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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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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乍一眼就觉得不一般的陆琉真的很不一般,正是小说男主本主,要家世有家世要能力有能力要长相有长相的完美男主。

    在小说里陆琉的事业高歌猛进,情场却是波折不断,大院出身的高干子弟和离异带娃小村姑之间身份地位相差悬殊,上演了一出他追她逃她她插翅难飞的艰难爱情。

    高岭之花为爱低头追得有多热烈,受过伤冷心冷情的事业批就有多退避三尺,甚至为了彻底断绝他的喜欢选择跟人假结婚,两人纠纠缠缠好多年,到最后好不容易才修成正果。当时白箬追文嗑cp嗑得要生要死,没想到有一天自己胎穿的世界会是小说世界。

    在小说里她既不是女配也不是炮灰,连路人甲都不算,下乡的知青中就没有她这号人。

    其实这样也好,自己的人生和所有选择全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只要不掺和进主角之间搞事情顺顺利利过完这段下乡的日子应该没问题。

    至于抱主角大腿这种事白箬没打算过,不想挖空了心思结果适得其反,除非大腿主动伸到自己面前让抱。

    只是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程瑶有没有重生,具体重生的时间她记不清了,不过提醒一下程越冷静一点别冲动还是可以的。

    带人捉奸在床不比动手强多了,这年头乱搞男女关系被发现惩罚不轻,到时候程瑶自然就能脱离苦海了,如果程家人厉害点说不定还能得到一笔赔偿。

    其实最好还是别生下第二个儿子伤害到身体。

    只是怀孕生子的人是程瑶,自己一个外人无法替她做主。

    思来想去还是想办法劝住程越,毕竟认识一场,总不能看着年纪轻轻一小伙因为渣渣一家没了命。

    白箬从思绪中回过神就看到男生的弹弓对准十米外的麻雀啪地一下。

    麻雀不幸地被击中来不及惊叫倒地不起。

    这已经是第五只了,简直就是麻雀杀手!

    或许感觉到这里有个可怕的麻雀杀手在,别的麻雀四散而逃。

    程越收好弹弓,将那只麻雀拎回来和之前的死不瞑目的四只麻雀整齐排列成行。

    “要不要吃烤麻雀?”

    白箬前世最多吃过养殖的鸽子肉,不知道野生麻雀身上会不会携带病毒,死过一次后她格外惜命不敢乱吃。

    她摇了摇头:“看着没几口肉,还是兔子比较肥。”

    知道她这人比较讲卫生,程越也没有再劝,也不觉得矫情。

    小仙女爱干净很正常,小仙女说啥做啥都是对的。

    他耳根微烫,压低声音说:“那我烤一只兔子给你吃,留一只养着打发时间。”

    他这个样子可爱得紧,就像一只乖乖的大金毛,让人心里软软的。

    白箬忍住摸头的冲动,嗯了声表示同意。

    于是五只麻雀和一只兔子被带回家里拔毛剥皮,掏掉内脏洗干净后架在火炉上烤,抹上一层蜂蜜,撒上盐巴胡椒粉五香粉辣椒粉等调料,烤成漂亮的酱红色。

    对了,昨晚说过要给她烤地瓜。

    程越起身到地窖拿了两个长得比较清秀的地瓜出来一起烤。

    等他烤得差不多,天色已经不早了。

    白箬和王丽雅收工,拎着兔笼回到程家,还没进门就听到陈桂珍的大嗓门嚷嚷:“说着尿完很快就回来结果一个下午没回,我还以为你掉茅坑里了呢!”

    程越毫不客气地回怼:“我这么大个人咋会掉茅坑里,倒是你老眼昏花要小心。”

    “你个混蛋!看老娘今天不打断你的狗腿!”陈桂珍被他气得拿着扫把追着要打。

    程越跑得飞快,追了一圈,扫把够不到他的脚后跟,反而把陈桂珍累得够呛,气喘吁吁,举不起扫把来。

    白箬和王丽雅见了忍不住笑了起来。

    母子相斗以陈桂珍年纪大体力不支落败,程越走到白箬跟前将烤好的兔肉和地瓜递给白箬。

    见他这么直冲冲地献殷勤,陈桂珍嘴角微抽。

    人家城里人啥好东西没吃过,稀罕你这点兔肉和地瓜。

    然而很快她就被白箬啪啪打脸。

    白箬收下烤兔和红薯说了声谢谢,程越扭过头看着自家老母亲得意地挑了挑眉。

    陈桂珍:(ノ ̄д ̄)ノ

    没想到小知青会接受儿子的烤兔,虽然也不是多么贵重的东西,但民以食为天,没有关系的情况下这么做不太好,最主要的还是怕儿子多想。

    自家儿子本来就有一股迷之自信,跟她说出要勾搭人家小知青时的语气志在必得,逃不出他的五指山似的。

    陈桂珍心里发愁,不知道该不该提醒一下小知青。

    白箬一手端着一个盘,盘里分别放在烤兔和烤红薯,发出邀请:“要不要一起吃?”

