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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不吃主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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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晋江独家】

    餐厅里,空气也凝上一层淡淡的尴尬。

    不过尴尬仅仅是沈常乐的想法。路听野正悠然自得地做饭,不受丝毫影响,甚至在做饭中途还会偶尔抬起头来,对着沈常乐笑一下。

    “”

    沈常乐不动声色地垂下眼,优雅地拿起小汤勺喝乌鸡汤,吹了吹热气,然后缓缓送入嘴里。

    她今天的风格一如既往的精致华丽,复古款式的奶油白套装,纤细白皙的脖子上绕着两圈珍珠项链,耳朵上也挂着两颗珍珠,随着低头的动作,珍珠就跟着轻轻摇晃,像情人的眼泪。

    她低下头,路听野又高,就只能看见她一小截下巴尖尖,还有脑后处别着的那只巨大的丝绒蝴蝶结,比她的头还大,显得她的脸愈发楚楚。

    路听野见她心思全在汤里,也不知道是汤好喝,还是转移注意力,只是笑了下,继续加快速度。

    鳝鱼用纱布兜起来,放进葱姜水里滚一遍,然后拿出来剔骨取肉,没有刺的软肉放进高汤里过一遍,再倒进热油锅里,加蒜片料酒酱汁等各种配料一块儿翻炒,立马,鲜香的气味就盖过了碗里的鸡汤。

    沈常乐抬头看了下,咽了咽口水,随后又低下头把汤喝干净。

    不过半小时,晚餐就做好了。软兜鳝鱼煲,酱汁狮子头,鸡汤干丝,清蒸螃蟹,蛋炒饭,还有沈常乐已经喝过一碗还想再喝的羊肚菌鸡汤。

    “我也不知道你会来,没准备你爱吃的,随便做了几个家常的,你不会嫌弃吧?”

    路听野俯身靠过去,把筷子摆放在沈常乐右手边的位置,男人刚刚洗完澡,身上还带着沐浴露的香气,和饭菜的香气融在一起,令人分不出是哪一个更诱人。

    沈常乐淡定拿起筷子率先夹了一根鳝鱼肉,放在碗里,“这几个够了。我吃的不多。”

    “炒饭要吗?给你盛了一小碗。”

    路听野手里端着一小碗黄澄澄的炒饭,正要放在沈常乐跟前,被她一筷子打在手背。

    “我晚上不吃主食。”

    不吃主食?

    路听野眼里有些失落:“哦。”

    他只好把那一小碗炒饭扣进自己的大碗里,然后一言不发地看着她。

    “看什么看?吃你的。”沈常乐冷哼一声,脸色虽然沉,可眼睛里却没什么冷意,反而有一抹罕见的羞赧。

    她真是昏了头。

    刚刚就不该落荒而逃的。

    不过是个身材好点,长得帅点,年轻点的弟弟而已,半裸的肌肉帅哥她还看得少吗?

    沈常乐气愤地夹起那根软软的鳝鱼,咬进嘴里,口感又嫩又滑,味道咸香鲜美,有浓浓的满足感。

    这么好吃???

    沈常乐惊了。

    她又吃了一口鳝鱼肉,然后把狮子头夹成四瓣,舀了一小口送进嘴里,肉质紧实,不柴不肥,还有马蹄的清香感。

    不错。很好吃。

    沈常乐吃这菜,顺便偶尔看向面前吃得正香的路听野,他一口菜配一口炒饭,看起来香的不行。那炒饭黄澄澄的,还有好多颜色的配菜,沈常乐犹豫再三,很是不争气地开口:

    “你吃的什么饭?”

    路听野停下动作,耐心解释:“就是随便炒的蛋炒饭,加了瑶柱火腿肉香菇松露这些,还加了--”

    “给我盛一小碗。谢谢。”沈常乐打断他的话,背脊又挺直了几寸。

    是猫,是公主,是白天鹅,是掌上明珠,所有高傲又不失可爱的代名词都能恰如其分地形容她。

    可越是高傲,越能挑起男人心底卑劣的胜负欲。

    想让一朵玫瑰只在自己的掌心盛开。

    路听野放下碗筷,笑容里带着几分得逞的痞气,轻轻挑眉,“你不是晚上不吃主食?”

