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门不当户不对
冯贝儿从一边的竹筐里拿出了一个白布口袋,从里面掏出来几个红红的干虾仁,给八一看:“八一,看看,这是虾干儿,可好吃了,你尝尝。”
不由分说就塞了一个到八一嘴里。
八一自重生之后,在这里还没有见到过海鲜。
前世她十八岁到的大连,一到那里就喜欢上了,因为大连不仅风景优美、环境宜人,而且那里的海鲜特别多,而且非常鲜美,天天吃都吃不够。
后来她和富军结婚了,富军家里有船,从那以后更是海鲜不断,吃海参都是家常便饭了。
重生以后,一直念念不忘的大概就是美味的海鲜了。
八一慢慢嚼着虾干,这要是放在前世,这样子的虾干她才不会吃呢,如今却觉得鲜美无比。
冯贝儿笑了,把剩下的几个一股脑塞进了八一罩衫前的大口袋里:“小八一,留着慢慢吃。看来你还挺喜欢吃海味儿的,我再给你烤几条小鱼儿吃。”
她说着又在竹筐里翻出一个布口袋,从里面掏出来一把小鱼干放在炉子边儿上烤了起来,一会儿功夫便飘起焦香味儿,带着一点淡淡的鱼腥气。
冯贝儿把小鱼干扒拉到炉子边沿,又从碗架子里拿了一个白面馒头,把它切成片铺在炉子中间的铁皮盖上烙着。
等到小鱼儿和馒头片都两面焦黄,冯贝儿把小鱼干儿放在馒头片上对折,用包装纸垫着递给八一。
“尝一尝,很好吃的哦。”冯贝儿笑眯眯地对八一说。
八一早就忍不住了,接过夹着小鱼干的馒头片,顾不上说一声谢谢,张嘴“嗷呜”咬了一口,真好吃啊!
在这物资短缺的年代,买什么东西都需要票,什么布票粮票肉票鸡蛋票的,大部分的商品你有票也买不到。就比如这小小的海鱼,在这北方根本就见不到,供销社里偶尔会在冬天进来一些带鱼和青鱼,可也轮不到八一所住的乡下供销社这里来。
八一的肚子并不亏,食量也不大,两片馒头就吃饱了,剩下的全进了兰忠民的肚子里。
八一看着三舅舅兰忠民直翻白眼,此时的他假装斯文地小口小口吃着,还真能装!
冯宝儿从外面扛着一根木头回来了,看到兰忠民在屋子里,扔下木头大声问道:“忠民,你什么时候来的?”
三舅舅兰忠民摸着鼻子:“刚到一会儿,八一非要来找贝姐玩儿。”
冯贝儿比兰忠民大二岁,平时兰忠民都管她叫姐。
八一偷偷撇嘴,撒谎!我才没有要来玩儿呢,是你非得拉着我来的。
“哦,没事儿就多带八一她们姐妹儿来玩儿,贝儿可喜欢小孩儿了。”冯宝儿憨笑着对兰忠民说。
“行,反正我也没啥事儿,现在在我姐家就是照顾我爹、哄孩子,不嫌烦我就天天来。”兰忠民高兴地答应着,转身和冯宝儿去了东屋,“你这里还有啥好书?借我看看呗。”
“有一本苦菜花你看不,挺好看的。还有一本剑,是以前的老知青给我留下的,是写抗美援朝的故事……”冯宝儿的声音传来。
兰忠民:“太好了,都借我看看。”
冯宝的声音隐隐传来:“我跟你说,我有一本手抄本的书叫第二次握手,特别好看。不过你得在我这里看不许拿出去······”
兰忠民:“拿来我看看······”
八一在青年点吃饱了肚子,就有点儿犯困了,冯贝儿看她揉眼睛,便把她抱在怀里一边轻拍着,一边哼着摇篮曲:“风儿轻月儿静,树叶挂窗棱……”
冯贝儿的声音甜美轻柔,唱歌也很好听,八一渐渐在她的优美的歌声中闭上眼睛睡着了。
一直到老妈兰花找来了,抱着迷迷糊糊的八一喊着三舅舅兰忠民回家吃饭。
“我不饿,你自己回去吃吧,我在这里看书······”三舅舅兰忠民的声音从屋子里传出来。
“书迷,看起书来连饭都顾不上吃了。”老妈兰花嘟囔着。
冯贝儿笑眯眯:“爱看书是好事儿,大姐,别担心,等我做饭时带着他的份,让他在这儿吃。”
“那怎么好意思,你们的粮食是有份儿的······”老妈兰花很不不意思。
“没事的,一顿半顿的······”冯贝儿依然笑眯眯。
······
就这样,三舅舅兰忠民每天或带着八一,或把庆文真也带上去青年点,他和冯贝儿眉来眼去了一个多月,粗心大意的冯宝儿愣是没有看出来。
