池。

    天地人三皇只要都出自人族,那么后面的五位人皇就不会再出在其他种族,因此人族绝对不会容忍任何错漏出现。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