    沈常乐拨弄了一下耳边的珍珠,淡淡:“你再说我就不吃了。”

    “”

    路听野低低笑了声,“都听你的,大小姐”

    晚饭过后,路听野收拾餐桌和厨房,沈常乐则窝在沙发上玩手机,她难得吃这么饱,很是餍足,整个人居然发起了饭晕,四肢百骸软软绵绵,像汲饱了海水不堪负荷的海绵。

    懒得动

    想睡觉

    可还要回家

    回春和公馆要开一个半小时车

    等司机来接起码来回两个小时起步

    沈常乐眯了眯眼,目光瞄准了正在切水果的路听野,“喂。”

    软软绵绵的一声喂,像一只伸着懒腰的小猫咪,发出幸福的咕噜声。

    路听野听得耳根子发热,他放下水果刀,朝沈常乐的方向望去:“怎么了?”

    “等会儿送我回公馆,然后你再开我的车回来。我想睡了,懒得开车。”沈常乐软着嗓音吩咐,中途打了个哈欠,一副即将要睡过去的模样。

    路听野很是抱歉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我的眼睛有夜盲症,晚上开车会不安全。”

    沈常乐“啊”了一声,“你有夜盲症?很严重吗?”

    路听野不落痕迹地避开沈常乐的目光,“可能有一点严重。所以不敢拿你的安全开玩笑。”

    其实一点也不严重,只是在光线昏暗的状态下看东西有点模糊而已,他经常晚上和陈燃出去飙车。

    不过此时很严重,要瞎了。

    沈常乐抿唇,神情略略凝重起来。该怎么回去?她越是窝在舒服柔软的小羊皮沙发里,越是不想折腾,她恨不得喊人来把她八抬大轿抬下楼。

    “很着急回去吗?”路听野托着水果盘走过来,俯身,把果盘送到沈常乐跟前。

    她几乎不用伸手,只用抬抬手指就能拿到,这更是纵容了她的懒劲。

    沈常乐一边吃着淡雪草莓,一边想着该怎么办,还是叫司机过来?不过等司机到了她怕是都睡着了。

    还是干脆

    “干脆别回去了吧。”

    路听野抬手叉了一块蜜瓜扔进嘴里,仿佛是随口一说而已。

    沈常乐手里还拿着那颗吃了一半的草莓,下意识抬眸,刚巧撞进了男人那双蛊惑又深情的桃花眼。

    沈常乐洗漱过后,卸了妆,也不避讳让人看到她的素颜,穿着洗干净烘干过后还带着玫瑰香气的长裙睡衣,走到了路听野的房门前。

    那双勾人的狐狸眼因为没有了眼线和睫毛膏,反而平添了脆弱易碎的温软,瞳色纯净,在光下宛如一只五彩斑斓的黑色蝴蝶,翩翩飞舞。

    路听野第一次见她这样,呼吸放轻了几分。

    “你晚上记得锁门。”沈常乐环抱双臂,慵懒地靠在门框上。

    “我要锁门?”路听野不解。

    “不是你锁门还指望我锁门吗?这是我的房子,你晚上就在这里别出来了。”

    这间工作室是她的,就连这栋写字楼,整个购物中心都是她家的!!

    不别人避着她,还她避着别人吗?

    路听野没什么意味地笑了下,垂下眼睫,遮住沾满热度的眸子,低哑着嗓,“不能都不锁门吗?”

