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致坎蒂丝》
“昆西呢?还没来。”
往四周望了一圈,埃布尔从兜里取出怀表,看了一眼时间,八点一刻。
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一刻钟。
“不知道,不过估计快了,昆西不是一个喜欢迟到的人。”霍根摇摇头,“话说,昨天晚上倒是把我吓了一跳。”
意识到霍根说的是昨天晚上地震的事情,埃布尔接过话头:”毕竟是地震嘛,不过还好绿萝不是地震的中心,只是受到一点点的波及。“
“没错,时间毕竟是晚上,要是地震再强一点,能把房屋震塌,以绿萝这个人口密度,绝对会死伤不少人。”
霍根一脸后怕,接着又问:“对了,你家不是干报社的嘛,消息肯定要比我们灵通些,有没有什么具体消息。“
“哪能啊,毕竟是突发情况,地震中心在哪儿、受灾情况等都还需要调查,不过听我爸说周围几个镇子倒是挺严重的。我爸现在正往莱安镇那边去呢。“
埃布尔解释了一番。
闻此,霍根点了点头,道:“也对,估计明天报纸上就有具体的消息了。”
两人一边闲聊,一边不时东张西望。
没等多久,身材魁梧,体型壮硕的昆西就匆匆赶来。
三人中,埃布尔和霍根身高仿佛,但昆西比两人高了一个头还多。
哪怕有衣物的阻隔,也能感受到其精壮的身躯。
不难看出,昆西平时少不了锻炼。
快步和同伴会合:“我没迟到吧,早上起的稍微晚了点。”
“没有,离八点半还有些时间呢。”埃布尔摇头道。
“那就好,昨晚的地震,你们都感觉到了吧,本来睡得好好的,突然给震醒了,吓了一跳,跑出门外等了好一段时间,感觉后续没有震感了才回去睡的。这一来一去,完全没睡好。”
昆西一边解释一边抱怨。
又聊了会儿地震的事,三人皆是一阵唏嘘。
“那我们先找个地儿坐下来慢慢聊。”
三人沿着街道找个咖啡馆落脚。
“这几天你们在家里干嘛?”一人点了一杯咖啡和点心,霍根问道。
“我这几天忙着找工作呢,面试了几份工作都不太满意,看得上眼的人家不要我,要我的周薪都不高。”
昆西回答道。
“要不你先找个周薪低点的先工作一段时间?毕竟昨天夜里的地震让周边的几个镇子受灾严重,这几天可能会有很多受灾的人来市区逃难,可能会对你造成影响。”
霍根分析道。
“应该不会吧,就算有外来人,大多会去南城区和西城区,对昆西没什么影响。”
埃布尔也分析道。
绿萝市和亚摩斯帝国的大部分城市一样,随着城市的发展,出现了分化的情况。
北城区、东城区和南城区西城区分化开来,泾渭分明。
前者成为了富人的聚集之地,拥有良好的治安和环境。繁华无比,令人向往。
而后者则恰恰相反,虽然没有到被称为贫民窟的地步,但还是时不时出现一些犯罪事件。
“说得也是,我们好歹也是霍尔学院出来的,在绿萝,光这个身份就够了。”
细想了一下,霍根也意识到自己分析有问题。
昆西的目标更多是一些在东城区北城区的吃香的工作,比如银行的工作等等。
这会儿昆西叹息道:“话虽如此,但和我竞争的,大多都是霍尔学院出身。我学还是的历史,人家完全不要你。而且大多轻松的职位,都是要有关系才能拿到的。”
霍根和埃布尔有些沉默。
昆西的家庭背景两人都还算了解,算得上小康,但要说什么背景关系什么的跟本谈不上。
“唉,埃布尔你家不是大报社嘛,要是有好的职位,可以让昆西去试试。昆西学的历史,也算专业对口。可惜我家是个服装厂,让昆西去那是屈才,不然绝对让他天天给我喊老板。“
霍根喝一口咖啡,挤眉弄眼,贱兮兮的,简直白瞎了一副好皮囊。
“这应该能行。“
埃布尔没敢打包票,这些年他完全是一个富家少爷,家里的产业上的事他完全没了解。
得回去问一下自家老爸。
如果能帮上自己的好友,埃布尔还是会很高兴的。
“谢谢兄弟们,”听到好友两人的话昆布心中一暖。
接着昆布又道:“不过还是先看看吧,其实最近准备去治安所那边试试的,这几天有在招人,我想去谋个文职当当,家里以前和治安所的人有过一点交情,再送点‘礼物’去,还是有些可能的。”
“那也不错啊,”霍根眼睛一亮,“你要真能应聘上,也不错啊,至少比我强不少,以后我做生意,也有个靠山。“
“哪能啊,你可是要成为绿萝商业巨头的男人,我还想着找你当靠山呢。“
昆西笑着道。
两人都知道霍根的梦想,按照霍根自己说的,要么靠家里的余荫混吃等死,要么就去做生意创出一片天,做绿萝的商业巨头。
“唉,突然发现自己做生意太累了,我还是混吃等死吧。“
霍根搞怪似的一声长叹,但埃布尔和昆西都了解他,知道他是个不安分的主儿,绝对是想闯一闯的。
“对了,埃布尔你呢?这几天在干嘛?”昆西问道。
“还能干嘛,看书吃饭和睡觉。”埃布尔稍微回忆了一下,然后总结归纳了一番,最终得出结论。
“好家伙,你这是真的混吃等死啊。”霍根感叹道。
“滚,”埃布尔笑着骂道:“你懂个屁,我这叫积累知识,为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能叫混吃等死嘛?这不能。
这叫什么?
