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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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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榛感觉自己做了个漫长的梦,梦里一个也叫程榛的小女孩的一生。

    程榛家有四个孩子,由大到小分别是:程梁、程棉、程榛、程松。

    她的父母是双职工,在她小的时候,母亲工作之余还要照顾家庭,忙。

    父亲是除了对家里的两个男孩子比较耐心,从来不和女儿交流。

    母亲也喜欢儿子,但对第一个女儿也喜欢。

    程梁比程榛大五岁,虽然念书不太灵光,但也在三年前念完了高中,考进了钢铁厂厂办。

    程棉比程榛大两岁,去年念完高中,还没找到工作。程松才14,在读初中。

    程梁是家里的第一个孩子,还是儿子,程梁为人憨厚,做事踏实,关爱弟弟妹妹,所以是父母最器重的一个,这很正常。

    而程松是小儿子,聪明,伶俐,淘气,从小梦想去当兵。

    小儿子大孙子老人家的命根子,这话着实不假。

    程棉呢,是她第一个女儿,生完程梁生程棉,一儿一女刚好凑成个好字,她的出生程母就不高兴了一瞬,就想开了。

    加上程棉从小就嘴甜,特别会说,想哄人能把人哄到七荤八素,不知东西南边,所以程母也很喜欢她,她是程母的小棉袄,小蜜糖。

    但在程榛眼里,程棉懒惰,该她的活儿她全推给程榛了。每天就跟几个同学到处逛,喜欢买国营商店新出的各种发卡、头绳,布料,衣服。

    在全民讲朴素的年代,愣是走出了不一样的路。

    而且她每天哄程母的零花钱的方式都不变,每次都是:“妈,我跟你说,国营商店有双黑皮鞋特别特别适合你,等我挣钱了一定给你买。”许诺完了,又说:“妈,国营商店来了新皮筋儿,可好看了,我想买……”

    明天再许诺一个,再买一个。

    她许诺来许诺去,一个也没成真过,名副其实的“嘴子”。但程母就是偏爱她,也许在她心里,这是母女亲近。

    如果这么说,原主就实在不亲近了。

    原主属于那种会笨嘴拙舌的,不会说,又老实。

    本来家里的家务在他们长大后是分配了的,程梁负责打水,对,筒子楼,只有楼前有自来水。程棉负责洗衣服扫地,程榛负责做饭洗碗。

    程梁的责任他没推卸,但程棉,当着父母面答应的好好的,但放学就出去玩儿,根本不执行,全推给程榛。

    等被发现没做的时候,就说:“我今天有点儿事儿,回来晚了,我让程榛帮忙做一下,可她不做。”

    父母没耐心听她们分辨谁对谁错。如此一来,程榛就得挨打。时间长了,程榛不想挨打了,就把事情做了。

    要让程榛说,原主实在有点懦弱,但这个懦弱是天然形成的吗?追溯了原主的记忆,程榛得出答案,也许有先天的原因,但肯定不全是。

    在程榛的记忆里,母亲一直偏爱另外三个,她会问他们上学的情况,给他们买糖,给程棉买新衣服。

    其实小时候程母买糖,每个人都有,但每次属于程榛的那块儿,总是到不了程榛嘴里,不是程棉撒娇,就是程松哭闹,总之最后被挪走的那一块儿糖,总是程榛的。

    买布做衣服也是如此,因为每年的布票不多,定好了今年给他,明年给你,但属于程榛的那一年,总是被程棉的撒娇哭闹拿走。

    她还振振有词,“妈你看,我的衣服小了,给程榛刚好,你今年给我做衣服还不好?”

    每次都这样。

    其实在类似的家庭,弟弟妹妹穿旧衣服是很普遍的事情。

    但谁让程母定规则了呢,定了又不遵守。

    后来程榛慢慢长大了,不再期待母爱了,也不再期待属于自己的糖和衣服了。

    她知道自己不能与程梁和程松相比,重男轻女,是这个时代的通病。

    但在唯二的两个女儿中间,做饭的是她,打扫的是她,洗碗的是她,洗衣服也是她。

    而做新衣服的,出去玩儿的,有零钱看电影,买冰棍的,买发卡发绳的,总是程棉。

    尽管如此,程榛仍然老实干家务。

    她也委屈想哭,但也知道父母毕竟把她养大了,也让她上了学到高中。

    他们应尽的养育任务他们已经超额完成,就不该抱怨别的。

    她用理智压倒了心里的不平。

    可是为什么原主这委屈忽然就压不住了呢?