    沈常乐轻哼,对于面前男人的警戒心尚未完全放下。

    “你想的美。”

    -

    翌日,沈常乐吃过路听野做的早饭,一碗入口即化的芋泥牛奶燕窝粥和鸡蛋火腿三明治,神清气爽地回了春和公馆。

    其实她也不是非要回去,只是沈常西的假期很快就结束了,马上又要回美国读书,所以她才一有时间就往家里跑,和母亲一起陪陪弟弟。

    一个半小时的车程一会儿就过去了,她喜欢开车时风从耳畔呼啸而过的感觉,喜欢踩油门时跑车的轰鸣声,这个爱好跟她的几个小姐妹一样,有时候女孩子对于车的喜好比男生更疯狂。

    红色的布加迪chiron在马路上实属过分招摇,这车全上京也就四台,而上了京a牌照的就两台,一台是沈常乐的,另一台是她的姐妹赵千初的。

    狗仔几乎都把沈常乐常用的几张车牌给倒背如流了,可这台压根就不需要背车牌,每逢她开这车出门,几个小时候准有人把偶遇照片贴在社交网站上,说今天走运,撞到了大小姐出街。

    管家恩叔拎着喷壶给客厅里的几盆绣球浇水,看到沈常乐走过来,笑呵呵地打招呼。

    “二小姐,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

    沈常乐:“恩叔,您这话听上去像是怪我夜不归宿似的。”

    恩叔哈哈两声,打马虎眼把话题掀过去,“正好,二小姐,刚刚宋二太太同夫人吃完了早茶,前脚才走,她把这个留给了您,说是邀请您赏光。”

    说着,恩叔招呼用人把宋太留下的邀请函拿过来给沈常乐。

    沈常乐接过邀请函,有些不明就里。

    邀请她去玩打个电话发个微信不就成了?还特意弄个邀请函,搞得怪正式的。

    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宋太还真是心眼多。

    宋太组的局肯定会捎带上她那个侄子梁楚凡,又怕自己她介意梁楚凡而不来,所以就趁着她不在家送邀请函上门,这样客客气气的,她于情于理都难拒绝。

    沈常乐拿着邀请函去找母亲,陪着母亲插花,顺口问了几句家里的生意。

    “常西不是看好锦城的那个项目吗?你爸也觉得不错,宋家在锦城有些实力,所以就拜托宋董给当地的领导打了个招呼。”

    裴珊专注地在给一盆罗汉松修剪枝叶,“不过这与她宋二太太没什么关系,是宋家大房的人情。”

    沈常乐点点头,虽说没什么关系,但人家如此客气的递了邀请函,她一个晚辈不去还是不妥。

    “你想去就去呗,看我做什么?”裴珊以为女儿是想去,但又怕她不同意,笑着嗔怪。

    “我什么时候拦着你去玩了?”

    沈常乐故作生气,“我哪里想去?这种纸醉金迷的游艇局,我才不喜欢!不屑!哼!”

    裴珊笑,眼珠子在女儿那红润的脸颊上溜了一圈,怎么气色看着比前几天好多了?

    “我看你挺想去。”

    沈常西正好走进来,听见了这句,问:“挺想去什么?”

    “宋太组的游艇party,不如你跟你姐一块儿去?那游艇上肯定不少漂亮女孩!老三,你不馋漂亮小姐姐吗?”裴珊看着自己高大帅气的儿子,就是想不明白,这都回来四年了,就没见他对哪个女生多看过一眼!

    沈常西对自己母亲无语:“我对女的没兴趣。”

    裴珊和沈常乐面面相觑。

    “呃”沈常乐冒出一句,“游艇上帅哥也挺多的你有兴趣吗?”

    “”

    -

    在家里住了两天,沈常乐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直到第三天中午,家里的厨师做了一道淮扬鳝鱼煲,沈常乐尝了两口,立刻恍然大悟。

    饭菜不是她想吃的那个味道!

