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流年1
程榛说减少工作,就真的减少了,一周顶多去两次,看看每个人的工作问题。
四五年的时间,她去上班的次数没超过五百次,每次去了待不了俩小时。
王翔真的给了程榛惊喜,他把店里从态度,服务,账目,到与厂里往来信息,做的特别好。
店面也铺满了十多个大城市。
他定期跟李荔开会,让新出的服装售罄率大大增加。
第一年,程榛也就出了一次差,去海市最知名的商业街上,买了四五个大店面。
她除了每月查一次账的时候费点儿劲儿,其他时间?啊!躺平的生活真美好啊。
八二年九月,家里的两个小朋友都上了小学。
八四年,陈坚突然回来,问:“你什么时候去厂里看看,不能我一个开罐头厂的,还要管你果汁厂吧。”
是的,程榛还开了个果汁厂,起因是两年前,她想把北山村的房子修一下,让知青点儿变成一个货站兼客栈,主要是收山货,再包装一下,卖出去。
也给那边创收一下,毕竟是心里的故乡啊。
北山的药材,坚果,山货,全都能换钱,她还打算是建一个炒货厂。
但她过去的时候,村长李国强正在发愁,程榛拎着酒敲门进去,他说:“这罐头厂只收大果,小果子怎么办呢啊?”
程榛想了想,小果子不能做罐头,还不能做果汁吗?明明都是好吃的水果。
既然想到了,那就去做。
程榛去忽悠陈坚,说:“咱们合伙开个果汁厂呗,反正你也是一年里有半年在这边。”
陈坚很好忽悠,但他钱不够,程榛说:“我出全部的钱,你不用出钱,我给你10%的股份,但厂子的生产销售都是你的事儿。”
陈坚一想,我赚了啊,他就答应了。
可是,程榛只负责找人实验配方,如何做到好喝新鲜无负担。
建厂,收果子,搞生产线全交给他了。
陈坚苦不堪言。
在建果汁厂的同时,程榛也把知青点儿重建了,建了两层楼,一层是货站,二层是住宿的屋子。
建好后,程榛把这地方交给村子里运营。
她找了炮制药材的老师傅,来教村民采药,炮制。再由村里送到县城,县城有专门收购的人。
至于炒货厂,她没空搞了,好在有县里已经开了一家。
就这样,一年过去,北山村变成了有名的富裕村。
这富裕还有陆丰年的功劳呢,当年他主导建起来的厂子,现在被北山村扩大了,村长一门心思带着村民创收。
至于果汁厂,陈坚管着,建厂之后,很快就顺利生产了,顺利销售了。
然后程榛找报纸做了广告,果汁销量也增长了,供不应求了。
程榛跟陈坚说:“咱们建分厂吧?”
陈坚差点儿哭了,他咬牙切齿,说:“10%的股份,你支使了我两年了。”
程榛说:“10%也是上百万呢,你再努力一下,就变成两百多万了,不够吗?”
“要不我给你加5%?”
陈坚不想操劳,但也舍不得这些钱,他恨恨的说:“开分厂就开分厂,开在哪儿?”
程榛和陈坚巴拉巴拉的对着地图讨论了很久,决定同时开两个,南边一个,主要生产橘汁,橙汁。
另一个建在京市附近,什么苹果,葡萄,梨,桃子,做果汁都很好。
陈坚一边嘟囔程榛压榨他,一边顺便把罐头厂开起来。
经过陈坚一事,程榛对让别人给自己干活儿有了心得。
八五年,她把服装厂,毛衣长,服装店,合并成一个公司,也拿出10%的股份,给赵美芳,彭亮亮,王翔三人分了其中百分之六。
剩下的,就是吊在员工前面的胡萝卜。
胡萝卜一出,大家果然干活儿更积极的,尤其是几个管理人员,对于有我一份儿的企业,和别人的企业,感情是不一样的,干活儿的积极性就更不一样了。
别看这次股份不多,算起来也有两百万呢,6%也有一百二十万,三人分,每人四十万。
如果他们现在把股份卖掉,买房,以后也能躺赢一辈子。
但股份也没这么容易卖掉,程榛毕竟是黑心资本家,她不但规定了股份只能卖回给自己,还拉长了他们把股份拿到手的时间。
她怎么能让得力干将立刻拿钱走人呢。
这也是个胡萝卜呀。
还有王庆,他只管毛衣这一边,程榛不好给他分股,就分红,毛衣这边每年2%的收益分给他。
几个人眼泪汪汪的,说:“我绝对不走,我要在这儿干一辈子。”尤其是赵美芳,恨不得抱着她哭一阵子。
程榛则理智得很,她说:“这些股份,你们可以分四年卖回给我,如果卖了的话,我建议你们拿钱买房,别急着挥霍。”
看,自己就是这么善解人意的一个老板。
赵美芳说:“我都听你的。”王翔说:“我听媳妇儿的。”
还不是听我的?