    程榛今年16岁,高中刚毕业,正在考钢铁厂会计,笔试过了一轮,考了满分,面试刚完还没出结果。

    就在这时候,街道发了通知,要求每个有没找到工作的毕业生的家庭,必须下乡一个,在程家来说就是,程棉程榛必须下乡一个。

    这个时候的下乡指标明显要落到程棉身上时,程棉突然向家里宣布,“爸,妈,我找了个男朋友,他是钢铁厂厂长的侄子,他说,结婚后能帮我解决工作,你们要见见吗?”

    程母很惊讶,但也很高兴,“见,见见。你们认识多久了?”“一年了,我们早就认识了,这两天才谈上。”

    就这样,他们约了第二天,见程棉男朋友去了。等他们去了,男方家长也在。为什么男方家长这么急呢?因为程榛男朋友有点跛脚,谈了好几个都不成。

    程榛也不知道他们谈了什么,但程父程母不同意,程棉非嫁。

    程母问:“你为什么非要嫁给他?他以后能干什么?他能养你,还是能保护你?棉棉,别的都行,这个不行。”

    “他是什么都不行,但我就要嫁给他,他是唯一一个我说结婚他就答应的人,为什么?我想结婚,我不想离开城市。”

    程母沉默了半晌:“你不用去,我让程榛去。你好好找对象,找个好的。”

    就这样,下乡的名额不可避免的滑向了程榛。可程榛的工作很有谱了,毕竟两试成绩都不错,录取的概率非常高。

    程榛也说不想下乡,可是,直接被程母镇压了,她替原主报了名,并且说:”我希望孩子到东北去锻炼一下,我们要响应号召,去最艰苦的地方,向贫下中农学习。”

    回来还跟她说“你也别怨妈,咱们家怎么也要去一个的,东北虽然艰苦,但不缺吃的,这是对你好。”“对我好,你怎么不让程棉去,我的工作都快下来……”

    “你轻点声,”她猛的回头,“嚷嚷什么,再让人听到,还得连累我们。”

    就这样,原主(被)上山下乡的事情确定了。

    当天报完名,第二天下乡通知书送来,工作的结果也出来了,原主被录取。

    原主没大吵大闹,不下乡已经不可能,她打算把工作卖了,找了几个同学想问问有没有要买工作的。

    买家一两天也找不到,程棉舔着脸来了,说“你下乡都定了,你的工作不去也浪费,要不你把工作给我吧。现在工作不好找,你的工作给我,我把工资给你一半。”

    原主简直气笑了,指望程棉给工资,简直就是白日梦。她不同意。

    结果程母也加入游说,说“她要有工作,以后嫁人也底气足,婆家不敢欺负她,她想花钱自己就有,不用跟别人要。”

    真是好一片慈母心肠。

    这时候终于有了买家消息,是钢铁厂的一个干事,给孩子买,孩子也是下一届的高中生毕业生,他想把工作给他准备好,省的到时候下乡。

    听到消息过来,跟原主谈了一千的价格,程榛跟对方去钢铁厂办了手续。利索的把工作脱手了。

    程棉知道程榛把工作卖了,狠狠地把程榛骂了一顿,一边骂还一边推搡她,骂什么“白眼狼,我又不是不给钱,我的钱比别人的臭吗?”

    什么,“你怎么就见不得我过得好,我怎么也是你姐姐,我还给过你这个衣服,裤子,你怎么一点也不懂感恩。”……

    程棉的娇娇女人生遇到前所未有的滑铁卢,这口气怎么也咽不下去。她狠狠的哭了一场,在家大闹。

    程父没说什么,只是眼里全是对原主损人不利己的不满,程母也没骂她,只是得到消息后狠狠地给了她一耳光。

    只是挨打的人没有哭,打人的倒是哭了,一边哭一边絮絮叨叨“亲姐妹俩有什么深仇大恨啊?”是呢,有什么深仇大恨呢?

    你为什么要把孩子样养的一个有又懒又虚荣,自私自利,满心里只有自己呢?为什么另一个任劳任怨,忍气吞声呢?