    人对于快乐的阈值一旦被拉高,就很难再变回去,这就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尝过了喜欢的味道,再去吃别的总不是那个滋味。

    难怪这两天都没有那种餍足的,饱腹的感觉。她又回到了爱吃不吃,吃什么都那样的状态。

    沈时如见女儿胃口不好,颇有些伤脑筋,和裴珊商量干脆再招几个厨师。沈常乐立刻摆手,说她马上就要进组了,不会天天住在家,请那么多厨师都是浪费。

    好不容易把爹妈敷衍过去,沈常乐给路听野发消息:【晚上我要吃好吃的。谢谢。】

    很快,那边就回复:【好的。大小姐。】

    沈常乐哼了一声,不受控制地翘起唇角。路过的沈常西看到自己姐姐这一副甜蜜的模样,冷嘲热讽:“又有新帅哥了?”

    沈常乐白他一眼。

    至于吗?不就是开玩笑说了一句,至于记仇这么多天吗?她的小姐妹赵千初不也天天试探她弟弟的性取向?

    “你什么时候进组工作?生活助理找好没?”沈常西不放心,又多啰嗦了一句。

    沈常乐得意:“找到了!”

    “比你帅,比你做菜好吃,比你听话。”

    “还比你年轻!!”

    “”

    到了晚上,沈常乐看着一桌子丰盛的晚餐,表示很满意,对路听野这几天的表现也很满意。

    今晚的菜色比上一顿要丰富不少,足足有六个菜,但份量都不多,控制得刚好。酸椒炒黑鱼片,小炒香芹牛肉,肉沫茄子煲,咸蛋黄小排,水煮南瓜菜,奶白奶白的肉丸鲜鱼汤。

    “今晚吃主食吗?”路听野盛饭前很礼貌地问了一句,嘴角牵起浅浅的弧度。

    沈常乐悄悄往电饭煲里瞄了一眼,居然不是白米饭,而是用辣椒炒肉的汤汁拌好的泡饭。

    热腾腾的香气,每一颗米粒都裹上了浓郁的酱汁,红亮亮的甜椒和五花肉看上去诱人无比。

    “一点点。”沈常乐舔了舔唇瓣。

    路听野盛了一小口,堪堪盖住碗底,沈常乐皱了下眉头,“再加一点点。”

    路听野忍住笑,把满满一碗米饭放在了沈常乐跟前,又拿碗盛了鱼汤,搁在一边,等凉一会儿,就能喝了。

    沈常乐吃到一半,放下碗筷,“买菜的钱够吗?我每个月再多给你两万。”

    路听野:“”

    他无奈,“姐姐,你真的是天上下凡的仙女吗?买菜不需要这么多,我们才两个人,也不是天天在家吃饭,你一个月给三万都多了”

    天天山珍海味怎么行?这会吃出病的。更何况她给再多他也不会用,都存在那。

    沈常乐错愕了:“啊?买菜这么便宜呢?”

    她看冰箱里塞了不少利比里亚火腿,松露,鱼子酱,和牛这些在店里要卖很贵的食物,居然很便宜?

    路听野点头,一副“我真没有骗人”的表情,他声音低醇:“嗯。姐姐,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沈常乐再一次觉得路听野不错。

    真是好。真是乖。

    抛给他进娱乐圈的橄榄枝,他不愿意,把他放在随便捞个东西都能吃一辈子的工作室,他规规矩矩,现在每个月多给他两万块钱,他也实事求是的不要。

    沈常乐的心一下子就柔软了下来,看路听野的眼神也多了一份温柔。

    还是要对他好一点。

    所以,她决定带路听野一块去游艇party,顺便给他弄一套顶级的行头!让他不再当fake男孩!

    路听野不知道沈常乐为什么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着他,有些心虚,只默默吃饭,紧接着,听见女人温柔如水的声音:

    “路听野,周末宋太组了个party,你陪我去吧。带你见世面,你开心吗?”

    宋太

    party

    梁楚凡

    路听野一听就气笑了,不爽地挑眉,语气很淡:“我是不会给别人当厨师的,姐姐。”

    “你死了这条心吧。”

    路听野幽幽看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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