    程越倒是挺小,但兔子剥了皮烤熟后没多少肉,只能吞咽了口口水摇了摇头:“你自己吃吧!”

    注意到他吞咽的小动作,白箬不禁莞尔:“一起吃,你要是不吃我也不好意思吃,分着吃是少了点,不过待会还有晚饭吃,这些就当饭前零食好了。”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程越哪能拒绝得了,本来心里就不太想拒绝,不管是吃的还是和小仙女一起吃东西。

    于是他红着脸点点头:“那就一起吃吧!”

    白箬将盘子递给他:“你先端到堂屋去吧!我洗手完手再去。”

    “哦,好。”程越乖乖端着盘子往堂屋走。

    陈桂珍看着两人相处得有种说不出的挺和谐的,心里百感交集。

    她走到白箬身边,主动拿起瓜瓢舀水:“来,你洗手,我给倒水。”

    白箬抬眼冲她一笑,笑容粲然:“谢谢大婶。”

    这样乖巧有礼貌的孩子谁看了不喜欢,陈桂珍边倒水边说:“小白知青,我们家小四啊在屯里名声不太好,好吃懒做,平时没啥人愿意跟他来往,没想到你和他倒是挺投合的。”

    虽然知道小说里描写过程越这人吊儿郎当、好吃懒做,招猫逗狗,不怎么讨人欢喜,但相处过后白箬觉得还行。

    “我觉得程越挺好的,吃了那个窝窝头就给了我草帽,我给了他糖后他给了我苹果烤兔烤红薯,有来有往的,不会随便占人便宜。而且他也下地干活了,就算赚的工分没两个哥哥多养活他自己应该是够的,并没有什么事都不做待在家里当米虫,我觉得这样已经很不错了。”

    第一次听到有人夸自家小四,陈桂珍很高兴,虽然嘴上嫌弃儿子心里还不希望是他不被嫌弃。

    人家小知青也不是因为暂住这儿说点好听的话来哄着自己,而是实实在在地说了好在哪里,一点也不含糊。

    只是这点工分养活他自己确实够用,但要结婚娶媳妇生孩子肯定不够用。

    不够用也就罢了,他们两个老家伙帮忙添点,日子总能过下去的。

    可是他并没有结婚生孩子的打算,而是想高攀人家小知青,不占便宜是为了占更大的便宜。

    一想到这事陈桂珍就头疼,偏偏这么大的人有他自己的想法了,就算扯着耳朵吼一顿也听不进去。

    他们一家子不说有多正派,至少不是随便乱来的人,唯独这个小四从小到大想法格外不同。

    陈桂珍和程咏楠夫妻俩前头三个孩子生得比较紧凑,隔了好几年才怀上第四个孩子,也是最后一个孩子。快满八个月的时候她在院子里散步不小心滑了一跤摔倒在地导致小四早产。刚生下来时弱得快要没气了,接生婆拍拍屁股才小小地嗷了两声,家里人费了不少心思才养活。

    虽然人是养活了,但小四的身体底子一直不怎么好,换季变温时常常感冒发烧,后来吃了不少药才调理好。也因着他小时候身体不好家里娇生惯养,年纪最小,家里人偏疼,结果养成一副吊儿郎当、好吃懒做的性子。等夫妻俩反应过来想要把歪了苗子纠正为时已晚,人已经成了屯里出了名的懒汉,到现在快满二十岁了还没讨到媳妇生娃。

    其实以他们的条件和小四那长相要想在屯里找个媳妇很容易,只是这小子自己这么懒眼光还挑,屯里的姑娘看不上,觉得太糙了,镇上能看上他的脸的姑娘也看不上,还是觉得糙,城里的姑娘想都别想了,疯了都不可能嫁到屯里吃苦受罪。

    不过他也没看上哪个城里姑娘,嚷嚷着自己长得好看要找对象就要找个天仙才般配。本来这话也只当是说说,现在家里真来了天仙,两人眼下看着相处得还不错,可是以后总不能一直这样不明不白地处对象。

    虽然还没处上,可人家小知青单纯善良不懂他们家小四有多猴精,要是真在一起肯定要吃大亏。

    陈桂珍将瓜瓢放在水缸上的木盖上,深深沉了口气,打定主意要狠下心来将小四那点龌龊的心思掐死在摇篮里,让这个城里来的小知青了解一下人性有多险恶。

    “小白知青,其实我们家小四没你想得那么好,他不娶妻结婚除了没看对眼还有不想让人分他的粮食吃,听听这话有多离谱,多懒多自私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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