    程榛不是第一次挨打,那个年代孩子不听话挨几下是经常的事,只是打脸是第一次。

    程榛心里悲伤,面上却笑,她扬着街道送来的上山下乡通知书,对程母说“家里要愿意给我准备下乡的东西,我就带着,要不愿意我就空手去”。

    然后回了自己和程棉的房间,收拾自己的东西。原主没多少东西,两套旧衣裤,一床行李,从小到大的书。

    之后程母忙了两天,渐渐给她带来了各种新的旧的东西,期间还想跟她解释,“棉棉娇气,什么都不会,父母不得给她什么都安排好吗?”“棉棉连饭都不会做,她要有个工作,公婆也不挑拣她……”

    其实真的不用解释,只不过十指有长短,她是短的那根而已。

    就这样,到了日子,户口早已迁移走,原主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包括初高中书本,带着几个黑面馒头、五百块钱以及其他行李,坐上了前往黑省的火车。

    对,另外五百她留在程母放钱的盒子里了,她不打算回来了,走的那一刻,就打算永别这个家。

    当程榛穿过那个灰扑扑的小城市时,她似乎有一刻的留恋,后来又硬起心肠。

    上车时,父母哥哥弟弟倒是来送,程棉没来,原主跟谁也没说话,只有程梁念叨着路上要注意安全等等。

    可即使上了火车,原主内心的悲伤一点儿也没消失,内心郁结,加上夜里冷,原主发起了高烧,谁也没发现,就这么去了。

    火车隆隆,程榛从迷蒙中醒来,发现自己坐在老旧的绿皮火车上,她真的成了另一个程榛,1972年,十六岁的程榛。

    只是陈榛觉得心里萦绕着一股浓郁的酸涩感觉,狠狠的深呼吸几下才好些。

    她站起来,走动了一下,缓解了屁股疼的尴尬,才再次坐下。

    程榛看看看了看自己,她破天荒的穿了一身蓝色的半新衣服,程大哥的衣服改的,身前别着个大红花,每个人都有。

    背着一个碎布头缝的斜挎包,包里有一本红皮书,以及装在牛皮袋里的几份材料,上山下乡光荣证,上山下乡通知书,乘车证,高中毕业证等等。

    其他的只有程榛自己带的馒头。脚边靠墙的网兜里装着新的搪瓷盆,一个坑坑洼洼的铝饭盒,里面装的是咸菜,一个上山下乡办公室发的搪瓷水杯,上书“上山下乡光荣”。

    翻看了一下,自己下乡的目的地在黑省松山市宜县赤松公社北山大队。高烧已经退了,她起身,打算拿水壶,等着打热水。

    她假装从行李里拿出军用水壶,以及一个搪瓷饭盆,筷子,在饭盒里装了两个素包子。

    慢慢的人群开始骚动,大家陆续醒来,洗脸刷牙吃早餐,等乘务员拎着水壶过来时接上半壶热水。

    程榛慢悠悠的吃着包子,在一众人中间,有吃的好的,有肉有菜有大米饭,也有差的,干啃窝窝头。

    程榛之前陆续读了几本关于六七十年代的书,特立独行肯定是不行的,而装的事事比人差,又未免太窝囊,人人可欺。

    程榛一开始订下的路线就像今天的早餐,比好的差,比差的好,不冒尖不落后,才能泯然于众人矣。

    早饭过后,大家有的聊天,有的打牌,气氛很是热烈,人们的脸映着大红的花,迎着朝阳温暖的光线,谈笑风生,笑声时不时传来,似乎大家一点也不忧心下乡后的情况。

    一会儿唱起了的歌曲 ,“太阳出来照四方,毛主席地的思想闪金光”“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翻身农奴把歌唱,太阳啊光芒万丈”……

    一会儿又有人带着大家念语录: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人民服务。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程榛感觉自己格格不入。来到这个时代,心里无限惶恐,她把准备做了又做,对未来生活的不确定让她一刻也不敢放松,时刻准备迎接生活的豺狼虎豹。

    可是,看看现在这些人,他们跟程榛面对相同的处境,可他们笑容明亮,每个人似乎心中都有一丛热火,在熊熊燃烧着。

    程榛在这时感觉到自己似乎缺了什么,勇气吗,自小生活优越,不需要她去争取什么,安逸的生活似乎消磨了她的意志。

    现在不算艰难的处境,还有金手指,自己都过战战兢兢。如果真的有一天遇到更大更难的险峰,自己有单刀赴会的勇气吗?

