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竹马?
程榛自然振振有词:“粗布厚,比较暖和,也不怕磨。细棉布在里面,软和,我自己戴着舒服就好了,又不需要给别人看。”
唐爱红沉吟了半刻,说:“你说得对。”
程榛觉得唐爱红有心事,问:“你怎么了?”唐爱红又沉思了一会儿,说:“你记得你那天说,如果军队里有一个好看聪明职位高的人,女孩子喜欢他,怎么向他表白的事情吗?你还演示了一下。”“嗯。记得。”
那天是想提醒张静宁的。“你那天一说,我想到一个我的熟人。他虽然算不上职位高,但也好看聪明。”唐爱红坐在小炕桌旁边缝线,说到这里坐直了起来。
“他爸爸是我爸爸的战友,我们从小就认识,我们俩同岁,他生日比我小半个月。我小时候个子比他高,让他叫姐姐,他怎么都不肯。”
“后来他爸爸调走,他也跟着走了。几年不见,他再回我们那边当兵的时候,个子一下子高了,之后就一直叫我爱红妹妹。”呃……唐爱红……妹妹?
“你们两家很熟?”“我爸妈把他当儿子照顾,我妈都快成后妈了。”唐爱红似乎很不满,她停了一下,继续之前的话题,“我也说过他,让他叫我姐姐,但他听是听了,从来不改。”
“他给你写信吗?”“写,我收到的几封信,一半儿是他的,他还给我寄了一次包裹。”
程榛还真没关注过谁收什么,她问:“包裹里有什么?”“牛奶糖,麦乳精,瓜子什么的。”这个,也算很实用了。
“所以你觉得他喜欢你了?”唐爱红摇摇头,“我不确定。”
程榛问:“那你什么想法?”“我不知道。”理解,大概从没想过的事情发生了。
程榛决定换个说法,“如果,你就想想如果,我说如果,他突然来信,说他结婚了,跟别人。你想想你的心情。”
唐爱红闭上眼睛,似乎在想,但等睁开眼睛的时候,她说。“没什么想法。”这是对他没有想法吧。
程榛又换了一个办法问:“那你换个方向想,你们结婚了,过的很甜蜜,生了孩子。”唐爱红又闭上眼想了想,说:“我想不出来。”唐爱红有点茫然。
“你不像看上他了,你很困扰吗?”程榛问。“有一点儿。”唐爱红说。
“你打算怎么办?你现在是想把关系搞清楚?还是先这么着,保持现状?”
“我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他如果喜欢我,就应该郑重的跟我提。但他没有,只是人前人后叫我爱红妹妹……我之前没觉得有什么,但你那天一说,我就觉得这个叫法很暧昧。”
唐爱红确实很茫然。让程榛说,这个男的不怎么地道。
“那我们先解决第一个问题,他是不是喜欢你。”专门出坏主意程为人民服务榛在唐爱红耳边说了几句话,然后就带着东西走了。
她走之前又去看了看种的菜,已经长了一寸高了,只是阳光不充足,长得发黄。
过了两天,唐爱红的一封家信寄了出去,写了些入冬的生活,只有最后一句捎带着写了最近降温严重,有点低烧咳嗽,没事儿,已经好的差不多了。爸妈不用担心。
之后十天没有收到回信,唐爱红略微有点忐忑。
但忐忑也没影响他们过日子,期间,张静宁和郑峰回来了一回,大家高兴的迎接他们,程榛说:“你们可回来了。”张静宁嬉皮笑脸,“想你们了呀。”两个男生就是互相撞对方一下,表示亲热。
他们回来,大家高高兴兴的吃了顿大餐,又去磨了面,这次多磨了一些,每个人磨了五十斤麦子,五十斤玉米,怎么也得够过年的啊。
这天晚饭后,大家说起回不回家探亲的事情。说起这个话题,大家就沉默了。
张静宁说:“我来回要六天,厂子一共十天假,我就不去了吧。”郑峰的火车时间虽然短一些,但也呆不了几天。
王建国说:“我爷爷奶奶在这边,我哪儿都不去,但我可能跟他们去过年。”
程榛沉默,她不打算回。回去干什么呢?虽然程家大哥对她不错,但两口子新婚,过年也得回程家吃饭。她肯定是不会去见那些人的。
程榛就说:“我不回。”
唐爱红想了想:“我得先给给爸爸写封信,才能决定。”
张静宁郑峰在这儿呆了一天半,之后王建国背着粮食袋子去送了他们一趟。
唐爱红的信还没写,收到了一个包裹,一看,是她爸爸寄来的。唐爱红打开看看,“是一件九成新的军大衣,看尺寸是我爸爸的。”
唐爱红有点难受,说:“我不该说感冒了,我爸爸把大衣寄给我,他肯定穿旧的了,他们五年才发一件大衣,之前那件已经不暖和了。”
唐爱红难受了半天,第二天又收到了一封信,应该是和包裹一起寄的,只不过到达的时间不一样。
看完信,唐爱红眼睛红红的,说:“我爸爸果然要穿旧的,我们那边也很冷啊。就这样,他还嘱咐我保暖。”
唐爱红这要哭不哭的样子,让程榛也很难受。
程榛想了又想,说:“张静宁做了个棉猴,我有棉花,你有布吗?”“有。”“那咱们俩一块儿动手,给你也做一件棉猴。你把这个大衣邮寄回去?”
唐爱红说:“好,我这就去。”
她快速的写了信,也不怕路难走,跑了个来回,跑到县城把大衣寄了回去。
程榛则是研究起棉猴的做法,跟棉袄差不多,只是更长更大更厚一点。下摆也要散开一点,才不影响行动。
第二天,她俩做起了棉猴,唐爱红也跟程榛一样,选了粗布做外面,裁好,铺好棉花,缝起来很快,她俩忙了两个小时,一件棉猴就大体就好了,除了帽子。
帽子挺小的,只是要把布裁好,缝起来应该很快。只是帽子程榛没裁过,画了好几张图,才能把裁剪确定。
她俩再忙活了一会儿,棉猴就完全做好了,只有扣子没上。这个唐静宁自己就可以弄好了。
又过了一天,猪圈火炕的报道出来了,报道把知青三人加王军夸了又夸,什么“一个小小的灵感闪现,会让猪养殖迈上一大步。”“这都是跟着领导,跟着党走,出现的奋斗成果。”我真的谢了。
之然后公社的表彰也来了,他们几人一人一个本子,一个钢笔,一个茶缸,一个脸盆,又拍了一张合照。
公社领导还问他们:“有没有兴趣去公社畜牧站工作?”当然没有啊,程榛想。
连想去陪爷爷奶奶的王建国都没兴趣,但也只能说,“我立志扎根农村,向贫下中农好好学习。”
王军答应了,这也很好,他们毕竟不一样。
对程榛而言,她看得见自己的未来。唐爱红一心只有当兵。王建国不喜欢这个工作。
只有对于王军来说,这个工作刚好,一举跃出了农门。只要不在村里种地,就算出息了,以后也端上了铁饭碗。
公社的人带着王军走了,但很快程榛成了三队会计的消息传开。
程榛算盘打的更努力了,每天从程榛的小屋子里发出噼里啪啦的打算盘声,还夹杂着一些念口诀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