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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小八一是重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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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间,小八一已经六个月了,马上就要过新年了。

    在乡下,虽然家家都不富裕,但是年味儿还挺浓的。养猪的人家大部分都在阳历年杀了猪,因为一落雪,猪就不爱长膘了。当然也有留到年底才杀的,分了粮食多喂点猪一些米糠,让它们再长点肥膘。

    这几天,小八一可是被老妈兰花抱着去吃了好几顿杀猪宴了。

    今天,是姑父张继祖家里杀猪,庆家一家子早早就来帮忙了。

    兰花带着小八一在院子里看着大锅里炖着的杀猪菜,里面有大骨头棒,还有五花三层的猪肉,切好的酸菜倒进去,咕嘟着还没等翻腾着泡泡,灌好的血肠便一根根放了进去,不时地有人在血肠上用锥子扎两下。

    屋檐下挂着长长的冰溜子,虽然大太阳挂在天空,也依然没有把它们融化。西北风呼啸着,墙角的雪被挂起一阵烟,可是孩子依然欢呼着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有那调皮的男孩儿用棍子去敲打冰溜子,敲下来握在手里,也不嫌弃冷,放进嘴里嗦啰着。

    小八一被裹得严严实实的,头上戴着一顶姥姥江桂兰给做的老虎帽,黑色的老虎帽絮着棉花,上面绣着漂亮的花纹,还有一对支楞着的毛茸茸的耳朵,耳朵下一双虎眼熠熠生辉。前面镶着的雪白兔毛遮住了额头,后面像披肩一样围住了脖子和肩膀,非常暖和。她的嘴上还捂着一块粉头巾,这是兰花的,她怕冻到小八一,给她围在了脸上,只露出一双亮晶晶的丹凤眼。

    小八一仅露出的眼睛紧紧盯着那一大锅冒着热气的杀猪菜,是那么的专注。鼻端嗅到香喷喷的味道,嘴里已经是泛滥成灾了,不一会儿围在嘴边的头巾已经湿了一大片。

    乡下人可是不讲究那么多的,虽然小八一才六个月,还在吃奶,但是等到吃饭时,有不少热情的三姑六婆把白腻腻的肥肉膘夹上一筷头子,塞到馋的直流口水的小八一嘴里,她是来者不拒,用那只长出的三颗门牙嚼着,吃的直砸吧嘴。

    这个时候的猪肉可真香啊!

    那肥肉到了嘴里,一抿就化了,根本都用不到牙齿。

    兰花夹了一块切好的血肠正要吃,低头看到怀里的小八一仰脖看着,满眼都是渴望。

    她莞尔一笑:“你可真够馋嘴的。”

    说着把外面的一层肠衣叼进嘴里,把里面的血块夹了一点儿送到小八一的嘴里。

    小八一张开小嘴接了,一口就吃出来这是老爸庆连山灌的血肠,顿时眼泛泪花花。

    “哎哟哟,这是怎地了,烫到了吧?看看那泪花子一串串的。”一旁的李三奶奶心疼地叫道。

    吓得兰花赶紧放下了筷子:“不可能啊。血肠我先尝的,刚有点儿温乎气儿啊。老闺女儿,你这是怎么了?”

    小八一扭头趴在兰花怀里,嘴里含着血肠,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

    大家都慌了起来,谁也不知道,刚刚还吃的欢天喜地的孩子,怎么突然间就哭了起来?谁哄都哄不好了。

    其实啊,小八一是重生的。

    她是从二十一世纪重生到了七十年代,重生在刚刚出生的时候。

    在二十一世纪,庆八一已经快五十岁了,她陪着女儿在北京打拼。只是因为京城突发肺炎,她也被感染发起烧来,没想到这一场发烧便把她烧回了刚出生的时候。

    庆八一前一生小时候也是受尽了万千宠爱,只是在临近高中毕业那年,爸爸突发心脏病影响了她的情绪,导致高考没有发挥好,从而没有考上大学。原本做教师的二姐想要她重读一年接着考,可是老爸得了心脏病之后什么都干不了了,家里的一切都要靠老妈,既要种自家的二十亩地,又要照顾生病的老爸,根本就忙不过来。大姐在遥远的大连做生意,二姐大学毕业结婚了在城里工作,三姐在上海上大学,正在实习也不可能回来。大哥自从结婚就分出去单过了,极少回家看一看的。所以思考再三她便没有选择复读,而是决定在家里帮着老妈干活,再顺便照顾生病的老爸。

    后来老爸身体好了一点,能够行动了,大姐回来把老爸老妈都接到了大连,庆八一便也跟着去了。

    那时正是一九九一年,改革开放的时代,也是知识大爆炸的时代,她这个小小的高中毕业生在繁华的海滨城市大连实在是找不到什么好一点的工作,于是就跟着在大连做服装生意的大姐卖起了服装。

    当时大连开发区建了一座不夜城,不论是白天还是夜晚,不夜城里都是人流如织,到那里旅游购物的人特别多,尤其是外国人很多,生意非常好做。八一即使没有什么生意头脑,口才也不算好,可是在服装店里卖起服装来也不大费劲,到不夜城游玩的中外友人只要到店里看好了衣服,就会二话不说地让她给包起来,付钱非常爽快,根本都不讲价的。两年后,大姐看看八一也锻炼的差不多了,于是单独给了她一块商铺,让她专门卖高档睡衣,那些真丝睡衣非常受国际友人欢迎,所以,八一在最初的几年里也挣了不少钱。

    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的时候,人们的目光全都聚焦在了南方,在北方的开发区不夜城失去了往日的繁华,那里的生意也渐渐地萧条了下去。

    这时候,她已经二十四岁了,还没有谈过恋爱,算是成了大龄女青年,成了家里的老大难。

    一向精明强干的大姐总是叹着气说:“你说说你,看了那么多言情小说,怎么到了自己连个恋爱都不会谈呢?”