    程榛的想通了一点,安心了一些,她做的第一个决定是融入这个世界,尽量避免危险,日常要尽量合群,飘着是不行的,于是她现在跟着小声唱歌,跟着大声读语录,聊天。

    程榛这边是二人座,自己靠窗,旁边也是一个女生,对面倒坐了两个男生,大家自我介绍,分别说了要下乡的地点,倒是都在同一个市,但都不在同一个地方。

    他们互相交换了一些信息,原来这几节车厢都是去往同一个省不同市的。

    火车开的极慢,时不时还要停一停。两天两夜的火车行程,程榛把黑面馒头一天两个的吃的差不多了,配着热水,配着饭盒里的咸菜,以及从空间偷渡出来的一小瓶肉末炸酱。

    第二天时,人们已经累的够呛,大家不约而同萎靡了,拉歌的心情也没了。

    等到宜县车站下车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知青办的人给大家发放了明天的车票,并把人安排到一间招待所。

    程榛在招待所把行李收拾了一下,翻看了一下行李,一张厚厚的棉被,虽然是旧的,但也都刚清洗过;一条新买的线毯,夏天盖的;枕套也都洗过了。程榛把这些收到空间里。

    又翻看了一下程母准备的棉衣,面料看起来是程梁的旧外套,里料是程母的旧衣服,洗干净补上补丁。棉花絮的算是厚,棉裤也是厚的。摸了一把,蓬松软弹,是新棉花。

    程榛微微叹气,这就是“道是无情却有情”吗,儿女一个人出远,也许关心了?只是再怎么着原主已经不见,父母子女间爱恨情仇没有结束,但牵牵绊绊已经了结。

    对现在的程榛来说,以后来往看天意,自己也没资格代替原主说原谅谁。 把棉衣收到空间里,程榛不打算穿,离冬天还早,有时间自己做一套就可以了。

    最后把包最底层的书收到空间里。包最底下还剩些针头线脑。

    程榛把之前准备好的厚被薄被、床单和褥子枕头拿出来,又拿了两条被单布,打算夏天盖。只是里面的东西能改,外面的包就不能了,毕竟谁知道有没有谁看见过。

    包是由几大块黑的绿的青的粗布拼的,有两个布带,可以把行李捆身上。但因为自己带的东西多,塞下被褥,就塞不下枕头衣服了。

    程榛只能拿一块黑粗布缝了个一后袋,总之,大面上追求没区别。先把枕头放进去,又挑了一套军装外套裤子,一套普通的衣服放进去,衬衫内衣裤袜子塞边上。

    把原主的衣服全部拿到空间洗了烘干,全是新衣服不可行,所以原主的衣服得继续服役。内衣除外。

    然后把脸盆和军用水壶也依旧带着,又拿出来一个热水瓶,这东西人人都有,不惹眼。

    原主的五百块钱塞在旧被子中间了,中间还夹着几十块零钱和一些票证,大概是程母准备的,全找出来放进空间。

    只几十零钱和几张票放书包里。对不起啊,另一个程榛,还是得用你的东西。

    收拾停当,程榛打算进空间洗个澡,在外面不安心,就只简单的冲洗了一下。

    洗完,她在镜子面前看了下自己的样子,个子一般,大概一米六几,一双桃花眼,鼻子挺翘,以及干燥的嘴唇,眉毛有一点淡

    。从五官看是偏好的,但皮肤粗糙,晒的有点黑,尤其一双手,看起来就是一双干活的手,粗糙,还有茧子。头发比肩膀长一点,发丝发黄,日常梳着两个小麻花辫,用黄色橡皮筋绑着。综合起来就是中,很好,安全。

    巡视了一下空间,作物长得很好,鸡鸭牛羊和猪都在各一块地盘里,也长得好。可是看了一眼,大片草地上并没有动物粪便???