别问,问就是为了更光明的未来。
说实话,埃布尔确实有很认真的学习。
埃布尔在霍尔学院选的是文学,更准确的来说是诗歌。
最开始是父亲威利推荐和要求的。
但后来埃布尔发现自己确实喜欢诗歌。
每当读到自己喜欢的诗歌,心中就会生起一种愉悦的情绪。
他在霍尔学院最大的收获,就是找到自己热爱的东西。
说起来霍尔学院里,选择文学的人并不少。
但更多的是豪富人家的女儿小姐。
学文学以提高自身的涵养、礼仪,显示出自己的阶层。
而家里的男丁则更多的送去学算学。算学可不是单纯的算数,还包含了不少经济、交际方面的课程,很受追捧。
当然现在真正研究文学的人其实不多。
更多的人只是追求熟练的读写的能力,用于工作。
还有更多的人连字都认不全。
所谓文学终究是停留在中上层用来显示身份和消遣的层面上。
想到这里,埃布尔暗自庆幸,自己出生在一个富裕之家。
不然整日为生计奔波。
文学?文个屁。
“说不定埃布尔以后还真成了大文豪的,“昆西也说道,”到时候一定要把我们写在你的诗里面,说不定还能流传个几十年上百年呢。“
“呵呵,要是他真成大文豪了,估计就不写诗了,你看有哪个大文豪是靠写诗的?得写本书。”霍根插嘴道:“要我说,埃布尔可以写几本小说,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我当少爷那几年》,绝对好看!“
“要不叫《致坎蒂丝》吧!“昆西灵机一动。
“哈哈,这个好,这个好,妙啊,“霍根裂开嘴角,眉飞色舞,”看不出来啊你,昆西,这么有文学天赋,我看你才是未来得大文豪啊。“
“滚!“
埃布尔满脑黑线。
突然听到两人提起坎蒂丝,埃布尔脑海里忽地回想起一个少女的面容。
穿着霍尔学院的校服,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
有时看着看着就会不知觉笑起来。
算是班上同学里不多,能给埃布尔留下深刻印象的同学。
座位在他右前方。
当然真正让埃布尔记住她的,反而不是她平日里的表现。
而是毕业的那天,当着全班人的面,少女脸色呈现羞红,递给他的信书。
里面是一瓣花瓣。
玫瑰花瓣。
应该是刚从花束上摘下,红得异常鲜艳。
娇艳欲滴。
一个字没写,但又什么都说了。
含蓄又热情,看着埃布尔那一双眸子里,似乎透着水色。
“你给我说实话,你为啥会拒绝人家姑娘啊,我寻思人家长得也不丑啊,漂漂亮亮的,性格听说也不差,你给我们讲讲,你是怎么想的,听说你拒绝得相当果断啊!”
“对啊对啊,我也想知道。”
昆西看热闹不嫌事大。
两人眼睛里闪烁着满满的求知欲,像极了新日报那些专门探听隐私绯闻的记者的劲头。
“哪有那么多的原因啊。”埃布尔喝了口咖啡。
“不是吧,对兄弟们你都不说,不行,你今天必须给个理由。”
“对啊对啊,你给我们说说,就我们两个,放心,我们不会传出去的。”
两人不依不饶。
“如果非要给个理由的话,”埃布尔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是啊,为什么啊。
自己当时脑袋里在想着什么啊。
是梦境。
奇奇怪怪,未知莫名的场景取代了少女的面孔。
有木讷的,长着狗眼的守卫。
脚下的大地,在大口的喘息。
往细小的裂缝看去,星河在流转。
诡秘而又瑰丽。
是了,当时自己脑海想的是这些。
于是对两个‘嗷嗷待哺’的好兄弟,埃布尔道:“因为我不喜欢她啊。”
昆布露出表情:就这?
霍根露出表情:真的吗?我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