    八一低着头只管埋头看书,对于大姐的吐槽也不吭声。

    其实,八一的心里是自卑的。她从前原本也是个蛮好看的女孩子,一头浓密黝黑的长发,标准的鹅蛋脸,柳叶弯眉丹凤眼,谁看了不是夸上一句:这小姑娘长得真好看。

    偏偏在她二十岁的那年夏天,正在店里卖服装的时候,外面忽然下起了瓢泼大雨,她急急忙忙跑出去,想把大姐的自行车推进屋子里。

    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服装店门口有三级台阶,因为下雨湿滑,她着急推着自行车进屋,不小心滑倒了,就是那么寸劲儿,小腿摔骨折了。

    八一住了一个月的医院,腿上打了三个月的石膏,只能是坐在家里一动不动。

    三个月下来,由于治疗骨折的药都含有激素,再加上这三个月一动不动,八一的体重猛增,从一百零八斤的微胖一下子窜到了一百五十斤,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大胖子。而且,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小腿骨折好了以后,走起路来左腿总是短一点,便有点踮脚,再加上胖了,她就更不爱出门见人了,所以一直也没有交过男朋友。

    几年来,她也曾经想努力地把体重减下去,可惜因为激素的原因,体重迟迟不愿降下,最后以失败而告终,身高一六零的八一,体重一直在一百五十斤左右徘徊者。

    大姐每每吐槽她胖的跟只小猪一样,老爸老妈都不以为然,告诉八一:“你从生下来开始就是白白胖胖的,可别瞎折腾了,胖点有福气。”

    大姐则气不打一处来:“还胖点有福气呢,连个男朋友都找不到了,臭在家里了。”

    老爸瞪着眼睛看着大姐:“臭家里我就养着,怎么地?从来有找不着媳妇儿的光棍儿,就没有臭在家里的女儿。老闺女儿,别怕,肯定能嫁出去,咱们慢慢选,到时候老爸多给你陪送一些金银首饰,咱家别的没有,就是这玩意不缺的。到任何时候,金银都是硬通货。”

    大姐哼哼:“对对,你手里藏着的那点儿好东西都留给你老姑娘吧。”

    老爸打开一罐哈啤,摇头晃脑地说道:“对呀,我老姑娘最孝顺,都留给她怎么地?谁有意见?有意见也一边呆着去。”

    老爸在家里绝对是权威的存在,就是一向爱做家里主的大姐也得听他的。

    秋天,大姐回瓦房店老家去办事,在麻将桌上认识了二堂哥的小舅子富军。大姐看到富军小伙子长得不错,眉清目秀,干净利落。人很聪明又不多话,看样子为人也挺老实忠厚的,就是个子稍稍有点矮。富军其实也就是因为个矮,二十八了还没有对象。大姐了解了一番,立刻动了心思。

    大姐特意去了富家看了一圈,父母都是朴实的农民,尤其是老太太人很善良温和。他家里有大片的果园,房屋十多间,条件还挺好。于是和对方家长见面一聊,两家都非常满意。就这样,八一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她的亲事已经定下来了。

    大姐办事从来都是雷厉风行,一手操办,在九七年的年底就把八一给嫁出去了。

    结婚之后八一才发现,富军虽然话不多人也老实勤快,但实在不是个体贴人的,还和辽宁本地人一样是个小抠儿,不论是挣了多少钱,谁都别想从他手里抠出去一点儿花,就是亲爹妈都不行。

    八一自从结婚之后没有花过富军挣的钱,当然结婚时的彩礼不算了,据说结婚时的所有花费都是富军自己挣的。她也不愿意和他惹气,一直是自己挣钱自己花,有了女儿之后还供着女儿,哪怕是女儿大了想从她爸那里要点儿钱 ,门都没有。也不知道富军留着钱干什么?既不赌也不嫖,不抽烟不喝酒的,没有一点儿不良嗜好,就是爱存钱不舍得花。

    真是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个人,嗯,跟高尔基笔下的葛朗台有的一拼。

    后来女儿考上北京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北京,就把她接过去了。八一也挺愿意去北京的,毕竟在东北当老师的二姐在2000年摔了铁饭碗下海也在北京,2009年老爸去世后,在北京定居的二姐把老妈接到了北京去养老,她去了也能就近照顾一点儿老妈。富军并没有跟着去,因为八一的婆婆还在,不能出远门需要人照顾,他就留在了大连。

    谁想到自己在北京不过三年光景,却因为一场风寒发烧重生回到了小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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