    程榛跑去书房,翻了一下说明,才知道这个空间,能自动分解没用的东西,比如粪便,收割剩下的秸秆。哦……高级,果然是未来世界空间。

    看完了,出空间睡觉。

    匆匆睡了一觉,睡醒后程榛看了一下出发时间,九点出发,现在才七点半,她吃完饭后去废品站看了看,不找别的,就找了点旧报纸。

    之前她看书上写土墙屋子总是掉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防患于未然吧。不过她顺手牵羊了个旧的铜包角樟木箱就不足为外人道了。

    比起火车来,汽车晃的让人头晕,人多东西多,还有带着活鸡活鸭的,车里拥挤不堪,气味渐渐难以忍受。

    车里鸡叫鸭叫,人扯着嗓子说话,汽车发动机的声音,混合成一部城乡结合奏鸣曲。幸亏路不算远,九点出发,十点就到了赤松公社。

    知情集合的地方在一个小广场上,每个村子都有一个牌子。程榛去找了北山大队的牌子。

    汽车陆陆续续来,慢慢的小广场聚集了近百人,每个人都大包小包,面色疲惫,灰头土脸。

    各大队来接的车也陆陆续续的来。程榛一边等人一边吃完了最后半个馒头。等集合完毕,出发的时候,已经快一点了。

    赤松公社是个平原山区混合的地方,一共9个的自然村,现在全改成大队了,五个在山下,四个在山上,北山大队,正如其名,坐落在小北山以及旁边。

    北山大队一共五个新知青,大家互相自我介绍了一下,“大家好我是王建国。”“我是唐爱红。”“我是张静宁。”“我是程榛。”“我是郑峰。”

    唐爱红个子比程榛高一些,一身军装,五官硬朗,目光清澈,齐耳短发,身形板正,周身环绕着夺目的冷硬气质。怎么看都不像知青,应该是个军人。

    张静宁是个桃腮杏眼的美人,脸色白净,杏眼弯眉,一双大眼睛,眼波盈盈,似乎会说话。

    她编着长长的辫子,头发细软,身形袅娜,碎花上衣,黑色裤子,干干净净,一看就知道父母疼爱。只是让人担心能不能适应知青生活。

    王建国个子颇高,怎么有得有一米八多,体格不错,算的上剑眉星目,古铜色皮肤,但沉默寡言,不怎么说话。

    郑峰身高普通,长相普通,身体有点壮,穿着白衬衣,手持红皮书。

    出发之前,大家还论了序齿,王建国和唐爱红都是十八岁,王建国生日大些,郑峰和张静宁都是十七岁,张静宁大些,程榛最小,十六岁,

    接人的车夫叫四柱,看着年纪不大,中等个儿,很黑,穿着粗布褂子。四柱招呼大家把行李放到车上,人只能跟着车走。

    平原的地方还好,大家都能跟上,等上山半小时后,张静宁就走不动了,离车越来越远。

    车夫四柱一开始就说了,在山里,掉队是很危险的,山里还有狼和熊等生物。

    可是眼见张静宁越来越慢,时不时的踉跄一下,脸色苍白,满头汗水,程榛和唐爱红只能不时扶她一把。

    最后还是王建国问四柱:“”能不能让她坐一段牛车?”四柱说:“你们怕累,我怕牲口累,干起活,你们没有牲口有用。”这话说的很不客气。

    王建国沉默了一会儿,把自己的行李背起来腾一块地方,问四柱:“这样能坐吗?”四柱从鼻子里挤出一个“嗯。”就这样,让张静宁坐了小半个小时。张静宁细声细气的跟王建国道了谢。

    走了一个多小时,四柱才宣布可以停下来歇一刻。歇的地方有个岔路口,四柱抽了一根烟,指着岔路说,“从这儿进去,也有个大队,叫王家屯大队,人比咱们大队少一些。这次也有知青来。”

    四柱烟抽完,把烟蒂扔了,四柱仔仔细细把烟蒂踩了好几遍,又观察了一会儿,才说:“走喽。”

    对程榛来说,她从来没走过这么长时间又这么难走的路,虽然北山大队海拔也就三百多米,但得从前面的一片丘陵和小山包里绕过去,路随着山势起伏,上上下下盘来盘去。

    路不平就不说了,满地的大小石子,和大小坑洼,难走极了。

    尽管程榛的身体还留有体力,但她得精神却在告急,她觉得自己也没做过什么坏事,为什么要遇见这种倒霉事。

    每时每刻,她都想就地躺倒。对以前的程榛来说,她可以随时随地的躺平,反正有父母托底,但对现在的程榛来说,再也没了躺平的资格。

    唐爱红注意到了程榛精神恍惚,过来扶了她一把。程榛清醒过来,靠着原主做家务积攒的体力,和唐爱红搀扶着往前走。终于熬到了北山大队。到知青点的时候,已经太阳西斜。

    整整走了两个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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