王翔这个狼崽子,难怪愿意关了服装店回来上班,原来他盯上了程榛的得力干将,赵美芳。
他回了京市,跟赵美芳一个地方上班,每天都要见个五六次,他观察了一周,赵美芳没对象,就出击了。
两个人是校友,又同厂上班,很快就熟了,加上各自都有那么一点不得已的过去,聊着聊着,王翔就把赵美芳叼回狼窝里了。
失策。
好在他对赵美芳挺好的,赵美芳那个所谓“丈夫”又来找过她,王翔把他打出去了。
而且他放得下面子,跟对方一群人扯皮,把他们怎么谋算赵美芳的亮在阳光下。
本来有人因为那个男人装可怜,还非议国赵美芳,可一听她被那个男人的妹妹推进水里,哥哥去救人就是为了白得大学生媳妇,大家都怒了。
别小看一群女人,尤其是车间里的中年妇女,她们把那群人打的一头包,而且不敢还手。
他们一还手,就有人负责往地上躺。
赵美芳结婚半年后怀孕了,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宝宝。
程榛去看她的时候,她温柔的看着孩子,说:“我十五岁的时候,喜欢过一个人,他是一个知青。”
“村里长大的女孩子,看见过的都是衣服灰扑扑的农家孩子,只有那个人,永远穿着白衬衣,干干净净的,仿佛一粒灰尘都沾不到他身上。”
“他每天坐在大树下看书,阳光照在他的身侧,我那时候,觉得这个世界都是明亮的。我每天都去看他,其实我也不想跟他说话,就是看着。”
“我父母说我,你还小,不急着结婚。而且这样的人,一看就不会干活儿,干活儿的人不会那么干净。”
“他确实不会干活儿,他的活儿都是村里的小姑娘们抢着帮他干的。他每次也不拒绝她们帮忙,但也不接受别人心意。”
“多么明显。可惜,我那时候鬼迷心窍,就是想看见他。”“而且不止我,还有好几个人,都迷了心窍。”
“后来,我觉得太可笑了,他为了回城,招赘到了书记家里。”
咦,怎么都是这么个路子?就不能找个别人家的女孩儿祸害吗?
“书记家的姑娘,长得黑胖黑胖的。我看见过他跟那个女孩子一起聊天,他专注盯着她,我那时候还以为他看上她了。”
“很快,他们结婚了。第二年,书记帮他运作了回城的名额,但他没有带他孩子和媳妇走,甚至走了,连封信也没寄回来。”
“书记家的闺女被说了很多闲话,她为了转移话题,说我喜欢那个人,跟他好了,一直等着他回来带我走。”
赵美芳苦笑,“要不是我的名声毁了,他们不一定敢算计我。”
她说完,看着孩子,又说:“我一直很感激遇见你,不但我不一样了,我的孩子的未来,也不一样了。”
“如果我不是留下来了,而是回老家,不但要被那一家子骚扰,没准儿连个孩子都不敢有,我不能让我的孩子活在流言蜚语里边。”
她说:“谢谢你。”
程榛说:“不用这样,我只是提供了个工作,没有我,你也能找到其他工作。”
程榛一转头,王翔就靠在门口,她说:“我还有事儿,先走了。”她出了门,余光看了一下,他们两口子碍着坐,手牵手,一起都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