可是村子里不久传出了风言风语,说是三舅舅兰忠民勾搭上了冯贝儿,一朵鲜花就要插在了牛粪上。
有那欠嘴的告诉了冯宝儿,他把兰忠民找到他的屋子里一番审问,虽然三舅舅兰忠民信誓旦旦地说他喜欢冯贝儿,可是至今连头发丝儿都没有碰一下,冯宝儿仍然把他揍了一顿,揍得鼻青脸肿。
冯宝儿这还不算完,回头又闹到了八一家里,让姥爷兰春林管好儿子,不许再去青年点找冯贝儿。
“你说说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啥样子,还去追人家女知识青年?门不当户不对的,人家是城里人,早晚是要回城的,你呢,一辈子修理地球的命。别在这里给我丢人了,给我回家去······”姥爷兰春林气怒交加,抓住鼻青脸肿的三舅舅又来了一顿棒子炖肉。
“我们是无产阶级革命感情,怎么就不行了?无产阶级是没有你那些所谓的门当户对之说的······”三舅舅兰忠民一边满屋子躲着一边和姥爷强辩着。
“你还敢犟嘴,你说你有啥能耐?挺大个人了种地种不明白。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一天天就知道看书,懒得恨不得炕吃炕拉了,你有什么资本配得上人家?”姥爷兰春林更加气急败坏,铁锹把轮的呼呼作响。
八一坐在炕上捂着嘴偷乐,姥爷实在是毒蛇,句句直戳人心,刺得三舅舅哑口无言、体无完肤。
姥爷兰春林揍完三舅舅,立刻收拾了包裹:“连山啊,赶紧给我找个马车,送我们回家吧,可别让他在这里给我丢人了。”
“行,我这就去借车。”老爸庆连山答应着出了门。
“阿玛,你可别生气了,身子才好一点。老三也没做啥坏事,小年轻现在不都是自由恋爱嘛,他也不算小了······”老妈兰花端了碗热水递给气呼呼的姥爷。
“自由恋爱也得称称自己的斤两,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姥爷兰春林接过热水喝了两口,瞪着靠在墙角的三舅兰忠民。“回去我就让你讷给他说媳妇······”
“山里的姑娘,都没读过书,一个大字不识我可不要······”兰忠民扣着箱盖上的铜锁嘟囔着。
“你还想挑挑拣拣呢,人家姑娘还看不上你这身懒肉呢。”姥爷恶狠狠地说。
三舅兰忠民翻了一个白眼,不吭声了,显然是很不服气。
八一看着站在地上的三舅舅兰忠民,浓眉大眼,鼻梁高挺,薄唇紧紧抿着,像是打了一层口脂红润润的。皮囊是挺不错的,难怪冯宝儿会看上他。
三舅舅跟乡下小伙还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皮肤白皙,无论太阳怎么晒也晒不黑。不过嘛,貌似他也没有晒过几次太阳,在自家住着就没有下地干过活。
从去年冬天三舅舅干了坏事跑到这里,一直到开春种地了,部队那边也没有任何风声,更‘没有人找到三舅舅兰忠民头上来。姥爷兰春林的一颗心才算是放下来,看来三舅舅兰忠民干坏事儿时谁都没有看见。丢衣服的小兵估计也没有太在意,不就是一套还没上身的军装么,也没有带着徽章,没什么大不了的。
姥爷兰春林的身子才算是有了起色,刚刚能出门溜达了,又被不省心的儿子气个半死。说什么也在这里待不住了,还是回家里算了。
三舅舅兰忠民临走上马车时,偷偷塞给大姐一封信,让她悄悄送给冯贝儿。
信是用牛皮纸信封装着的,用浆糊粘的牢牢地,半路上大姐好奇想要打开看看,被八一拦住了。
大姐领着八一到了青年点,把藏在怀里的信给了冯贝儿。
冯贝儿看了三舅舅兰忠民的信,当时就哭了,啪嗒啪嗒的泪珠打在信纸上,很快就模糊了一片。
大姐不明白咋回事儿,非常奇怪地看着冯贝儿,八一心有戚戚,差点也掉下泪来。
也许这是冯贝儿的初恋吧?就这样夭折了。
理想总是挣不过现实的,任何人在现实面前都要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