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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普通贵客,好生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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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天后,京都里开始传言,烈王虽然请了圣旨,封乔若夕为妃,但是,却没有接她进烈王府,而是让她住在了外面的清荷园。

    烈王这样做,是因为想要给乔若夕一个盛大的婚礼。

    乔若夕要在清荷园风光出嫁。

    这个传言越来越盛,几乎人尽皆知。

    烈王府里的人,心里却清楚,这个传言是假的。

    现在的烈王,住在以前洛王妃的梦华苑,每天让人去太傅府打探洛王妃的消息,除了养病,就是不停地雕着一枝桃花簪。

    这桃花簪是送给谁的,不言而喻。

    洛王妃最喜欢的花就是桃花,最喜欢吃的水果就是桃子。

    而且,烈王府也没有半点要准备婚礼的意思。

    这个传言,还是传到了傅云淮的耳朵里。

    “郑玉,去查这个传言是从哪里传出来的!找到源头,严惩不贷,还有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一定遏制它继续传下去!”

    “是!”

    两天后,郑玉查出了结果,战战兢兢来回报,“王爷,传言的事查清楚了。”

    “是谁在散播谣言!”

    “是······据属下查访,这种说法最初是由······太傅府传出来的······”郑玉低着头,不敢看傅云淮的脸色。

    太傅府?

    那就是洛蘅的意思了?

    傅云淮无奈地笑了笑,心中一阵酸涩。

    “既然是太傅府那边传出来的······那就算了吧······”

    郑玉点了点头,他早就想到了,会是这样的结果。

    这两日,洛蘅在府里,好好将养身体,倒是过得难得逍遥自在。

    二皇子的帖子,她既然接了,就不会失言的。

    这也是她跟烈王和离后,将第一次出现在这样正式的场合。

    她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要前所未有的漂亮,惊艳所有人。

    她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是她洛蘅不要傅云淮。

    离开了傅云淮,她洛蘅一样活得很好,不,是活得更精彩!

    谁说女人离开了男人就活不了!

    她就要向所有人证明:没有男人,她一样活得精彩!

    翌日,清晨,洛蘅打扮了一番,带着彩云和彩月,又叫了府里两个身手最好的护卫,走出了洛府。

    叶宛欣特意给洛蘅备了一辆马车,豪华又舒适。

    但是,这一次,洛蘅并没有坐马车。

    “我不想坐马车,我就想好好逛一逛街市,人来人往,热热闹闹的多好!”

    那是自由的味道。

    也是真实的烟火气。

    “好,小姐!”

    洛蘅一边走,一边逛,看到新奇的小玩意就买下来,看到想吃的小吃就买下来。

    一边走,一边吃,全无大家闺秀的端正模样。

    她这个样子,看到傅云淮眼里,却是别有风味,娇俏可爱,真诚坦荡。

    只是在人群中,远远地望着她,傅云淮就觉得心脏怦怦地跳个不停。

    原来,这就是心动的感觉。

    原来,心,真的是会“动”的!

    孟九望着自家王爷那呆呆傻傻的模样,真不知该说什么好。

    郑玉跟在傅云淮身后,全部精力都在自己手里捧着的这匹云霞锦上。

    这云霞锦可是御赐之物,据说,这云霞锦是天山的一个山谷里产的,每年只得两匹,专供东林皇室。

    今年的这两匹云霞锦,一匹皇上给了皇后,另一匹便赏给了收复西阳凯旋而归的烈王。

    昨天,烈王突然想起了这匹云霞锦,让郑玉和孟九给太傅府送去。

    郑玉和孟九倒是去了太傅府。

    可惜,他们二人连太傅府的门都没进去。

    二人回来禀告后,烈王也没有生气。

    今天,一听说洛王妃出府逛街,据说是要选参加贤王生辰宴穿的衣服,傅云淮立即下了床,让郑玉和孟九拿着云霞锦出了烈王府。

    找到王妃后,烈王并没有上前去打扰。

    只是远远地躲在人群中看着。

    不时地,还傻笑着。

    洛蘅买了什么,吃了什么,傅云淮都暗暗记在了心里。

    这才是最真实的洛蘅。

    锦衣坊。

    京都城内最大最有名的成衣坊。

    这是洛蘅的产业。

    当年,是叶宛欣给洛蘅的嫁妆。

    嫁给傅云淮后,洛蘅从来没有钱财上有过计较。

    这一年来,烈王府的花销大多数都来自于洛蘅。

    “大小姐,您来了!”

    李掌柜立即迎了出来。

    “今儿,我来是选几件像样的衣服的!你们不用招呼我,我自己看!”洛蘅直接说明了来意。

    “好,大小姐,您楼上请!”

    锦衣坊的衣服,在京都城里,可是数一数二的。

    舒适的面料,华丽的装饰,精美的绣。

    一件一件看下来,真让人赏心悦目。

    这些东西,从前,洛蘅是不放在心上的。

    身外之物而已。

    经历了孤松苑的那一年,洛蘅才明白,所谓的“身外之物”才是最实在的。

    她在孤松苑里一年,只有一件衣服,破了,连个补丁都找不着,夏天热得要死,冬天冷得要命。

    还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只有享不了的福,没有吃不了的苦。

    这世上啊,没有什么东西是理所当然就应该属于你的。

    从前,这些繁华啊富贵啊,洛蘅不在乎。

    有了前世的经历,洛蘅的看法变了。

    她会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锦衣坊的生意一向都很好,楼上也有几位夫人和小姐在挑衣服。

    能来锦衣坊挑衣服的,非富即贵,这些夫人和小姐,洛蘅大多也都是认识的。

    就算洛蘅现在不是烈王妃了,但她还是太傅府的大小姐。

    叶家,有钱!

    有熟悉的人,洛蘅简单而有礼的打了声招呼,便没有打扰她们,而是安安静静地挑着自己喜欢的衣服。

    洛蘅选中了三件,一件粉红色长裙,一件湖蓝色衣裙,还有一件翠绿色的,都是最新的款式,颜色明丽,看了就让心情舒畅。

    这时,店里的一个伙计走了上来,叫过彩云,在她的耳边低声嘀咕了几句。

    “怎么了?”洛蘅问。

    彩云走了过来,低声说道,“小姐,伙计说,烈王来了。”

    洛蘅眉头微挑,淡然一笑,“烈王?他怎么了?来就来呗!我们锦衣坊是开门做生意的,难道还怕客人登门不成?吩咐下去,以后遇到这样的权贵大人,好生招待着,这可是贵客!”

    “是,小姐!”

    那天的话,洛蘅觉得自己已经说得很明白了。

    如果是前世的傅云淮,大概早就放弃了。

    但是,那天傅云淮面对罗鸿的异常举动,洛蘅怀疑傅云淮跟她一样,都是重生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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